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inabobocha (阿杜杜)
看板Gossiping
標題Re: [問卦] 為了吃而殺貓狗, 該被譴責嗎?
時間Fri Aug 19 13:44:27 2016
本來很懶得回,但是覺得這種東西能討到鄉民認同有點..
※ 引述《d8888 (Don)》之銘言:
: 根據過去戰貓狗本的經驗,貓狗本永遠跳來跳去就那幾套邏輯
貓本說:現代人就是情感上認為貓狗比較可愛,高於其他物種,貓狗就是該養來陪伴不是
養來吃。愛有等差,很合理。
那請問我的感情就活該等於你的感情?即使同樣是台灣人,不能貓在你眼中是寵物在我眼
中是食物?憑甚麼我對貓的感情一定要跟誰一樣?對貓的認知不能有多元?
前提是尊重生命,以減量為主,坦白說我真的沒有認識以貓為食物人,沒人在意你在意誰
對犬貓的認知多元也可以,但就一句話尊重生命。
這邊可以提一下為什麼犬貓會比較多人在意權益,其實現在犬貓等寵物被定義為伴侶動物
腳色再慢慢提升為家人,因為這些動物與人類可以有較多感情交流,
貓本說:現在法律就是這麼規定,殺貓狗來吃非法,所以譴責吃貓狗肉很合理
法律規定不代表必然合理。法律未廢除必須要遵守,不代表不能探討其合理性。刑法一百
條、集會遊行法、鳥籠公投法....都是曾經或仍然存在的法律。不可以違法,等同不可以
對法律發表反對意見?
貓本說:不爽你去修法,現在就是愛貓狗人士比較多,所以社會道德形成對貓狗的重視,
導致了修法。
翻白話:「林盃就是拳頭比你大,不爽咬我啊」。
對了,我是熱愛馬英九的超級馬粉,我也覺得馬英九就是長的可愛,應該受到特別保護。
當馬粉數量夠多的時候,我想要立法規定法律優先保護馬英九,侮辱馬英九唯一死刑,侮
辱民進黨有獎金,可以嗎?
以上不都是你自己幻想,事實就是法律目前如此,你覺得不合理真的可以去發動運動,
甚至成立組織抗爭。
貓本說:如果支持可以吃貓狗的理由成立,那我可不可以說人也可以吃呢?
拿動物比人傻逼不解釋。為什麼國家有義務保障人類人民的生命財產請回去問國中小老師
。
這段我就只是純粹情緒性的發言,大概就跟你這整篇差不多。
貓本說:生命就是不平等。生命平等只是笑話
虐殺人士說:貓就是拿來虐的,不然要幹嘛?(真的有人這樣說,我臥底虐殺群聽到的)
。如果人類有權任意論斷其他生命的高低價值,那為什麼虐殺人士不能把貓定義為「虐殺
用動物」?
通常講到這,貓狗本又會再開一次大絕:「道德本來就是多數人決定,現在多數人就是覺
得貓狗可愛不該殺,而且立了法。不然你邊緣人要怎樣?」
撇開「我拳頭大就正義」的暴力思想不談。
這邊大概是整篇唬爛的一個巔峰極致,首先生命平等就是假議題。
舉個例子:火災現場你先救你家人還是鄰居
在一個例子 火災現場 你先救你養的寵物 還是地上的老鼠
所以在你心中連每個人的生命都不是等價值了,何況動物乃至生物
生命平等就只是個世界和平的概念罷了。
再來人有權評斷其他生命的高低價值這點 就會戰到死刑跟廢死了 不知道你有沒有發現
虐殺動物 這邊是最噁心的 談虐殺的同時尊重生命的基本架構就已經全無 有啥好說的
你覺得虐殺生命是合理的這件事情本身就值得去看醫生。
道德一直以來都是浮動標準,這也是一個無法爭辯的事實。
「愛貓狗」是多數人的意思,請問:
「法律必須公平」是不是多數人的意思?
「人民的自由必須受到保障,不能任意剝奪」是不是多數人的意思?
我想都是,而且法律必須公平、自由必須保障不但是多數人的意思,還受憲法保障。所以
即使「愛貓狗」是多數人的意思,也要考慮是否牴觸其他位階更高的多數意見:比如憲法
。而若禁吃貓狗,就會:
讓雞豬牛於恐懼中死去,殺肉來吃,無罪
讓貓狗於恐懼中死去,殺肉來吃,有罪
其實這邊目前人道屠宰的方式就是先瞬間擊暈動物讓他無知覺再屠宰,簡單來說都有罪
你想深入跟我討論也可以但至少你得看過一些資料,
畢竟我覺得整篇文下來你對人道屠宰的方式和發展一無所知。
同樣讓動物感受痛苦,但法律卻大小眼只處罰吃貓狗的,不處罰吃雞豬牛的。「愛貓狗,
吃雞豬牛」是多數人的習慣很重要,那請問「法律必須公平」就不是多數人的意思就不重
要?何況「法律必須公平」牽涉到憲法。任何法律就算是多數人的意思,都不能牴觸憲法
的價值
讓動物受苦,基本上法律都是有處罰的,而非獨厚犬貓,
當然犬貓地位在目前法律確實比較高。
戰到這,過去的經驗貓狗本就會說:「不爽你去提釋憲!」會的,會的。等有人真的吃貓
狗被罰,我想總有天會有人釋憲,而且恐怕不是沒機會成功。
最後,
你愛貓狗,可以法律保障不能吃你的貓狗。
擔任緝毒犬、搜救犬的個別犬隻也可以規定不能吃
你討厭吃貓狗,可以不在你面前吃貓狗
你不吃貓狗就禁止全天下人吃,就是你他媽管太多
我不贊成你說的話,但我尊重你說話的權利
我不吃貓狗,但我尊重你吃貓狗的權利
最後其實為什麼雞豬牛是食物 犬貓是寵物 這是有歷史文化背景的
你可以說吃狗也有吃海豚也有。
但我想最大的問題在於飼養場和屠宰場,
以前尚未立法前還滿常發現狗(尤其黑狗)在自家被偷走,吃掉的消息。
如果沒事就容易發生你家人被偷走吃掉的事情,你也會想立法保護他們。
而且相較於養豬養雞養牛場,肉狗場算滿少見的。
最後回應一下這版常見的犬貓為啥不能吃的人的邏輯想法。
常常是我們對雞豬牛都這麼殘忍吃他們殺害他們生命,那為什麼可以獨厚犬貓。
首先 近代的確發現對經濟動物過於殘忍才設立人道屠宰和牧場管理等等法條
生命終將一死而生命過程中的尊嚴的課題比死亡與否更值得去重視,我想這是共識。
這並不是說我們奪取雞豬牛生命就是對的。
只是在人類因慾望或需求而奪取生命前,應給予該生命應有的尊重和舒適的生活。
就像假設外星人統治我們肥宅們,等我們長到20歲就把一定我們吃了。
那肥宅會覺得
1.把五個肥宅關在一個3坪的小房間,而且沒有冷氣和網路,最後直接活活打死
2.一個肥宅一個3坪套房,包水電網路冷氣吹到爽,最後麻醉安樂死
這兩件事情沒有差異嗎?
會覺得反正都是要殺了我,怎麼殺都是殘忍,根本不需要改進嗎?
我在日本看過一些牛場(黑和牛),一隻體態好的售價可以達到500萬日圓以上,
他們住的環境乾淨到我可以躺在他的牛舍裡面跟他睡午覺(不開玩笑我當下就這麼做),
而且每天下午要放風去專屬運動場跑跑
這樣你還會覺得他生活過程中受到"極大的痛苦"嗎
也許跟自由自在在野外生活還是有差異,但在這邊他不用煩惱食物和健康問題
都有人類幫忙,這樣的情況下會不會讓他的生命更有尊嚴一些
相比之下台灣不少收容所因為犬貓過於壅擠和人手不足的情況,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看過
很多都重病(流血、噴血便、化膿)但也沒有錢給他們藥醫,在小小籠子裡面拖著等死。
相比之下,日本和牛和台灣流浪犬,這生命平等嗎?
最後我想講一點情緒的話
我支持犬貓可以吃,只是要限定場所,而且要強迫執行。
以後要丟棄犬貓需直接讓他們親手去安樂死,之後屍體帶回棄養家庭讓他們吃掉,
不要浪費食物,順便解決流浪犬貓問題。
再者想要吃犬貓肉的可以去收容所申請,
反正收容所永遠爆滿住不下,還要讓執行安樂死的執行者背負極大壓力和傷痛,
不如讓想吃肉的人親手安樂死(不困難推推針筒裡面的兩種藥而已)並將屍體帶回食用。
一次解決人手不足和動物過於壅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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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wei: 好長 看不完 感覺很認真 推 08/19 13:46
推 Kobelikeshit: 生命真的不平等,後座有人死了要死到名人才立法 08/19 13:47
推 probsk: 注射過毒藥的貓狗肉還能吃嗎 08/19 13:47
→ Kobelikeshit: 像阿文的生命就絕對重於你我,一萬個鄉民加起來都輸 08/19 13:48
噓 link0739: 講重點 08/19 13:51
→ Sechss: 怎麼這話題永遠無限重複在本版? 08/19 13:54
推 jetzake: 注射過毒藥的肉原則上不會去吃 要吃要先擊暈後放血 08/19 14:04
噓 ganbastar: 我只想吃切好包裝好的耶,流浪豬的肉我也不想吃 08/19 14:11
噓 radstar: 宰殺豬隻是用安樂死的嗎? 08/19 14:14
→ kalestorm: 人工屠宰在"大量生產模式"的資本主義思維下是個...渣 08/19 14:43
→ kalestorm: 人道屠宰 08/19 14:43
→ tinabobocha: 事實就是 現在法律都規定人道屠宰 08/19 17:39
→ tinabobocha: 人道屠宰並不困難,困難的是飼養過程中的人道 08/19 17:41
→ tinabobocha: 為什麼豬不安樂死,其實各種動物的人道屠宰方式不同 08/19 17:42
→ tinabobocha: 其實收容所安樂死的藥不算毒藥不吃內臟應該沒啥問提 08/19 17:43
→ tinabobocha: 大多就是過期的PXXXXXXL+KXL 08/19 17:44
→ d8888: 你所說的並沒超過我列舉的內容 08/19 20:27
→ d8888: 「個人心中生命不平等」和「將生命不平等入法」是兩回事 08/19 20:27
→ d8888: 所以我才舉馬英九為例,當馬粉超愛馬英九。媽媽和女友掉到 08/19 20:28
→ d8888: 水裡面,我還是要救馬英九... 這些都我個人的事, OK 08/19 20:28
→ d8888: 但如果法律規定你母親和馬英九掉到水裡面,你必須優先救馬 08/19 20:29
→ d8888: 英九,由法律來強制大家熱愛馬英九,不敬馬英九要罰,那又 08/19 20:29
→ d8888: 是完全不同的事情。由法律強制生命不平等,還依此差別處罰 08/19 20:30
→ d8888: 那就是法律對同樣的行為處罰不公平,有違憲疑慮 08/19 20:30
→ d8888: 簡而言之,生命不平等就是偏心。個人偏心完全沒有關係 08/19 20:31
→ d8888: 法律偏心就是很嚴重的事,個人可偏心不代表法律可偏心 08/19 20:31
→ d8888: 然後你說的其他問題,可以用:1. 人道屠宰貓狗 2. 肉貓肉狗 08/19 20:32
→ d8888: 與寵物狗分離,嚴格打擊偷盜食用寵物貓狗 3. 檢疫確保衛生 08/19 20:33
→ d8888: 解決,那些理由沒有一條能導向「貓狗就是 100% 不准吃」 08/19 20:33
推 d8888: 至於甚麼文化差異,犬貓會與人類交流 ... 也不代表能強迫 08/19 20:36
→ d8888: 所有人統一禁止吃貓狗。 08/19 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