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gogobar: 幹,人不如貓 08/12 16:46
你搞錯重點了吧 重點是手段和刑罰內容
推 xupmc: 這種人還有女友... 08/12 16:46
推 IHD: 動物在法律上的地位 要改要修法吧 但不能讓太多人懂法就是 08/12 16:47
推 CleanSpurs: 懷念當年的捻龍之亂 08/12 16:47
噓 momoispig: 幹 這人有夠噁心 08/12 16:47
→ shiueyang: 大家快包圍屠宰場~別讓裡面的人跑了~每個人都要關到死! 08/12 16:47
推 liusim: 當年鄉民群情激憤 沒想到也七年過去了 08/12 16:47
推 qweertyui891: 心理變態 08/12 16:48
→ luv2pac: 他交視障女友 而且早已分手 08/12 16:48
→ liusim: 印象中這傢伙還領養貓 為了要跟送養人見面 會故意虐貓裝病 08/12 16:48
推 dimmy1001: 你現在才知道台灣司法有病嗎?反正又不是死法官家人 08/12 16:48
噓 sylvia0915: 台大的怎麼不是殺貓 就是毀滅國家? 08/12 16:49
→ liusim: 這也是在PTT爆之後被媒體關注的經典事件啊 08/12 16:49
噓 imass: 法盲嗎?你以為要易科就可以易科喔? 08/12 16:49
哈 你說別人法盲 但你知道有些狀況法官是得以參酌 不得易科罰金的嗎?
前陣子彰化的急診室暴力案 就是不得易科發金 說別人法盲扣帽子 有比較高級嗎?
推 pipiispipi: 台大不意外 殺貓學校 08/12 16:49
→ IHD: 沒有屠宰場 X本就沒肉吃了 怎能包圍呢? 動物有分等級啊 像人 08/12 16:49
噓 cms6384: 直接死刑啦 預防性判死 08/12 16:51
推 linfon00: 台大 有屠貓系所? 08/12 16:51
→ eddy9616: 貓咪哪裡惹到他了....... 08/12 16:51
噓 ananan1414: 你也懂判決? 08/12 16:51
法官當然是依蒐證內容而非民氣來判案 只是 怎麼判 有"一定"程度可自由心證
這個"一定" 範圍可就大了
噓 solidmiss: 台大爛學校 08/12 16:54
→ ming0q: 我比較想知道 動物死亡 法官態度會>殺人 0.0 08/12 16:55
案目前鬼島法律 刑法和動保法來看 當然不可能 但你看到了虐殺一堆生命 罰36萬 顆顆
※ 編輯: SammySosa (36.226.162.147), 08/12/2016 17:06:43
推 pony666: 早就看破台大手腳了 08/12 17:11
推 Raimu: 當年他還把貓放進男宿洗衣機還烘衣機的... 08/12 17:13
推 sturmpionier: 未看先猜又有邊緣人分不清虐殺跟食用的差別 08/12 17:29
噓 Mayinggo: 本來就罰錢 不然是要怎樣 08/12 17:40
→ whitehow: 死變態,殺貓給前女友聽 08/12 17:54
推 M013: 台大不意外 08/12 17:56
推 FlyKerr5566: 繳36萬 沒關 08/12 18:37
→ akillerk: 人本來就不如貓啊!人是最卑劣的動物 08/12 19:30
→ lazypigs1214: 硬是要把台大拿出來講 08/12 23:35
推 guemao: 教主開始有人性 08/13 0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