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ll5566me: 唯一死刑立馬實行 08/16 13:06
贊成,反正台灣司法已死,乾脆都廢一廢,留死刑場就好
噓 dahlia7357: 噓clear 08/16 13:06
我也覺得不太洽當,改
→ daniel1344: 公民課教一下好嗎 08/16 13:06
推 Ilat: 鄉民法律觀念:交保=無罪開釋 08/16 13:06
推 snownow: 首篇推文真的感覺很多人不曉得,難道對交保的印象都是 08/16 13:07
推 w9: 首篇真的一堆白痴 超想一個一個標出來的 08/16 13:07
推 S780122: 台灣應該國中或高中就要上基礎的法律課 08/16 13:07
→ snownow: 媒體總是亂下的"oo萬交保縱放嫌犯"得來的嗎? 08/16 13:07
推 AstrayKnight: 別鬧了 就憑台灣人的素質? 08/16 13:07
→ w9: 原本以為是反串,現實生活中遇到才知道真的有這種白癡存在 08/16 13:08
推 s5894143: 推樓上!非常有同感 08/16 13:08
→ s5894143: 應該國高中就要開始教基礎法律 08/16 13:08
→ call5566me: 因為通常交保之後就會抓不到阿....有錢人都這樣 08/16 13:08
→ snownow: 我也贊成國小到高中放入基礎法律課,媒體就不能亂帶風向 08/16 13:08
推 cipc444: 樓上 如果交保之後會抓不到 那就是有羈押的必要了啦 08/16 13:09
推 yuugen2: 說真的 大多數民眾法律知識普遍低落 08/16 13:09
→ shi0520: 學菲菲算了 抓到虐貓直接開槍打掉 08/16 13:09
→ cipc444: 具保=有羈押的原因 但沒有羈押的必要 會跑就有必要=羈押 08/16 13:09
→ snownow: 棄保潛逃要超有錢才有辦法...還要偷渡+數十年不回台灣 08/16 13:09
→ yuugen2: 這就是盲點了 不限制出境就會被逃亡 08/16 13:10
→ call5566me: 就4新聞都抱那些太有錢的 現在大家觀念才都這樣 08/16 13:10
→ yuugen2: 對 其實是很難一件事 08/16 13:10
→ yuugen2: 444會不會跑難道要講出來嗎 XDDDD 08/16 13:11
噓 DPP48: 其實判決是15萬交保,限制出境。20萬這數字不知道哪來的。 08/16 13:12
推 cipc444: 所以就是法官審酌證據資料判斷的結果阿 08/16 13:12
→ cipc444: 會不會跑不會說=所以都會跑=所以全部羈押? 08/16 13:13
→ cipc444: 別忘了 這才偵查中欸 連審判都沒有 08/16 13:13
→ cipc444: 用同樣的標準 只要隔壁老王誣賴你一下 你就要被押囉 08/16 13:14
推 HANAXALICE: 外國人不用先扣護照嗎 08/16 13:14
推 qm21: 20萬是上次的五萬+這次追加15萬 08/16 13:14
→ cipc444: 不要每次都用個案看世界好嗎 想一下你的標準能不能用 08/16 13:14
→ HANAXALICE: 不用限制出境嗎?累犯不用羈押嗎? 08/16 13:15
推 w9: 15+5=20 謝謝 08/16 13:15
→ qm21: 有限制出境阿 08/16 13:15
→ cipc444: 這種通常都有+限制出境阿 何況要出境你以為不會通報嗎 08/16 13:16
推 DPP48: 有限制出境啊 08/16 13:16
→ cipc444: 你下次具保之後出國看看 看會不會立刻被抓去押起來 08/16 13:16
→ DPP48: 雞鴨是有點過了 08/16 13:16
推 ImBBCALL: 交保還要天天到派出所報到,沒那麼容易烙跑的 08/16 13:16
拿重大經濟犯的棄保來類比實在不倫不類,那種潛逃一般人做不到
除非是你是黨國高層或是富可敵國
→ ImBBCALL: 當然有錢有門路的例外啦 08/16 13:17
推 kerker3703: 現況是 很多人認為只要媒體說是好人 就該無罪 媒體說 08/16 13:17
→ cipc444: 要說有錢的可以偷渡 怎不乾脆假設有錢人犯罪抓不到 08/16 13:18
→ kerker3703: 是壞人就該死 08/16 13:18
推 ImBBCALL: 交保限制住居連出遠門過夜說不定都會被警察靠杯了 08/16 13:20
推 Everforest: 真的一堆法盲 然後智障媒體見獵心喜帶風向 08/16 13:23
→ Everforest: 交保講得像無罪釋放一樣 08/16 13:24
→ snownow: 很多人連警察移送、檢察官偵查、法院定讞都分不清楚了 08/16 13:29
→ snownow: 車禍案件最常看媒體帶風向,把警方移送當標題說冤枉好人 08/16 13:30
推 kangta0819: 亂世重典!性侵害或虐待致死直接拖去減少垃圾 08/16 13:31
推 qazedc: 喵本:不管啦!喵喵很可愛耶! 08/16 13:37
推 ybz612: 怎麼上次殺警案就沒人出來闢謠 測風向? 08/16 13:37
闢什麼謠,常識要闢?還檢討欸
※ 編輯: grimmq427532 (140.116.114.154), 08/16/2016 13:38:43
→ hiimjack: 上次殺警案多一個釋字665 08/16 13:42
→ hiimjack: 不過後來有新的事證證明犯人可能潛逃 所以又被羈押了 08/16 13:42
推 v19791119: 應該列入課程 08/16 13:56
推 UntiedDragon: 支持出門沒關燈唯一死刑!! 08/16 14:08
推 FairPrice: 推推 08/16 14:21
推 arbee: 交保是裁定 不要亂用判決 08/16 1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