作者now401 (red-dog)
看板cat
標題[心得/其他] 請大家幫大橘子伸冤
時間Thu Feb 25 17:58:52 2016
不好意思佔一下版面,若不符板規請來信通知,謝謝
我們有動保處,但動保處要有魄力,才能真正保護動物。
我們有動保法,但要執法人員重視,動保法才能發揮實際扼阻作用!
近期王老師不停打電話給各個單位,
議員助理、動保處、動物防虐團體...等等,
希望能替大橘子案爭取更多有力支持者。
只要有任何可以讓陳皓揚起訴的機會,
王老師都會努力嘗試,
您願意動動手指,和王老師一起努力,
幫幫這塊土地上的動物嗎?
請幫忙投信至有力人士或是政治人物等信箱表達我們對此事的注重
目前想請大家協助投信至以下兩處,
1.投書【反映市政問題】信箱,
請市長督促台北市動保處針對此案要有所做為,
投書網址-- >>>
https://contact.taipei.gov.tw/CCLM/CLM/ASPX/CLM00100Q.aspx
範例:
親愛的柯市長您好,
去年底台大化工系學生陳皓揚,在光天化日之下,
戴手套顯然是蓄意謀殺動物行為,捏死
北市溫州街民宅附近親人的大橘子貓咪。
虐殺大橘子行為全程有錄影帶畫面,
一月初王老師與委任律師前往羅斯福路派出所再次製作筆錄時,
所長提到調閱停車場錄影帶觀看,有看到陳皓揚抓另外一隻貓,並非大橘子。
所以陳皓揚當日並非只對一隻貓進行不當的動作,
並意圖危害不只一隻貓, 希望動保處能調閱停車場當天錄影帶,
仔細觀看,並針對陳皓揚抓住另一隻貓不當行為提出告訴!
身為動保主管單位,動保處有權、有職責,
率先對違反動保法的嫌犯提出控告!
若可看到陳皓揚抓另一隻貓(非大橘子),就可另案再提告訴!
拜託長官們督促動保單位,展現應有的行動!
************ *************** **************
2.投書【檢察署檢察長】信箱
2月18日大橘案開偵查庭,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
王老師與律師只告知檢察官仍在考慮如何執行,
在判決還沒出來前,
請大家持續幫忙一人一信投書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查長信箱--
http://www.tpc.moj.gov.tw/bbssp.asp…
範例:
陳皓揚在光天化日之下,手掐貓咪脖子遊走街道冷血行逕完全無視動保法存在!
認為台灣跟澳門地區一樣,即使有動保法也毫無嚇阻作用。
請檢察官尊重動保法,依法嚴判陳皓揚虐殺貓咪的冷血行為,提升民眾愛護動物觀念。
檢察官,您能為動物們做的事,比我們一般民眾更多,拜託務必依法行事,尊重動保法律
。
很多人以為台灣虐貓案件,尚無人入監服刑...
其實是有的,那就是101年傷害新竹街貓甘兵之何文豪案件,
該案件法官針對何文豪虐待動物致死之行為,
判刑需入監半年,得易科罰金的金額是其他動保案件雙倍,
當時由於何文豪之家人無力支付罰金,於是何文豪入監服刑。
感謝邱忠義法官當時的真知灼見,
為弱勢動物發聲、彰顯法律的公平、正義,
今日面對大橘子案件時,更需要有同等見解的法務人員。
何文豪案101年審易字460號邱忠義法官於判決書彰示--
強調刑事案件具社會教化意義,不應以緩起訴處分,
否則難以昭告社會大眾動物保護的目的!
按動物保護法第6 條,於87年11月4 日制定公布時原為--
「任何人不得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他人飼養之動物。」
於90年1 月17日修正為「任何人不得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經比較修正前後條文,現行條文移除「他人飼養」之要件,
復參酌該條修正理由--
「保護動物是動物保護法的立法理由,是以不應只關愛有主動物,無主動物也應一併保障
。
以免落入動物保護法只保障飼主所有權,而枉顧動物生命尊嚴之嫌。」
可知,本法對於動物之保護,兼及有人飼養之動物及無人飼養之流浪動物。(略)
本判決
之宣示及教化意義:國家法律不睡著!
法律的尊嚴在於同等保障動物權(Animal rights)!
藉由本判決之宣告,正足以表徵動物(不只是寵物)在臺灣應該獲得更好的對待,
它們應該獲得人類應有的尊重,而寵物更有權獲得有情有義人類的相伴。
人類應明白寵物不只是人們「需要它」時的伴侶,
更是人類的朋友,不能「呼之即來,揮之即去」,
要知,
人們經常與其所愛的親友相隔遙遠,時而頓感寂默,
因此,
轉向自己的動物同伴以尋求類似人類的友誼和相互默契,
是吾人應以對待朋友的觀念「待之以善」,ˊ若能如此,
則社會氛圍將增添更深層的祥和之氣,
人類及動物的生活圈將更加友善。
本判決並鄭重地宣告一項原則:
任何以非倫理之方法對動物施虐之行為人,均應接受國家相應的法律法律制裁,
國家的法律並不會半夜凌晨0 時「睡著」,法律沒有死角、沒有假期。
本判決更欲藉此宣示:法律的尊嚴不只在保障人權,更在於同等對待動物,
尤其應正視「動物權」(Animal rights)的新興社會議題,及對生命權的尊重!
希望本案母貓的一屍三命,能引起社會大眾對於動物的合理對待及關懷,
讓它們的生命沒有白白犧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03.65.71.25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56394334.A.58A.html
→ now401: 目前檢察官還在考慮如何執行,若大家現階段不努力的話, 02/25 18:00
→ now401: 待判決出來就無法更改了 02/25 18:01
推 sthelse: 推,動保處要有魄力,執法人員要重視,不要老是要找議員 02/25 19:23
→ sthelse: 開記者會才會動一下 02/25 19:23
推 MichelleHsia: 推 02/25 19:24
推 thisisyms: 推!看著我家寶貝,很難想像怎麼有人會做這種事..太過 02/25 19:28
推 jay64035409: 推 02/25 19:40
推 newf720427: 推 02/25 20:17
推 orange932505: 推 02/25 20:33
推 debbylin: 幫推~~~ 02/25 21:33
推 momo20197: 推推推! 02/25 23:13
推 MINA84: 推! 02/25 23:20
推 xuli: 已幫寄信 02/25 23:33
推 wandy77723: no大,檢察官不能判決,現在要爭的是起訴,如果真的 02/25 23:40
→ wandy77723: 不起訴,要求檢察官提出不起訴處分書給大家看 02/25 23:40
謝謝M大提醒,上網查了一下檢察官多做以下幾種處理
1.不起訴 2.緩起訴 3.聲請簡易判決 4.提起公訴
第3種可以不用開庭就判易科罰金、緩刑、罰金
所以檢察官的態度超重要的!!!!
推 plumageke: 推 02/25 23:46
推 oasisrose: 已寄信 02/25 23:46
推 xxblack: 大家也可以去台大臉書發言 02/26 00:41
推 hsinokubo: 推!!! 02/26 00:53
推 QYAN: 已寄信! 02/26 01:05
推 imple: 推 02/26 01:06
推 golisa: 推 02/26 01:20
推 ahaha777: 推 虐待動物要禁止 02/26 01:49
推 alonestar6: 推!今天才正在想都沒聽聞後續,很開心能做些什麼幫忙 02/26 03:03
推 Strokes: 推 02/26 04:22
推 show512: 推 02/26 07:22
※ 編輯: now401 (203.65.71.253), 02/26/2016 08:43:34
推 asyuu: 推 02/26 10:18
推 dodoron: 已寄信了 謝謝好心大大分享 讓我也能做些甚麼! 02/26 10:23
推 fefejiji: 02/26 11:23
→ fefejiji: 已寄信!就算法律不制裁那些廢渣,但善惡到頭終有報, 02/26 11:23
→ fefejiji: 不是不報,時候未到。 02/26 11:24
推 damesj: 已寄 02/26 13:01
推 yvonne1981: 推 02/26 13:11
推 kt102441: 我最不爽台大沒把這垃圾退學,結果回澳門殺了當地的三隻 02/26 16:29
→ kt102441: 貓。 02/26 16:29
推 qqmiki1120: 已寄信!! 02/26 22:23
推 limor: 已寄 02/26 22:50
推 qBreezep: 已寄信,希望能為大橘子討個公道 02/27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