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silia: 就只能在不考慮媒體的煽動之下請大家判斷:到底毆打犯人是08/17 11:48
→ silia: 否正確? 08/17 11:48
推 LAUNFEI: 忍無可忍無須再忍 退無可退無須在退 因果循環天理昭彰08/17 11:51
我也不認為打人是對,但此文重點是在澄清大部分人並沒有動手卻被抹黑,而s大還是圍
繞在打人對與不對,我想這個國小公民道德就有教了也不需要再多討論
我po這篇文並不是為了跟一些帶風向人士跟不會認真看文章的切磋文筆,如果不是認真閱
讀,麻煩直接出去吧謝謝,這社會不需要更多亂源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1:56:03
推 itsukiokada: 台大派公務車接他真的超扯...沒退學還保護他08/17 11:54
→ itsukiokada: 這學校的道德倫理根本完全喪失08/17 11:54
推 wolfplay: 看樣子八成殺貓貓保學歷全身而退了吧 08/17 12:07
噓 neon7134: 如果動手的不是動保團體的人 為什麼事後不出來澄清? 08/17 12:08
這麼說好了,當天有動保團體在場外(正門)舉辦理性抗議,但是參與的團體眾多,動保並
不是只有一個團體在運作,而是很多有相同理念跟目的的大大小小的團體一起來襄助
但是他們主辦的活動只有在正門的示威部分,針對下午包圍陳嫌的場合,那並沒有任何動
保團體主導,大家都是自由決定自己要不要去,當下發生那樣的狀況,試問就算某團體代
表確認動手的不是自己團體成員,他又要怎麼替其他團體確認?其中也有很多是個人,沒
有正式加入團體的民眾,請問又要怎麼一一核實他是不是動保人士?而社會大眾看到新聞
就急著看見黑影就開槍,只要有人動手,就等於是動保動手?質疑之前是否該想想現場執
行的困難,以及要做指控是否應該是指控的人提出證明打人的是動保團體,而不是被指控
的人要證明?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2:18:59
推 LAUNFEI: 如果n大有空噓文 為什麼 不出面宣揚不要以暴制暴 08/17 12:20
推 jajakang: 別裡那些反動保的魯蛇啦,看他們謾罵保護動物人士的嘴臉, 08/17 12:22
→ jajakang: 還有前面來亂的某些人,一副就是很想把陳姓兇手抱回家,08/17 12:23
→ jajakang: 卻看不慣我們這些喜歡愛護貓狗的人士08/17 12:23
→ jajakang: 看陳皓揚白白淨淨的,我大致能理解那些酸宅蕩漾的心情 08/17 12:24
推 LAUNFEI: 動不動保我覺得其次 就算沒有動保 有必要虐待動物嗎?08/17 12:25
→ LAUNFEI: 想虐待 怎麼不去虐待 你生父生母08/17 12:26
推 yvonne1981: 推這篇 08/17 12:28
推 asd349: 有些媒體根本亂寫,如果法庭內就亂了怎麼沒人被逮捕?! 08/17 12:42
→ asd349: 法庭外被依現行犯逮捕的記者詢問是不是愛貓人士,對方只 08/17 12:43
→ asd349: 說「我是正義使者」 08/17 12:43
推 ohupsilon: 大部分都是局部放大 挑出來講 其實很無言 08/17 12:47
推 guemao: 那些被記者拍到動手打人的都是男的 記者圈勾心鬥角 可能性 08/17 12:47
→ guemao: 很高了08/17 12:47
→ ohupsilon: 很生氣 仔細想想做好自己該做的事就好了 覺得對的事 08/17 12:48
→ guemao: 不然 怎麼蘋果那張拍得這麼正 捕捉的角度這麼剛好 08/17 12:48
推 ohupsilon: 很愛鍵盤理論 真的不要理是最好了!!他們心中早就有答案 08/17 12:50
→ ohupsilon: 講多解釋多 真的很浪費時間 08/17 12:51
推 cat763152001: 請問台大保護他是基於什麼?好困惑 08/17 12:53
推 silia: 噗哧,原來又是一個帶風向的?我只是要大家脫離「媒體」, 08/17 13:02
→ silia: 個別思考而已!國小社會都有教何謂正確的判斷,也有教認字08/17 13:02
→ silia: ,大家就不要讓老師失望啊~08/17 13:02
推 guemao: 大大應該轉去八卦版試試水溫 大家都會過去導正風向的 08/17 13:02
→ silia: 媒體是亂源是今天才開始的嗎?發一篇文章譴責不如去投稿蘋 08/17 13:03
→ silia: 果。08/17 13:03
推 LAUNFEI: 最讓老師失望的應該非陳嫌莫屬了~08/17 13:04
我沒有帶什麼風向,我只是澄清報導與事實不符的地方,並且拋出對台大的作為及媒體誇
張報導的質疑?
今天不管事情如何發展對我本人都沒有什麼好處,我只是不想看到社會被愚弄…有錢有勢
者什麼都能買,連濫殺無辜都可以用錢開脫,相不相信我想各位心中自有定奪,很遺憾跟
s大無法達到理性跟有邏輯的溝通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10:56
噓 heatthree: 哪來的用錢開脫? 交保又不是無罪 08/17 13:12
→ heatthree: 他要承擔的是法律制裁,不是民眾私刑 08/17 13:14
h大,可以麻煩您從頭到尾看完再做回應嗎?我想斷章取義對討論沒有正面幫助
交保不是無罪,沒錯這常識我也有,但是您可知道,若非群眾壓力,法官原本只判5萬交
保?如果藉由案件焦點轉移,並栽贓動保團體,削弱動保的正當性跟動保團體的力量,您
是否有想過這對後續判決的影響是好還是不好?在動保法法則過輕的前提下,若再失去群
眾的力量及訴求,如果最終判決刑期輕可易科罰金,這您又知道嗎?如果走到此地步,那
陳家的所有危機真的都靠錢就可以擺平了,若是台灣司法真的如您說的公正,那我們也無
需到場外抗議逼法官重視了,事實證明不吵是沒有糖吃的.
至於私刑一說,麻煩您好好看文章再討論吧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24:04
→ heatthree: 怪警方保護更是莫名,你都看到有人去攻擊他了 08/17 13:15
→ heatthree: 警方是保護他不受民眾攻擊,不是保護他不用受法律刑罰 08/17 13:16
→ heatthree: 而且不要把愛貓愛狗的人都拉下水,不是愛護動物的人都會 08/17 13:19
→ heatthree: 不冷靜08/17 13:20
→ heatthree: 而且他多次殺貓固然可惡和心理變態08/17 13:21
→ heatthree: 但刑責也不到死刑 08/17 13:22
※ oijkue:轉錄至看板 Gossiping 08/17 13:25
請問是否有人提出陳嫌應該死刑?我知道很多人說他該死但那也只是氣話,大家都清楚他
的犯行沒有到死刑的程度,而且現場群眾也沒有要致他於死
我也沒有怪警察保護他的人身安全,我質疑的是是否有必要去制止沒有打他的民眾,我認
為給社會大眾一個向陳嫌表達憤怒的機會是合情合理的,但是警方甚至機車隨護台大車?
敢問是否有這必要?現場感覺並不只是單單保護陳嫌人身安全,較像是跟台大一起護送某
高層人士離場,若是一個普通虐貓者,而我們也不是幫派也沒有帶武器,是否有保護至此
的必要?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32:48
噓 heatthree: 所以法官應該怎麼判才符合你們心中的公正? 08/17 13:26
→ heatthree: 法官也是很衰,判決都沒下來就要被罵 08/17 13:29
→ heatthree: 我知道你堅稱打人的不是動保人士08/17 13:30
→ heatthree: 但就算打人的不是動保人士,還是有人去攻擊陳皓揚08/17 13:30
推 NaoGaTsu: 補個血08/17 13:30
→ heatthree: 所以怪警察保護他是不是很莫名08/17 13:31
→ heatthree: 警察怎麼可能放任陳皓揚給別人攻擊 08/17 13:31
那既然您也認同不能確認打人者是動保人士,也無法核實是不是”一般民眾“,是否不應
該輕易說出”民眾私刑“這種話?您此話一出多少不會思考的人只會因此而把動保一起唾
棄
至於法官判決,該判多重,這我想我無法定義,但是…六個月下或易科罰金?不尊重生命
的虐行您認為只得到這樣的懲罰符合比例原則嗎?大家可以一起來判斷,我們也沒有為難
法官
推 amelialing: 推這篇 昨天看新聞出來 就覺得有問題了 08/17 13:32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39:25
→ heatthree: 從他被攻擊的影片和照片來看,警方保護他是非常必要的 08/17 13:35
→ heatthree: 你說你們不是幫派也沒有帶武器,但警方要如何確定這些事 08/17 13:36
→ heatthree: 他們當然要警慎一點08/17 13:37
噓 lovelytammy: 台大公務車主要是給校安、心輔人員08/17 13:38
→ heatthree: 你覺得現場的攻擊沒有嚴重到警方要這樣做 08/17 13:38
→ heatthree: 抱歉,警方就是這樣看待現場的攻擊 08/17 13:39
是,那也許是警方的專業我身為一般老百姓無法理解之處,也或許我真的誤會,並不十分
肯定,所以我文中也沒提及責怪警方保護陳之事,他被打警方不保護也是不正常,但重點
是現場狀況並不如媒體所說,好似一群窮兇惡極的暴民在傷害警察跟陳嫌…
推 sakuralove: 台大員工又上班了啊08/17 13:40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45:58
推 Dianer: 說實話打人不好 雖然陳是活該 08/17 13:42
→ Dianer: 但就目前狀況來看社會多數人是認為不過死幾隻貓而已有必要08/17 13:42
→ Dianer: 打人嗎 然後愛貓人士全被視為暴民 酸貓本的人也從八卦板來08/17 13:42
→ Dianer: 了 08/17 13:42
噓 Mayinggo: 鎖喉又在人家頭上尻一拳 好偉大的貓本 08/17 13:42
噓 heatthree: 動保法刑期最高就只有一年徒刑08/17 13:43
→ heatthree: 法官最高最高就只能判一年08/17 13:44
→ Mayinggo: 有徒刑很重了 為了動物限制人類的自由 怎麼想都不合理 08/17 13:44
→ heatthree: 請問一下如果判一年你能接受嗎08/17 13:45
推 NaoGaTsu: 我認為雙方認知的前提不同、價值觀不同,根本無從討論起 08/17 13:46
我同意,h大竟反問1年我覺得夠不夠重,我不知道他想表達什麼,我不是法官,這種事情
也不是我說了算,但我認為陳嫌犯行明確亦無悔改之意,法官至少應該依法求處最重的刑
責,至於逼問我要處幾年我想我真的不知道意義何在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50:24
→ NaoGaTsu: 。這裡是貓版,對愛貓人來說,人類從來就不比貓更重要, 08/17 13:47
→ NaoGaTsu: 為了貓限制人類自由並沒有不合理之處。 08/17 13:47
→ NaoGaTsu: 第二,正是因為動保罰罰則過輕,不然h大你以為他們在打08/17 13:47
→ NaoGaTsu: 什麼的? 08/17 13:47
推 zlxmas: 補血~說實在價值觀不同要怎麼討論,要罵貓本八卦可能更能 08/17 13:48
→ zlxmas: 找到共鳴。08/17 13:49
推 NaoGaTsu: 在貓版說人貓本…我是不知道要怎麼討論起。 08/17 13:49
→ zlxmas: 要來罵愛貓人自我安慰也罷,其實這篇就是要講這些新聞的部08/17 13:50
→ zlxmas: 分真實性,要各為自己斟酌注意,不要自我內鬨罷了 08/17 13:51
推 NaoGaTsu: 另外提醒原po,底色上灰色不太好讀… 08/17 13:51
抱歉,我是用手機po,也沒有特地設定耶,還是我要怎麼改 囧
噓 heatthree: 動保法過輕,那你們認為殺貓應該判幾年 08/17 13:56
推 sakuralove: N大,他只是個愛校人士講什麼都不會聽的啦 08/17 13:56
→ heatthree: 動保法刑期最高一年,你覺得過輕但也說不出應該判幾年 08/17 13:56
推 NaoGaTsu: h大,這有什麼好討論的?那我問你,你認為酒駕應該判幾 08/17 13:57
→ NaoGaTsu: 年?酒駕致死、酒駕傷害和酒駕累犯應該判幾年? 08/17 13:57
→ NaoGaTsu: 每個人價值觀不同、愛貓程度不同,對動保法殺貓罰則上限 08/17 13:58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3:59:18
→ NaoGaTsu: 就會有不同的期許,你打算討論什麼? 08/17 13:58
噓 Mayinggo: 就算是愛貓 你還是個人類 要在人類社會生存學跟人類相處08/17 13:59
推 NaoGaTsu: 愛貓人和其他「正常」人類相處沒什麼問題啊,只是在愛貓08/17 14:00
→ NaoGaTsu: 人眼中,陳嫌的作為讓他不配為人罷了,是要談什麼相處? 08/17 14:00
→ heatthree: 那應該這樣問,陳皓揚的罪要被判幾年才符合公平正義 08/17 14:00
→ NaoGaTsu: 我是不知道部分版友是不是這麼有大愛,對「殺人犯」也能 08/17 14:00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4:05:50
→ NaoGaTsu: 當成一般正常人類「相處」啦。 08/17 14:01
→ NaoGaTsu: 至少我個人是不行。 08/17 14:01
→ NaoGaTsu: h大,說了,你問這個根本沒意義。我問你,酒駕致死要被 08/17 14:01
→ NaoGaTsu: 判幾年才符合公平正義?你這個問題就見仁見智。 08/17 14:01
推 c93cj3: 看法不同就給人扣台大員工的帽子 跟八卦那些把反私刑跟虐 08/17 14:02
→ c93cj3: 貓同路人劃上等號有什麼不同? 08/17 14:02
推 Dianer: 價值觀不同不能討論+108/17 14:02
→ Dianer: 我之前去德國 德國朋友說他們要養寵物很嚴格的 如果發現隔08/17 14:02
→ Dianer: 壁的對狗不好都沒帶去散步之類是可以檢舉他的 如果他說的 08/17 14:02
→ Dianer: 是真的只能說 台灣並沒有在動物寵物這塊費點心思 08/17 14:02
→ NaoGaTsu: 台灣對動物權的重視遠落後於美國和歐洲多數國家也不是新 08/17 14:03
→ NaoGaTsu: 聞就是了,人家有動保警察,我們在喊不過是死幾隻貓。 08/17 14:03
噓 heatthree: 問題是我沒有說酒駕致死的刑責過輕啊 08/17 14:04
→ heatthree: 但你覺得現在動保法的刑責過輕不是嗎? 08/17 14:05
→ Mayinggo: 德國這樣很好啊 如果可以這樣會少掉很多問題08/17 14:05
→ NaoGaTsu: 喔。那我換一個問題問,虐殺兒童犯是死刑還是無期徒刑比 08/17 14:05
→ heatthree: 所以你覺得陳皓揚至少要被判幾年 刑責才不算過輕 08/17 14:05
→ NaoGaTsu: 較符合公平正義 :)?見仁見智的問題多得是。 08/17 14:05
推 Dianer: 看到八卦板一堆人說不過死了幾隻貓 真心覺得民眾素質… 08/17 14:06
→ haha98: 應該不少人都看過了08/17 14:06
→ NaoGaTsu: 問題不在於「我覺得」,我個人覺得如何才不算過輕也根本 08/17 14:06
→ NaoGaTsu: 沒意義。 08/17 14:06
→ NaoGaTsu: 你問這個問題,有期待討論出個什麼結果嗎? 08/17 14:07
→ NaoGaTsu: 動保法目前還是會往上修法,把刑責和罰則都往上調,這部 08/17 14:07
→ NaoGaTsu: 分不止動保團體在努力,寵物業者其實也是有在推動這一塊 08/17 14:07
→ Mayinggo: 的確是死幾隻貓阿 你吃肉的時候都不會喊阿彌陀佛了 08/17 14:08
→ NaoGaTsu: 的修法,總之,慢慢期待台灣的進步吧。08/17 14:08
→ NaoGaTsu: 我吃肉不會啊,但對愛貓人來說,貓和雞就不一樣,價值觀08/17 14:08
→ NaoGaTsu: 不同就不能討論。「愛有等差」這件事這麼難理解嗎? 08/17 14:08
→ NaoGaTsu: 自己家的小孩死了,和別人家的小孩死了,對爸爸媽媽來說 08/17 14:09
→ NaoGaTsu: 就是不一樣,憤怒的程度也會不同。這不難理解吧? 08/17 14:09
→ heatthree: 但你認為一年是過輕沒錯吧 08/17 14:09
推 Dianer: 重點是他去虐貓吧 這不是吃不吃肉的問題 08/17 14:10
→ NaoGaTsu: 白曉燕案,白冰冰的悲痛和全台其他母親的悲痛會一樣? 08/17 14:10
→ NaoGaTsu: h大,我認為怎麼樣、過不過輕,根本不重要。08/17 14:10
→ NaoGaTsu: 我實在不知道你執著於這個問題是想討論什麼? 08/17 14:10
→ Mayinggo: 你也知道愛有等差 那為了貓把人打成這樣不覺得奇怪 08/17 14:11
→ NaoGaTsu: 我是愛貓人,我不覺得奇怪啊。你重視人遠大於貓,才會覺 08/17 14:11
→ Dianer: n大勸你不要浪費口水 你回去找某h的發文就知道了 08/17 14:11
→ NaoGaTsu: 得這些愛貓人為了貓而打人奇怪。 08/17 14:11
→ NaoGaTsu: 我很誠實,對我來說,一隻狗被虐殺,我固然會覺得難過, 08/17 14:12
→ Mayinggo: 扯白冰冰就扯遠了 白冰冰那個是黑吃黑被人報復08/17 14:12
→ NaoGaTsu: 但絕對不會比一隻貓被虐殺更讓我難過。愛有等差,我是不 08/17 14:12
→ NaoGaTsu: 知道這有多難理解啦。 08/17 14:12
→ Mayinggo: 除非你認為那些貓跟陳皓揚有仇恨在 08/17 14:13
→ NaoGaTsu: 白曉燕案沒扯遠喔。白冰冰的確死了一個女兒,但對其他全 08/17 14:13
→ NaoGaTsu: 台有女兒的媽媽來說,悲痛程度不會和白冰冰一樣。至於是 08/17 14:13
→ NaoGaTsu: 不是黑吃黑、有沒有仇恨,那不是重點,重點是愛就是有等 08/17 14:14
→ NaoGaTsu: 差,全台其他媽媽不會把白曉燕的死當成自己女兒死那樣悲08/17 14:14
→ NaoGaTsu: 痛。08/17 14:14
→ NaoGaTsu: 人類就是愛有等差的生物,你這麼重視人類,怎麼會不知道 08/17 14:14
→ heatthree: NaoGaTsu: 第二,正是因為動保罰罰則過輕,不然h大 08/17 14:14
→ NaoGaTsu: 這一樣?愛貓人也是人類喔。 08/17 14:14
→ heatthree: 這句話是你說的沒錯吧 08/17 14:15
→ NaoGaTsu: 是我說,然後呢?你想表達什麼? 08/17 14:15
→ NaoGaTsu: 你那天沒看到要求修法的牌子嗎?你想討論什麼? 08/17 14:15
→ heatthree: 那些人因為動保法過輕所以跑去打人08/17 14:18
推 zlxmas: 我是覺得一年就是很輕,有問題?該判幾年?我怎麼知道,我就 08/17 14:18
→ zlxmas: 認為一年很輕,有甚麼問題嗎qq 08/17 14:18
推 NaoGaTsu: 嗯,小燈泡一案也有人跑去打人喔。 08/17 14:19
→ zlxmas: 但我沒去打人,也沒到場,單純就是覺得好輕判,不行嗎? 08/17 14:19
→ heatthree: 但是也講不出動保法至少要判幾年才不算過輕 08/17 14:19
→ NaoGaTsu: 所以h大你想表達什麼? 08/17 14:19
→ zlxmas: 一堆人說砍警和小燈泡都沒這樣,明明一堆人在打,都當作沒08/17 14:19
→ zlxmas: 看那些新聞就是了 08/17 14:20
→ NaoGaTsu: 我不是那些人啊,你應該去問他們,問我作啥? 08/17 14:20
→ heatthree: 而你也說了每個人的看法可能都不一樣 08/17 14:20
感謝n大與z大能理性看待事件的本質
有些人若未能平心靜氣好好把文章看完,只想著用為反對而反對及斷章取義的方式來回應
,我想必是什麼樣的答案也不能令他們滿意,更模糊本文初衷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4:23:13
→ NaoGaTsu: 問題就不在打人,陳嫌和小燈泡兇手不犯案會被打? 08/17 14:20
→ heatthree: 所以你說這些打人的人因為動保法過輕去打人? 08/17 14:21
推 Dianer: 不懂某h一直重覆人家的話做什麼 08/17 14:21
→ NaoGaTsu: h大,我實在不太明白你想說明什麼或討論什麼就是了。 08/17 14:21
→ Dianer: 都沒辦法好好看留言 一直覺得不是剛剛才看過這行嗎=_= 08/17 14:21
→ NaoGaTsu: 就算是如此,所以呢?你想表達什麼? 08/17 14:21
→ heatthree: 他們根本就沒有一個標準 08/17 14:22
→ NaoGaTsu: 他們又不是同一個團體的人,當天有很多動保團體與個體戶 08/17 14:22
→ NaoGaTsu: 去抗議,是要有什麼一個標準?全台灣在死刑存廢上都沒有 08/17 14:22
→ NaoGaTsu: 一個共同標準了,沒有一個共同標準很奇怪? 08/17 14:23
→ NaoGaTsu: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見解,所以呢?h大你要表達什麼? 08/17 14:23
推 Hatemilktea: 為了動物限制人類自由怎麼想都不合理……所以動物就 08/17 14:25
→ Hatemilktea: 該被陳剝奪應有的生命?這裡是貓版 越想這些越覺得痛 08/17 14:25
→ Hatemilktea: 心 08/17 14:25
→ heatthree: 所以他們打人的理由根本說不通啊 08/17 14:25
推 zlxmas: 原po 文章的字全反白啦啊啊啊~~ 08/17 14:26
→ heatthree: 如果抗議陳皓揚刑責太輕的人自己都說不出一個標準 08/17 14:26
推 NaoGaTsu: 哪裡說不通?我實在看不懂哪裡說不通,求詳解。 08/17 14:27
→ NaoGaTsu: 我不是說了嗎?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見解,他們部分人因為覺08/17 14:27
→ heatthree: 那法官不管怎麼判不都會被罵 08/17 14:27
→ NaoGaTsu: 得過輕而去打人,或是就是覺得陳嫌很可惡不配為人所以去08/17 14:27
噓 gourmand: 覺得動保法的刑責太輕應該去找立委而不是法官,三權分立08/17 14:28
→ gourmand: 四個字你看得懂嗎? 今天動保法設定最重刑期一年就是一年 08/17 14:28
→ gourmand: ,法官判決超過一年是違法判決。想討論法律問題可否不要 08/17 14:28
→ gourmand: 連基本常識都沒有。覺得動保法判太輕請去遊說你家立委提 08/17 14:28
→ gourmand: 案修改動保法,法官不是萬能的。 08/17 14:28
→ NaoGaTsu: 揍他兩拳,你要問去他們啊,問我作啥?他們打人有他們打 08/17 14:28
→ NaoGaTsu: 人的理由,我又不是他們肚裡的蛔蟲,問我作甚? 08/17 14:28
→ NaoGaTsu: 法官的確不管怎麼判都會被罵啊,法官就算判一年上限,兩 08/17 14:29
→ NaoGaTsu: 案併審判兩年好了,法官應該還是會被部分人士罵。所以呢 08/17 14:29
→ heatthree: 但是那些人不管用(1)動保法刑責太輕(2)陳生不配為人 08/17 14:29
→ NaoGaTsu: ? 08/17 14:29
→ heatthree: 這兩個理由根本都說不通 08/17 14:29
→ NaoGaTsu: 哪裡說不通? 08/17 14:30
→ heatthree: (1)抗議動保法過輕,自己講不出一個標準 08/17 14:30
→ NaoGaTsu: (1)動保法刑責太輕→只好尋求私法正義→打人 08/17 14:30
→ NaoGaTsu: (2)陳生不配為人→太可惡所以打人。 08/17 14:30
→ NaoGaTsu: 哪裡說不通?我看來看去,和打小燈泡兇人的人的動機一樣 08/17 14:30
推 Dianer: 問題是台灣社會重視動物權的人有多少?要修法比登天難 08/17 14:30
→ NaoGaTsu: 於情於理都說得通啊。 08/17 14:31
→ heatthree: (2) 陳生不配為人,他們說貓不是人但也是條生命08/17 14:31
→ NaoGaTsu: 你的1是有問題的,打人的「那一個人」會有他的標準,你 08/17 14:31
→ heatthree: 但陳生就算不是人他依舊是條生命08/17 14:31
→ NaoGaTsu: 去問問他,好唄?你的2也有問題,對打他的愛貓人來說,08/17 14:31
→ heatthree: 依照他們邏輯,他們根本沒理由去打陳生 08/17 14:31
→ NaoGaTsu: 他們心中的排序是:貓>生命>阿米巴原蟲>>>>>>陳生 08/17 14:32
→ NaoGaTsu: 了解了嗎?照他們的邏輯,打陳生的理由倒是很充分哩。 08/17 14:32
→ NaoGaTsu: 在愛貓人的眼中,陳生的地位大概和單細胞真核生物差不了 08/17 14:33
→ NaoGaTsu: 多少。 08/17 14:33
→ NaoGaTsu: 而且有些真核生物的地位還比陳生高,像是你我肚肚內的益 08/17 14:34
→ NaoGaTsu: 生菌,他們太重要了,所以必須比較重視一點。 08/17 14:34
→ gourmand: 我也覺得動保法太輕啊,可問題是毆打陳嫌跟修改動保法有 08/17 14:34
→ gourmand: 什麼目的和手段上的關聯性嗎? 毆打陳嫌有助於日後動保法 08/17 14:34
→ gourmand: 的修正嗎? 今天事實上就是有人出手啦,不管出手的人是愛 08/17 14:34
→ gourmand: 貓還是趁亂搞破壞的,對於貓咪與人類共存的目標都是負面 08/17 14:34
→ gourmand: 宣傳,這樣也違反TNR一開始的初衷。不管打人的是誰,共 08/17 14:34
→ gourmand: 同譴責毆打陳嫌的人才是明智之舉。 08/17 14:34
推 zlxmas: 弄個題外話,小偷和護妻自衛的受害人不也是死者最大.. 08/17 14:34
→ NaoGaTsu: 動保法修得再重,陳嫌的罪責都不會被溯及既往加重,他殺 08/17 14:35
→ zlxmas: 貓死了,人還活著,所以標準不同。 08/17 14:35
→ NaoGaTsu: 了大橘子和斑斑的罪責對打人的愛貓人來說,修法根本無從 08/17 14:35
→ zlxmas: 這是我個人意見,不認同也針對我就好不要以偏概全 08/17 14:35
→ NaoGaTsu: 補足公平正義。08/17 14:35
→ NaoGaTsu: 所以g大,相忍為國自然是比較好,但那一口氣嚥不下的人 08/17 14:35
→ NaoGaTsu: 就是嚥不下。08/17 14:36
→ zlxmas: 抱歉一直插到N大的樓08/17 14:36
→ NaoGaTsu: 所以出手的人,你也不能說他們錯,因為他們心中的公平正 08/17 14:36
→ NaoGaTsu: 義,修法並不能帶給他們。 08/17 14:36
→ heatthree: 不對喔,你說的是他們心中的想法,不是他們的邏輯 08/17 14:36
→ heatthree: 他們心中的想法是貓最重要 08/17 14:37
→ NaoGaTsu: 他們心中的想法就是他們的邏輯。你的價值觀就是你的邏輯 08/17 14:37
→ NaoGaTsu: 。他們把貓看得比陳生重要,就是他們的邏輯。 08/17 14:37
→ NaoGaTsu: 他們的價值觀和你的不同,不代表就是他們錯。 08/17 14:37
→ heatthree: 但他們的邏輯是動物的生命一樣高,貓不是人也是條生命 08/17 14:37
→ NaoGaTsu: 誰和你說動物的生命一樣高了,我是不相信有人這麼矯情啦 08/17 14:38
→ heatthree: 所以陳生虐貓不配為人,我們可以去打他 08/17 14:38
→ NaoGaTsu: ,9/22你可以去現場問問,阿米巴原蟲、小螞蟻和他們的貓 08/17 14:38
→ NaoGaTsu: ,他們的生命權是不是一樣高,我是不信有人會回答你「沒 08/17 14:38
→ NaoGaTsu: 錯,小螞蟻和我的貓一樣重要。」 08/17 14:39
→ NaoGaTsu: 貓不是人,是生命,但陳生雖然是生命,但地位遠比貓低, 08/17 14:39
→ heatthree: 沒吧,你仔細去看看他們的說詞 08/17 14:39
推 arenaspeng: 一堆沒在現場看電視在那邊比手畫腳,有去現場的就知道 08/17 14:39
→ arenaspeng: 現場媒體記者有多少!不要老是躲在螢幕前打字,社會就 08/17 14:39
→ arenaspeng: 是這樣子才不會進步。與其在這邊打字多去關心您關心 08/17 14:39
→ arenaspeng: 的人事物吧。我去現場直播了整個記者會,那是因為我08/17 14:39
→ arenaspeng: 知道很多人不能到現場去參與活動,這是我希望能夠把一 08/17 14:39
→ NaoGaTsu: 這樣有回答到你的問題嗎? :)08/17 14:39
→ arenaspeng: 些訊息傳達出去的行動。那您呢?08/17 14:39
→ NaoGaTsu: 我非常仔細地看過他們的說詞了,因為我也認識其中一些人 08/17 14:40
→ NaoGaTsu: :) 我很肯定他們沒這麼矯情地把阿米巴原蟲看得和櫻花鉤 08/17 14:40
→ heatthree: 他們內心真正的想法是貓是他們的一切,誰動貓誰就完蛋 08/17 14:41
→ NaoGaTsu: 吻鮭一樣重要 :) 好了,所以呢? 08/17 14:41
→ NaoGaTsu: 嘛,我個人不會讀心術,所以不知道他們「全部人」內心真 08/17 14:41
→ heatthree: 但他們必須找到一個邏輯論述來支持他們心中的理論 08/17 14:41
→ NaoGaTsu: 正的想法是什麼,大概h大你比較厲害,可以知道吧。 08/17 14:41
→ NaoGaTsu: 你個人推測、沒有實質證據的部分我就不參與討論了,真的 08/17 14:42
→ NaoGaTsu: 太離題了。 08/17 14:42
→ heatthree: 所以只好用 動物的生命是一樣重要的 貓不是人但生命 08/17 14:43
→ heatthree: 一樣尊貴這種話來支持他們打人 08/17 14:43
→ NaoGaTsu: 嘛,你要這麼認為也無妨就是了。所以呢?就算他們認為貓 08/17 14:44
→ NaoGaTsu: 是最重要的,誰動到貓誰就完蛋。那又如何? 08/17 14:44
→ NaoGaTsu: 這不就是愛有等差的實質表現? 08/17 14:44
推 rokanto: 同意g大...覺得動物沒有被保護到,應該要從修法開始討論 08/17 14:45
→ rokanto: ,況且台灣重視動物保護是這幾年的事,而我們的立委能力 08/17 14:45
→ rokanto: 又不是很好,動保法立的亂七八糟,應該去討論的是動保法 08/17 14:45
→ rokanto: 本身而不是法官判多重這件事 08/17 14:45
→ heatthree: 回arena ,我目前關心的人事物,就是有人打陳皓揚這件事08/17 14:45
→ NaoGaTsu: 最近才上修了不是嗎?修法很少能一次到位的,慢慢來吧 08/17 14:45
→ NaoGaTsu: h大,如果你要討論的只是「怎麼可以打人?」這件事的話08/17 14:46
→ NaoGaTsu: ,那就沒什麼好討論的了。因為他們打了,而且很多愛貓人08/17 14:46
→ NaoGaTsu: 覺得「幹得好!」(去看看貓瘋)。你如果想討論的只是「 08/17 14:47
→ NaoGaTsu: 打人這件事道不道德(對不對)」,你可以左轉去西哲版,我 08/17 14:47
→ NaoGaTsu: 記得西哲版有很多討論道德哲學相關的討論串了。 08/17 14:47
噓 heatthree: 那在貓版有關這件事情可以討論什麼? 08/17 14:49
→ NaoGaTsu: 討論貓。 08/17 14:49
推 rokanto: 而且判刑這件事也是有很多考量,實務上常有取中間值的做 08/17 14:49
→ rokanto: 法,民眾往往不能接受(為什麼不是判到頂!?)但是對審 08/17 14:49
→ rokanto: 判法官而言,能判的刑度就是這樣長而已,如果他今天判到 08/17 14:49
→ NaoGaTsu: 你也知道這裡是貓版,不是人版、西哲版或法律版吧? 08/17 14:49
→ rokanto: 頂了,未來出現更過分的要他怎麼判?怎麼判都不對。要說 08/17 14:49
→ rokanto: 就是判不夠高才不怕嗎?但是法規本身刑度就不高了...真 08/17 14:49
→ rokanto: 正要著手的是法規本身才對。 08/17 14:49
→ NaoGaTsu: 台灣的環境算了吧。就算引進像新加坡的鞭刑,也會有人說 08/17 14:50
→ NaoGaTsu: 「不過是死幾隻貓,有必要處罰這麼重嗎?」。覺得過輕的 08/17 14:51
→ NaoGaTsu: 就只有愛貓人而已。 08/17 14:51
→ Mayinggo: 引進鞭刑幹嘛 台灣是民主國家 08/17 14:51
→ NaoGaTsu: 台灣是民主國家也有死刑。有沒有鞭刑和民不民主有啥關係 08/17 14:52
→ NaoGaTsu: ?? 08/17 14:52
→ NaoGaTsu: 總之,那不是重點。反正台灣動保法要修到完備還有很長的08/17 14:53
→ NaoGaTsu: 路要走。 08/17 14:53
→ Mayinggo: 你如果說強制上心理輔導愛護動物課程還能接受 鞭刑08/17 14:54
→ Mayinggo: 為了畜生的權利要損失人類的權利 我們還是人權國家拜託08/17 14:54
→ NaoGaTsu: 陳生上過心輔課了啊,有用的話,斑斑就不會死。 08/17 14:54
→ NaoGaTsu: 嘛,說了價值觀不同,我們就不認為貓是畜生哩,不愛看可 08/17 14:54
推 arenaspeng: 所以您關心的是小學生都知道打人是對不對的問題?我 08/17 14:55
→ Mayinggo: 先生你還是活在人類的社會 你不是泰山 08/17 14:55
→ arenaspeng: 相信很多人也知道打人是少數人的行為,這有什麼好去 08/17 14:55
→ arenaspeng: 放大到全部的貓奴身上。 08/17 14:55
→ NaoGaTsu: 以不要看,我們就認為陳生殺了貓被限制權利活該,而且還 08/17 14:55
→ NaoGaTsu: 不夠哩 :) 08/17 14:55
→ NaoGaTsu: 我們是活在人類社會啊,人類社會中又不是只有一個群體, 08/17 14:55
→ NaoGaTsu: 我們愛活在「認為貓比陳生更重要」的群體,不行嗎? :) 08/17 14:55
→ NaoGaTsu: 我們就認為大橘子和斑斑的死,陳生需要付出更多的代價, 08/17 14:56
→ NaoGaTsu: 就算這就是我們的價值觀,那也是我們的自由,不行嗎?:) 08/17 14:56
→ NaoGaTsu: 美國、德國也是人權國家,怎麼沒看到他們像台灣這麼不重 08/17 14:57
→ NaoGaTsu: 視動物權? :) 08/17 14:57
→ heatthree: 所以在貓版這篇心得的下面到底能夠討論什麼 08/17 14:58
→ NaoGaTsu: 「貓」。 08/17 14:58
→ Mayinggo: 我真的已經不知道你們到底想怎樣 我們對你們已經很容忍 08/17 14:58
→ heatthree: 討論法律相關要去法律版,討論他們的想法思緒要哲學版 08/17 14:58
→ NaoGaTsu: 民主國家是相互尊重,愛貓人和你們一樣都是同等公民,擁08/17 14:59
→ Mayinggo: 連吃狗貓肉的自由都要剝奪我們了 你們還覺得不夠 08/17 14:59
→ NaoGaTsu: 有同等權利、自由且平等,不需要你們的容忍 :)08/17 14:59
→ heatthree: 問題討論的法律是跟貓有關的法律08/17 14:59
推 ohupsilon: 動物不是玩具!!牠也是一條活生生!!! 08/17 14:59
→ NaoGaTsu: 嘛,你們真的想吃貓狗肉可以去修法啊 = = 民主國家不就 08/17 14:59
→ NaoGaTsu: 是這樣?你有本事讓立委修法將貓狗列為經濟動物,那就去 08/17 15:00
→ heatthree: 他們的行為思緒也是跟貓有關 08/17 15:00
→ NaoGaTsu: 。沒人你不能去推動修法嘛 :) 加油。 08/17 15:00
推 zlxmas: 這篇心得不是主要是要說"媒體許多假象",不要隨風起舞嗎? 08/17 15:00
→ zlxmas: 扯了這麼多然後來問這篇討論甚麼... 08/17 15:00
→ NaoGaTsu: h大,你討論的只是「該不該打人」。和貓有什麼關係? 08/17 15:00
→ NaoGaTsu: 你認為不該打人,就算他殺了貓也不該打人,好。我們都知 08/17 15:01
→ NaoGaTsu: 道了,但我們不這樣認為。你可以有你的看法,我們尊重。 08/17 15:01
→ NaoGaTsu: 所以呢?你還想討論什麼? 08/17 15:01
→ Mayinggo: 本來是可以吃的 你們沒事去找立委施壓修那種爛法 08/17 15:02
→ NaoGaTsu: 喔,那是因為我們是民主國家啊,我們聲音大,所以修法了 08/17 15:02
→ zlxmas: 你可以去促進修法要求列入經濟動物,用容忍會不會太自以為 08/17 15:02
→ NaoGaTsu: :) 喔耶。想吃貓狗肉的人也可以比照辨理嘛 :) 08/17 15:02
→ zlxmas: 到寵物版來講食用性,你要不要左轉去別版找同好? 08/17 15:03
→ NaoGaTsu: 要是無法推動修法,那就沒辦法了,乖乖遵守動保法吧。 08/17 15:03
→ NaoGaTsu: 或是你可以移民去可以吃貓狗肉的國家,太平洋大西洋印度 08/17 15:03
→ Mayinggo: 現在一年徒刑已經很重到很離譜了竟然有人說太輕08/17 15:04
→ NaoGaTsu: 洋,很多洋都沒加蓋。 08/17 15:04
→ NaoGaTsu: 喔,一年徒刑肯定還會上修的。你會看到更離譜的 :)08/17 15:04
→ zlxmas: N大,這樣他會我們也移民去動保法完整的國家啦08/17 15:05
→ Mayinggo: 台灣會這麼亂 我想在這裡已經看到原因了 08/17 15:05
→ zlxmas: 來這邊講貓狗食用到底有甚麼用意,所以要繼續促進動保法修 08/17 15:05
→ graff0407: 影片都出來了...... 08/17 15:05
→ NaoGaTsu: 貓狗沒辦法全都跟著移民啊,所以只好推動台灣動保法的修 08/17 15:05
→ zlxmas: 法,因為那是我們現在能做到的 08/17 15:05
→ Mayinggo: 真的啦 你們那麼想要那樣的國度自己先游過去 08/17 15:05
→ NaoGaTsu: 法了,你看動保團體多無奈,沒加蓋的洋還不能去。 08/17 15:05
→ Mayinggo: 我就是要吃肉 你們只要再亂一天 我就支持陳皓揚一天 08/17 15:06
→ NaoGaTsu: 哪個國家能讓全台灣的貓狗都全移民過去你先找來先 :) 08/17 15:06
→ NaoGaTsu: ok啊,去吃,那是你的自由。 08/17 15:06
→ NaoGaTsu: 支持陳皓揚也是你的自由。 08/17 15:07
→ Mayinggo: 你們自己移過去就好 這裡的貓狗我們來處理 08/17 15:07
→ NaoGaTsu: 抱歉沒辦法 :) 你們只能去推動修法和動保團體比聲音大了 08/17 15:07
→ NaoGaTsu: 加油呢 :) 08/17 15:07
→ Mayinggo: 真的愛貓還讓他們流浪 也不通報衛生局 08/17 15:07
→ Mayinggo: 然後讓陳皓揚有機會對他們下手再來說他殘忍 08/17 15:08
→ NaoGaTsu: 放著貓狗在台灣實在太危險囉 :D 動保團體會繼續加油的。 08/17 15:08
→ Mayinggo: 我真的無法理解貓本的邏輯思考 08/17 15:08
→ NaoGaTsu: 說個笑話:通報衛生局。08/17 15:08
→ NaoGaTsu: 沒關係,不需要你理解 :) 真的。 08/17 15:08
推 Dianer: M大 什麼本來就可以吃??你說清楚啊08/17 15:08
→ Mayinggo: 不好意思 這裡是人類社會 你要那樣愛動物我想泰山更適合08/17 15:09
→ NaoGaTsu: 大概是說動保法立法前的台灣吧,台灣早期是也有香肉店。 08/17 15:09
→ NaoGaTsu: 正因為是人類社會,而且很不幸我們是民主國家,所以我們 08/17 15:09
→ NaoGaTsu: 真要在水泥叢林裡當泰山你也沒辦法 :) 08/17 15:09
→ NaoGaTsu: 「歐咿歐咿歐~~~」。好了,這樣你有滿意嗎? :) 08/17 15:10
推 Mayinggo: 不會啊 我想亞馬遜很適合你們 可以考慮游過去一下 08/17 15:11
→ NaoGaTsu: 太熱,而且有原生物種,不考慮。下一個。 08/17 15:11
→ NaoGaTsu: 而且台灣電費比較便宜。 08/17 15:11
→ Mayinggo: 不是很愛動物 我想沒有比亞馬遜更適合的 08/17 15:11
→ NaoGaTsu: 我們愛貓狗而已,本人最愛吃牛,不愛全部動物。 08/17 15:12
推 Dianer: M大 請你注意你的留言 不然你又要被水桶了 08/17 15:12
→ NaoGaTsu: 看樣子亞馬遜不太適合我。抱歉。 08/17 15:12
→ NaoGaTsu: 而且我超討厭蟑螂,可以的話我希望他們立刻滅絕 :) 08/17 15:13
推 newf720427: 不要提醒他要被水桶呀XD 讓他慢慢說 慢走不送! 08/17 15:18
推 arenaspeng: 他只是來找架吵,你們還跟他認真幹嘛。 08/17 15:32
推 PINKLED: 想紅的人不用理他 陳勒死貓別人勒他脖子 有什麼不對嗎? 08/17 15:51
→ chichi0323: 最近貓版很多奇人~ 08/17 16:03
→ topyray: 你這篇邏輯感覺在八卦會被噓… 08/17 16:20
推 shota60280: 剝奪吃貓吃狗的自由勒哈哈,你怎麼不說古代還可以吃人 08/17 16:23
→ shota60280: ,為啥現在不准大家吃xDD?08/17 16:23
推 modjo: 文章中間怎麼一片空白@@ 08/17 17:06
→ thenorth: 只會腦補台大包庇跟故意想激怒人= =08/17 17:23
噓 yestin: 噓h大,你是地球人,就得學會跟所有動物相處08/17 17:26
→ thenorth: 台大是公家機關,當然出公家車 08/17 17:26
→ thenorth: 之前這個人的懲處也是,不了解公家機關的內部作業,只會 08/17 17:29
→ thenorth: 腦補學校包庇,有夠無言 08/17 17:29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7:41:46
台大是公家機關我想大家都知道,只是台大也知道民眾對於他們對陳嫌的事件處理方式不
滿,請問已經知道有一群人在等陳嫌交保的情況下,如果目的真的只是要護送陳嫌離開,
為何不選擇開私家車,而是開顯眼的公務車?特殊情況應有特殊應對方式,公家機關本來
就開公務車這種敘述我不認為有解釋到問題.
再者,記者強調陳嫌上車短短路程走了10分鐘還無法順利離開,試問,如果警察真的只為
了保護被告安全離開法院,台大也只純粹是要順利把陳生接走,大可跟警察雙方協調好聲
東擊西走地下車道離場,不選擇最安全的路線,反而選擇直接從側門讓陳嫌離開,是為了
什麼?
你可以說我腦補,但請不要一句不懂公家機關運作打死所有大家對台大的質疑.學生個人
犯罪待保,學校有義務要去保他嗎?有義務開專車接人嗎?當初幫著陳嫌說外界給學生壓
力太大嚇到他的不是台大?心理輔導失敗是不是台大?心輔評估跟後續追蹤程序是否有問題
?如果你能說服自己,請你再告訴我,任何一個台大學生犯罪,台大都會為他做到如此.
※ 編輯: annlau (125.227.2.205), 08/17/2016 18:00:07
推 Hatemilktea: 慢走不送 08/17 18:03
噓 thenorth: 因為台大是學校,學校存在目的是什麼?教育。陳嫌虐貓 08/17 18:22
→ thenorth: 當然不對,這個司法會制裁,假如學校在第一次事發之後就 08/17 18:22
→ thenorth: 直接開除學籍,完全不顧教育本質才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 08/17 18:22
→ thenorth: 拜託直接退學多輕鬆,保持學校名譽又不用花任何時間輔 08/17 18:22
→ thenorth: 導也不會接一堆抗議電話,超級輕鬆省事,但是假如台大真08/17 18:22
→ thenorth: 的這樣做,那怎麼有資格說自己是一間學校,在做教育?08/17 18:22
→ sinx1205: 陳是僑生,請問在台灣除了學校有人可以處理嗎? 08/17 18:24
噓 thenorth: 另外任何學生在收到懲處會退學處分之前,他就是學生, 08/17 18:25
→ thenorth: 犯任何罪學校都會有相同處置,根本就沒有特殊情況 08/17 18:25
→ sinx1205: 今天陳如果出了意外要負責的就是台大,台大不出面行嗎?08/17 18:25
→ sinx1205: 既然只能用學校名義哪來的立足點使用私家車?08/17 18:26
→ sinx1205: 如果因為台大用公家車就可以被腦補成學校包庇犯罪者,那 08/17 18:26
→ sinx1205: 只能說原來埋到土裡也會中槍 08/17 18:27
噓 thenorth: 另外公家車部分,請問不出公家車,派誰的私家車?公事就 08/17 18:28
→ thenorth: 是派公家車;不然叫計程車,用公會出計程車錢會不會又被08/17 18:28
→ thenorth: 批評??08/17 18:28
→ thenorth: (補錯字)公費出計程車錢 08/17 18:29
噓 AGODFATHER: 一邊撇清說打人非動保一邊說台大陰謀論 真高尚 08/17 18:29
您哪隻眼睛看到我說打人非動保?我說的好像是“沒有證據證明是動保“吧?所有的質疑
都不是只有一個原因,群眾質疑台大的理由很多,與其斷章取義說只因為a就b就如何如何
,不如好好想想每一個被人質疑的點,做一些很片面的解釋真的很無法令人信服.
回t大,陳嫌自己也是成年人了,應該有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若沒人交保,他能出什麼
事?頂多就是在土城被羈押幾天,難道會有生命危險?再者,要開庭也不是前一天才被告
知,就算在台沒有家人,難道不能事先聯絡家人安排?怎不乾脆說僑生隻身在台的不管吃
喝拉撒睡都一應由學校負責?
再來有關退學,我從未提到過台大未退學是包庇的行為,他們記兩大過兩小過,我也理解
學校有自己的獎懲規定,只是不可否認心輔失敗台大有很大的責任,若輔導失敗應該即時
回報,若不是他們第一時間就沒有採取必要措施,是否也不會有斑斑案?且大橘子死後校
方態度彷彿陳嫌是被動保嚇壞的驚弓之鳥,請問若會害怕何故還要做出這種慘無人道的犯
行?
噓 thenorth: 認真講,台大遇到陳嫌做出這種事還不切割,比起把打人 08/17 18:32
→ thenorth: 的切割成臥底故意鬧事的,差很多啦 08/17 18:32
噓 AGODFATHER: 這板都有人說想拿刀捅了 愛貓人士揍他又有什麼奇怪08/17 18:35
→ AGODFATHER: 還要影射喬裝真好笑 08/17 18:36
推 NaoGaTsu: 所以若今天台大出了在學殺人犯,台大也會以教育為優先不 08/17 18:40
→ NaoGaTsu: 先開除學籍嗎? 08/17 18:40
→ NaoGaTsu: 我覺得預設「死的只是貓」的前提到貓版來討論,這件事蠻08/17 18:40
→ NaoGaTsu: 離奇的。 08/17 18:40
→ NaoGaTsu: 陳嫌要保護自己,可以自己出錢租私家車。08/17 18:41
推 ritaw: 那個人渣虐殺浪貓屬於台大校務嗎?為何需要用公務車護送人08/17 18:45
→ ritaw: 渣?若屬於校務,為何不能接受公評?為何選擇不開除那個人渣08/17 18:45
→ ritaw: 的學籍? 08/17 18:45
※ 編輯: annlau (223.136.50.240), 08/17/2016 19:07:14
推 Dianer: 剛才在八卦板看到一篇一個台大生說他同學疑似性侵被告 也 08/17 18:50
→ Dianer: 沒公務車來接他08/17 18:50
→ Dianer: 不懂公務車適用範圍?08/17 18:50
推 shiningsunny: 貓版就是談貓的 討論法律去其他版 08/17 18:50
推 ritaw: 如果台大的責任在教育輔導不是制裁,那在台大的安撫與輔導 08/17 18:50
→ ritaw: 之下,人渣繼續虐殺動物,校方沒有責任? 08/17 18:50
→ shiningsunny: 鬧板幹麻 懂不懂人類秩序啊 08/17 18:51
推 c93cj3: 可以號召暴力份子們去圍毆性侵犯啊 看台大會不會派公務車08/17 18:57
→ c93cj3: 接送 不過暴力份子們可能關心浪貓勝過有人被性侵吧08/17 18:57
→ c93cj3: 畢竟價值觀不同嘛:) 08/17 18:58
推 NaoGaTsu: 哪來的暴力份子?真的是暴力份子的話,我看現在應該已經 08/17 19:01
→ NaoGaTsu: 在陳嫌新家位置附近站崗了吧? 08/17 19:01
推 c93cj3: 哪來的暴力份子?需要貼新聞照片給你看嗎? 08/17 19:04
推 NaoGaTsu: 原來如此。打小燈泡兇手的人叫正義哥,打陳嫌的就叫暴力 08/17 19:05
→ NaoGaTsu: 份子了。是我中文不好,抱歉。 08/17 19:05
→ thenorth: 打小燈泡兇手的人跟打陳嫌多人一模一樣啦xD有什麼差別08/17 19:06
推 NaoGaTsu: 是啊,都很有正氣與正義感,沒有差別。 08/17 19:08
→ thenorth: 學生被告向學校求助,學校就會同樣這樣做,尤其是陳嫌這 08/17 19:09
→ thenorth: 種大眾矚目案件,民眾越憤怒,手段越激進,學校就一定會 08/17 19:09
→ thenorth: 越保護學生08/17 19:09
→ thenorth: 打人是正義感?理濫情盲還差不多 08/17 19:09
→ NaoGaTsu: 題外話,我想這就是為什麼台灣的司法系統總是給民眾一種08/17 19:10
→ c93cj3: 你可以指出一下我哪裡說過毆打王嫌的就是正義哥嗎?求教 08/17 19:10
→ NaoGaTsu: 保護壞人的人權、忽視受害者人權的感受的主因。08/17 19:10
→ NaoGaTsu: 沒啊,你也沒說打陳嫌的就是暴力份子了不是嗎?誰說是你08/17 19:10
→ NaoGaTsu: 說的? 08/17 19:10
→ NaoGaTsu: 當初誰叫他正義哥的自己知道,不用對號入座。 08/17 19:11
噓 thenorth: 哦哦對啊,媒體說動保團體毆打陳嫌就是帶風向有人反串, 08/17 19:11
→ thenorth: 然後媒體說恐龍法官司法不公的時候突然又可以相信了xD 08/17 19:11
→ NaoGaTsu: 嘛,打人是不是正義感的表現這個去西哲版討論吧,要扯道08/17 19:12
→ NaoGaTsu: 德哲學扯不完。08/17 19:12
→ NaoGaTsu: 貓友若有要被媒體擺弄來去的人我也沒有辦法,自己有眼睛 08/17 19:13
→ NaoGaTsu: 腦袋自己去下判斷。 08/17 19:13
推 seanqqq: 為何我完全看不懂某h開頭的小朋友想表達啥..是我的問題 08/17 19:14
→ seanqqq: 嗎 08/17 19:14
推 Dianer: 真的很討厭一堆人平常不在貓板發文也不留言 遇陳的事情就 08/17 19:48
→ Dianer: 來這亂板 想取暖滾回八卦板 08/17 19:48
推 Mayinggo: 法律是適用眾人的 就算是你口中的壞人也有人權08/17 19:49
→ Mayinggo: 而且這個案件受害者是貓 貓哪來的人權 08/17 19:50
→ Mayinggo: 還是說打人的貓本是受害者 可是皓揚又沒有對他們出手 08/17 19:51
推 chichi0323: 要取暖去八卦版+1, 看了眼睛業障重,煩死了! 08/17 20:03
噓 qwehaha: 我很討厭陳嫌。但更討厭台灣人這種事情做了又上網完全說08/17 20:09
→ qwehaha: 另外一套都是別人誤解的行為 08/17 20:09
事情做了又上網說別人誤解
請問您的意思是,打陳嫌的是我嗎?
請問您知道我的長相?
如果您這麼肯定不妨貼出我毆打陳嫌的證據?
如果您講的根本是不真實不存在的敘述,那請問我們為何要知道你討不討厭?
還是您的用意只是來刷存在感?
那恭喜您成功了
推 Dianer: 皓揚? M大跟他很熟吼08/17 20:09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0:18:15
推 msdior: 馬陰狗帳號一看就是來亂的啊 08/17 20:46
→ b08297: 就是嘛,現場明明很和諧,敢質疑的一定是來亂的,再來破壞 08/17 20:53
→ b08297: 皇城內的和氣愛貓人士會森氣氣喔~~ 08/17 20:53
噓 neon7134: 果然出現了“不支持動保就是支持陳嫌”的類似言論了~動 08/17 20:57
→ neon7134: 保水準就是非我族類 其心必異嗎?呵呵 08/17 20:57
類似,請問怎樣叫類似?
是那一段麻煩您擷取出來?
我倒是好奇您的水準又是多麼崇高
躲在鍵盤後面扯一堆自己也不能負責的話
跟您比起來至少動保對這社會的付出多太多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1:04:36
→ pasjcs: 所以有心人士在操作什麼的,只是你猜測的,對吧?08/17 21:10
對 我有說 我沒證據 只是懷疑 也有說為什麼我懷疑 如果說可以找到其他合理的解釋去
解開我的疑惑 那我就可以接受ok我誤會
但現在我只看到一些斷章取義不合邏輯的解釋 若是這樣 我覺得還不能排除這個可能性
想請問認定打人的就是動保的大大,為什麼你們可以不需要證據就咬定
而我說我沒有證據但“合理懷疑”有人操作就不行?
既然打人的身分也沒有人可以確定,不應該只懷疑動保啊不是嗎?這標準是否有點奇怪?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1:20:57
→ pasjcs: 我一直都不認為打人的就是動保人士,就算是也只是個人行為 08/17 21:37
→ pasjcs: 。但在我看來,你在這篇文表達的,跟那些憑著三兩張圖否定 08/17 21:37
→ pasjcs: 動保的人,並沒有什麼分別。而人家好歹還有陳姓嫌犯被挖鼻 08/17 21:37
→ pasjcs: 孔圖,而你說白了,就是腦補。當然你有質疑的權利,這個我 08/17 21:37
→ pasjcs: 絕對尊重08/17 21:37
有很大的分別
那張圖,只能說明,有人打陳嫌
你說他們至少有那張圖,請問這張圖能證明是動保人士打的程度是多少?根本連間接證據
都稱不上
但我今天會質疑有人操作,理由都是確切有發生的事情
一是媒體報導不實,請問如果今天沒有動機,媒體為何會平白無故寫與事實不符的報導?
是誰在影響他們?我不知道是誰,但若說沒有原因只是巧合,你相信嗎?我不相信
二是台大對陳嫌的照顧是否太周到?若說每位台大學生犯罪都可得到同樣的待遇,專車接
你回家,你覺得說的過去嗎?就算是僑生,他在澳門還有媽媽,開庭也不是臨時才被通知
,靠家裡事前聯絡準備是充分可行的,有必要靠台大救濟?但若今天是親友來接,誰會說
什麼,本來就應該的,但是台大來接,事前已經知道部分群眾對他們包庇陳很憤怒,你覺
得大剌剌開著公務車來接,下場會是什麼?如果真的是要安全接他離開,會如此高調行事
?再問,地院明明有地下車道,從那邊接人離開就不會被圍住,為什麼選擇從側門讓媒體
拍著他被扯來扯去的離開?你覺得這像是正常來接一個社會關注案件嫌犯然後又不想出事
的做法嗎?
沒錯,這些都不能稱為直接證據,但是若要對這些問題都提出一個合理的解釋,可能我太
笨,除了是有人故意讓他發生,不然我真的想不透為什麼
既然大大這麼聰明很懂得明辨是非,何不慷慨解惑?
你可以說我腦補,但我至少不是夢到,不是完全沒有理由的懷疑,但是你跟我說至少懷疑
動保的人有那張照片?…請你告訴我根據這張照片的那一部份可以合理懷疑是動保打陳,
不然請你不要來說什麼沒什麼分別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2:11:18
→ pasjcs: 還有,我只是問了你一句,但你回我也是用了"你們……",你08/17 21:47
→ pasjcs: 又是憑什麼把我歸類呢? 08/17 21:47
不好意思,您要不要重新看一遍,我前一句是說,”想請問打人就是動保的大大”,我是
寫給前面某幾位看的,您似乎只有問我有關推測幕後操作的部分,我講的大大也不是指您
,不知道您又是根據什麼認為我有把您分類進去呢?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2:15:26
推 q2520q: 我不支持這樣的行動其實,圍觀之類的也是,打人的部分也是 08/17 22:17
→ q2520q: ,到現場也不能做什麼,叫叫囂也無法改變什麼,而且媒體他 08/17 22:17
→ q2520q: 們要的就是這個畫面,場面越失控他們越開心,只希望真的有 08/17 22:17
→ q2520q: 人可以加重虐待動物的刑法 08/17 22:17
→ pasjcs: 而打人也是確實有發生的事不是嗎?你能腦補台大在轉移焦點 08/17 22:19
→ pasjcs: ,人家當然也能腦補打人的就是動保,所以我說你們根本沒什08/17 22:19
→ pasjcs: 麼分別。08/17 22:19
打人確實有發生,但是有沒有打人跟能不能確定誰打的是完全兩碼子事
但是我剛剛提的那些問題,不知道您是沒有看呢,還是您也不知道答案,我還奢望您能幫
我解除誤會呢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2:22:07
→ q2520q: 雖然我也很想來個幾拳揍到他臉上,但是只要你一出手,你就 08/17 22:20
→ q2520q: 有能讓別人攻擊的點。還有台大處理事情的方法真的讓人很傻 08/17 22:20
→ q2520q: 眼==08/17 22:20
老實說吧,q大說的話滿fb社團幾乎都能看到,說這種話很容易,好像卻沒想到,今天連
打人的正義使者的身分都沒確認,就已經先判定是抗議民眾所為?除非可以確認不是有人
故意鬧場,不然您說這些勸解是否言之過早,我這麼說好了,今天就算我們這些真的是純
抗議沒要打他的人,我們都沒去,然後有心人找了10幾個人來拉扯他然後群情激憤,事後
是不是又會有一堆人譴責說動保暴力什麼的?那請問怎樣才能不被認為動保暴力?因為在場
的人不可能一一去檢驗說你是哪個團體的或是你身分是什麼…所以我覺得講這些,真的只
是讓在場沒動手的人覺得很無力而已
再說您支持不支持圍觀,我尊重,但是去看他這件事本身並沒犯法,改變不改變的了什麼
我不知道,但想對一個做錯事的人表達他做錯事了,我不知道這有什麼錯
若是今天大家都只是站在旁邊罵,但沒人跟他有肢體碰撞,你覺得還會是媒體想要的那種
效果嗎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2:35:38
推 NaoGaTsu: 別提台大了。08/17 22:25
→ pasjcs: 因為你回文在我的推文下面啊= =反正沒有把我歸類進去就好08/17 22:28
→ pasjcs: ,不想成為"你們"中的一份子。沒有任何證據的猜測和連繫都 08/17 22:28
→ pasjcs: 是盲目沒理智。08/17 22:28
→ pasjcs: 我看了啊,說到尾那也只是你的質疑= =08/17 22:30
→ pasjcs: 算了價值觀不一樣無法溝通,你覺得你質疑很有道理,那就繼 08/17 22:34
→ pasjcs: 續質疑吧,我尊重你,就這樣。 08/17 22:34
是質疑,但是我今天也沒涉及到那麼深入,我要是拿得到證據我也不用推敲了,但是很多
事實的發現最初也只是從懷疑開始的
我並不是為了抹黑台大才講這些,我反而希望,如果有人可以對這些事情有個解釋,可以
講出來= =因為我真的很想知道
但我只能得到就是一句盲目,沒理智,
尊重你,就這樣,我真的是覺得,
不知道建設性在哪,
我講這些不是為了戰什麼,
而是我真的覺得匪夷所思
如果說沒有證據的論斷是盲目,我認同
但沒證據就也不能懷疑,
那我想很多事情都不會有人發現了吧
如果n大知道什麼又不願說,
那我也不能強迫你,
反正這確實也是跟貓無關的討論,
不如我還給貓版一個清淨吧。
噓 AGODFATHER: 快吐了 不是說沒有證據是動保動手這還不叫撇清喔 08/17 22:39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2:52:16
→ AGODFATHER: 阿沒什麼證據就懷疑台大 這麼雙重標準還不自覺嗎08/17 22:41
噓 AGODFATHER: 動保去圍人芪シQ揍還不能懷疑動保 台大開車去接就要被 08/17 22:45
→ AGODFATHER: 動保去圍人嫌犯被揍還不能懷疑動保 台大開車去接就要08/17 22:46
→ AGODFATHER: 被懷疑 這什麼標準08/17 22:47
這位兄台還是大姐,
你是不是看不懂中文= =
你當然可以懷疑是動保= =你盡量懷疑
我說的是不能只看照片就下結論是動保,
你如果只是懷疑那我當然沒意見,
我自己都不知道是誰我也沒跟你說過不是動保不是嗎= =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2:57:54
推 Dianer: 一堆腦殘秀下限 滾回八卦板 原po別跟他們一般見識當做空氣08/17 23:08
→ Dianer: 就行08/17 23:08
噓 thenorth: 真心不了解一直提台大幹嘛,之前推那堆解釋都白推了。台08/17 23:16
→ thenorth: 大的立場跟愛貓人士是不同的,愛貓人士希望陳嫌受到制08/17 23:16
→ thenorth: 裁,但是對台大而言,在陳嫌還沒有退學之前,陳嫌就是08/17 23:16
→ thenorth: 學生,學生向學校尋求幫助,學校就是會伸出援手,尤其是08/17 23:16
→ thenorth: 這種大眾矚目的案件,愛貓人士製造的輿論越大,學校對08/17 23:16
→ thenorth: 陳嫌的保護就會越強。覺得台大派車沒必要的話,可以去台08/17 23:16
→ thenorth: 大ntu板看看台大學生怎麼想,不少人譴責陳嫌的作為但是08/17 23:16
→ thenorth: 支持台大派車保護陳嫌。你覺得現場打人的人不對是有人 08/17 23:16
→ thenorth: 陰謀那是你的選擇,但是懷疑台大包庇是根本沒有理由的,08/17 23:16
→ thenorth: 你無法理解台大的行為只是因為你們的立場是對立的。只要 08/17 23:16
→ thenorth: 你站在學校基於教育的立場就可以理解為什麼台大會這麼 08/17 23:16
→ thenorth: 做。 08/17 23:16
原來是這樣啊,我想說,以陳嫌的年紀,又不是國高中生那種年齡層,我是不懂,我也未
曾在學生時期向學校求助過,況且他又不是孤兒…不是可以跟媽媽求助嗎?為什麼反而是
叫學校去幫他,難懂啊
就算是學校收到他求助沒辦法只好伸援手,
那到底為什麼要開公務車,我相信他們也知道民眾看到他們來會很生氣,如果開私家車可
能事後被發現還是會被譙,但至少當下會是比較安全的吧?而且有地下車道幹嘛不走我也
不是很懂
我不同意你所謂對立面的說法,是對立面,但不是不能理解的理由.我為什麼不能理解,
我當然知道台大認為他是學生,但是我真的從來不知道學校可以為學生做到這樣,至少我
不認為我在大學的時候出什麼事學校會這樣幫助我= =我沒辦法想像
還有上面問的其他一些問題,那才是我為什麼不能理解的原因,因為跟我認知的常識相違
背= =
你不了解我,請不要隨便下結論說什麼質疑台大是因為對立面= =
解釋白推,解釋的部分是解釋,懷疑的部分是懷疑,我今天表達我對校方跟媒體的懷疑,
也不代表我解釋的所見所聞是假的
如果你要把兩件事扯在一起,因為懷疑你不認同,所以解釋也變白推,那我也只能說沒辦
法那是你的選擇,如果真的不高興那你可以多噓幾次把推抵掉= =
我今天不是校友,跟這間學校也沒特別過節,因為他們的一些態度做法讓人覺得沒辦法理
解,所以我提出懷疑,大家可以討論,請問有什麼不能討論的理由嗎?若沒有,那不能提
台大又是為何?如果是因為你是學生或校友你知道一些內情,ok,你願意的話你可以澄清
,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基於什麼理由不能去討論一個公家機關的做法= =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3:38:43
噓 dogjoker: 到底想要台大怎樣 你最棒都給你腦補zzzzzz 就是這樣才對 08/17 23:19
→ dogjoker: 動保嗤之以鼻 08/17 23:19
抱歉喔,我不是動保,我只是個無知的路人,因為好奇去參加了一次活動,因為我對動保
嗤之以鼻那只是顯示你為反對而反對而已,上來丟一句嗆完了也沒有比較強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7/2016 23:46:49
另外我想問T大,學生讚許學校派車是基於什麼?不讓他被打死這個我完全認同,可是交
保過程是否校方也有協助?若要說教育,如果我是學校的教授,我可能還會覺得,讓他被
羈押幾天反省反省是不是可能還比較讓他了解事情嚴重性?如果小孩做錯事了,讓他覺得
無論如何只要有學生身分都還是會受到學校保護,這樣對他的價值觀會有幫助嗎?我是覺
得滿大的可能性是最後若六個月以下易科罰金,又再一次是付錢解決,他更會覺得只要付
錢就都沒事了,所以殘殺小動物也沒有真的很嚴重?
況且,台大原本說他們可以輔導他,但是顯然完全誤判,輔導無效,否則怎會再犯,這部
分應該必須承認校方的疏失吧
我是覺得既是國立學校,大家有繳稅,為什麼不能提出疑問去了解去質疑…應該不能說學
校花大家稅金做甚麼事大家還不能問吧= =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0:01:33
→ dogjoker: 不好意思喔我也沒說你是動保 說給任何要對號入座的人08/17 23:53
推 dogjoker: 嗤之以鼻的原因是許多自稱動保的人總是毀壞了真正付出許08/17 23:56
→ dogjoker: 多努力的團體 08/17 23:58
如果你真的是這麼愛護動保,
那我建議你不要為嗆而嗆,
你剛剛說就是因為這樣才對動保嗤之以鼻,
如果你不是在講我,那我想你這句話會顯得沒有邏輯。
我不認為討論台大的做法跟要不要唾棄動保有什麼關聯,如果你有在說話前先了解,
就知道我並沒有喊打喊殺要台大立馬退學還是怎麼樣我才滿意,我的不明白我都有寫在上
面你如果有興趣可以看,但若今天連討論都不能討論,是否也太像一言堂
還是只要對台大做法有異議就不是理性的或不是真心愛護動物的?
你不認為台大做法有改善空間不代表別人也不認為,這也不是歸類愛護動物人的方式,
同樣愛護動物不等於在其他方面的想法一樣,如果各方面都要讓你認同才能算是可以不被
嗤之以鼻的愛護動物人士?
最後謝謝你酸那句對號入座,非常有建設性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0:15:43
→ vodkalime: 學生身份學校就是他的資源 懂得運用求助不奇怪也不特08/18 00:09
→ vodkalime: 別啊,跟他不是孤兒不是可以和媽媽求助無關不衝突啊08/18 00:09
→ vodkalime: 其實本來整件事他的行為蠻明確 因為新聞一直播被打08/18 00:09
→ vodkalime: 戳眼照一直傳,討論焦點變了大眾也開始有批判聲音 囧 08/18 00:10
喔 好吧 我只是納悶 假設我做了什麼被關在派出所 不聯絡家人而是聯絡學校 學校應該
會覺得我怎麼不是先跟家裡求助?畢竟學校學生那麼多,如果每個人都這樣使用學校資源
,那學校不是處理不完= =
推 NaoGaTsu: 其實台大處理這起事件從大橘子一案就有爭議,早把陳生退08/18 00:16
→ NaoGaTsu: 學不就沒有後面這些爭議鳥毛派不派車的嗎?08/18 00:16
是沒錯,也可能因為他家太有錢被威逼利誘呢= =?畢竟退學他學位不是就沒了?感覺他家
裡不會坐著隨便學校處置吧…應該是會有壓力的,兩大過兩小過也是卡的剛剛好了再扣不
是就要退學了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0:23:24
推 NaoGaTsu: 現在部分人士會覺得台大包庇,是因為從大橘子一案「累積 08/18 00:18
→ NaoGaTsu: 」起來的,台大的態度一直沒有打算嚴懲陳生,事實也證明08/18 00:18
→ NaoGaTsu: 台大的心輔制度對教化陳生並沒有明顯效果。08/18 00:19
→ NaoGaTsu: 簡單說,台大可以很乾脆的維護動物權,對虐殺特定保護動 08/18 00:19
→ NaoGaTsu: 物的兇嫌直接做出退學處份,為何不做? 08/18 00:20
→ NaoGaTsu: 台大今天自己在大橘子案做了不把陳生退學的處分(只記過)08/18 00:20
→ NaoGaTsu: ,斑斑案又派公務車去「保護陳生的安全」,那就只能自己08/18 00:21
→ NaoGaTsu: 吞下去了。08/18 00:21
這部分據我所知有點誤植,這次派車是大橘子案開庭,斑斑案目前還沒有正式立案,但是
有考慮之後合併審理.
推 NaoGaTsu: 陳生只是僑生,台大也從來沒缺過什麼資源,是要被利誘什08/18 00:24
→ NaoGaTsu: 麼? 08/18 00:24
學校不窮,但是錢也不嫌多,若非利誘,也可能威逼,既然陳家裡有錢,找一些政商名流
之類的關說也是有可能.當天在法院,有一位女士透漏,她從大橘子案爆出來後就一直有
在關心陳的消息,我不知道她那來的資訊說陳之前曾經騙過學校的清寒獎學金…這是很多
人知道的消息嗎= =?只能說如果是真的那陳這個學生也真是…
→ NaoGaTsu: 退學後學位沒了也是陳生自己搞出來的,有人逼他殺貓嗎? 08/18 00:24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0:34:51
→ NaoGaTsu: 我是不知道他後台多硬可以硬到威逼台大啦...08/18 00:25
推 joanna5260: 他是澳門生,不曉得他有無家屬在台,所以您說的聯絡家 08/18 00:30
→ joanna5260: 屬請媽媽來也不知能否成立。台大派公務車接送ㄧ來因 08/18 00:31
→ joanna5260: 為尚未退學仍屬學生,或也可能與他外籍無親屬身份有 08/18 00:31
→ joanna5260: 關? 08/18 00:31
推 NaoGaTsu: 不是誤植,因為這次開庭是在「斑斑案發生之後」。 08/18 00:35
→ NaoGaTsu: 台大有沒有被威逼利誘,沒有直接證據,多加揣測也沒什麼 08/18 00:36
→ NaoGaTsu: 意義,無論如何,就結果來看,台大在大橘子案後並沒有對 08/18 00:36
→ NaoGaTsu: 陳生做出嚴厲的處分,而在斑斑案發生後又多加保護陳生, 08/18 00:37
→ NaoGaTsu: 這才讓人覺得台大不斷在「包庇」陳生。08/18 00:37
→ NaoGaTsu: 至於外籍無親屬身份那也是陳生的事,和台大有什麼關係?08/18 00:38
就是因為很多人不能理解為什麼台大要擔起接他的責任啊,一般只會覺得如果是其他學生
,沒有專車,但他就有,才會顯得他是被禮遇的,否則沒事為什麼會揣測說是不是有什麼
利益關係
j姐,他媽媽應該是在澳門,但是要開庭的事情應該早就知道了,她可以事先飛過來= =她
小孩要被告欸,這應該有嚴重到她應該要幫他安排好吧,怎麼會是都不管就丟給學校,這
樣不是很怪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0:44:33
→ thenorth: 先回應第一次台大不退學的部分,台大要省麻煩第一次直08/18 00:45
→ thenorth: 接退學就好,出事直接切割非常簡單,但是台大假如這麼 08/18 00:45
→ thenorth: 做就是忽略他教育的本質,直接退學才是最不負責任的作法08/18 00:45
→ thenorth: ,更何況陳嫌殺貓的行為並不是明確規範的退學事由,台大 08/18 00:45
→ thenorth: 對是否要退學是有衡量空間的。那個時期台大的公關真的 08/18 00:45
→ thenorth: 很爛,但是愛貓人士採取的行為像是打爆台大電話跟洗臉 08/18 00:45
→ thenorth: 書評分也半斤八兩。然後原po非常在意的公務車問題,公家 08/18 00:45
→ thenorth: 機關內部都有內部規範,非常死腦筋不能變通,所以假如是 08/18 00:45
→ thenorth: 公務就會出公務車,陳嫌向學校求助接送,自然而然就會 08/18 00:45
→ thenorth: 派公務車,根本不會生出什麼私家車,原po一直講私家車, 08/18 00:45
→ thenorth: 請問是什麼樣的私家車?誰的?就算說計程車好了,計程 08/18 00:45
→ thenorth: 車費最後報公帳,會不會又有人跳出來哇啦哇啦叫?自己 08/18 00:45
→ thenorth: 內部的公務車自然就是優先選擇,根本沒有什麼故意激怒人 08/18 00:45
→ thenorth: 的想法。 08/18 00:45
推 NaoGaTsu: 所以我才問,若今天台大出了一個在學販毒犯、在學製毒犯 08/18 00:45
→ NaoGaTsu: 、或是在學殺人犯,台大還會這麼重視「教育的本質」而不 08/18 00:46
→ NaoGaTsu: 開除學籍嗎?對台灣的法律來說,是相信犯人是可以被教化08/18 00:46
→ NaoGaTsu: 的,因此同樣標準也會用在販毒犯、製毒犯與殺人犯對吧?08/18 00:46
→ NaoGaTsu: 第二,當時動保法殺貓已有刑責,陳生也坦承犯行,依台大 08/18 00:47
→ NaoGaTsu: 校規獎懲辦法是可以在獎懲委員會中做出開除學籍的最重處 08/18 00:47
→ NaoGaTsu: 分的,證據、理由皆充足,但台大不做出最重處分,為什麼08/18 00:47
→ NaoGaTsu: ?08/18 00:47
→ NaoGaTsu: 我也不相信台大有什麼想故意激怒人的想法,自找麻煩的行08/18 00:48
→ NaoGaTsu: 為多做沒意義,還會被罵,誰沒事找事?所以問題就只出在 08/18 00:48
→ NaoGaTsu: 台大到底用什麼態度在看「陳生犯下連續殺貓案」這件事?08/18 00:49
→ NaoGaTsu: 是覺得「呃,這學生有點怪怪的,犯下了連續殺貓案,這不 08/18 00:49
→ NaoGaTsu: 正常,但也只是殺了貓…」還是「這真是罪大惡極!」? 08/18 00:50
→ thenorth: 然後第一次事發之後,台大沒有開除學籍,而是選擇輔導 08/18 00:50
→ thenorth: 陳嫌,正如同醫療不可能百分之百能夠治療疾病,輔導也沒 08/18 00:50
→ thenorth: 有百分之百能夠有效的方法,所以這次台大也承認輔導失 08/18 00:50
→ thenorth: 敗,後續依照規定會有懲處會,照程序走下去陳嫌就會被退 08/18 00:50
→ thenorth: 學,但是陳嫌還沒有被退學之前,以學生身分要求台大幫助 08/18 00:50
→ thenorth: ,台大還是會幫忙。 08/18 00:50
→ NaoGaTsu: 如果我們今天把殺貓代換成「連續殺人案」,我不太相信台 08/18 00:50
→ NaoGaTsu: 大還是同樣態度,說真的。 08/18 00:50
→ NaoGaTsu: 醫療的確不可能100%能夠治療疾病,因此有時我們需要懷抱 08/18 00:51
→ NaoGaTsu: 「可以治好」的希望去嘗試,這沒錯,我同意。 08/18 00:51
→ NaoGaTsu: 但那和陳生的狀況不一樣,台大可以選擇開除學籍後,讓陳 08/18 00:51
→ NaoGaTsu: 生回澳門「去接受他應接受的治療」,而非由台大著手。08/18 00:52
→ NaoGaTsu: 一方面維護動保權的公平正義,一方面又讓陳生回到他該去08/18 00:52
→ NaoGaTsu: 的地方治療並不是多難的選擇。 08/18 00:52
→ NaoGaTsu: 這也是部分愛貓人士在斑斑案後對台大忍無可忍的原因, 08/18 00:53
→ NaoGaTsu: 因為台大的態度不是沒有前例,在大橘子案就已經表現出即08/18 00:53
→ NaoGaTsu: 便是殺貓兇手,台大認為覺得「陳生是台大學生」、「因為08/18 00:54
→ NaoGaTsu: 殺貓而失去學位代價太高」的態度,斑斑案後卻仍然沒有火08/18 00:54
→ thenorth: 另外原po提到羈押問題,首先原po應該要搞清楚羈押的目 08/18 00:55
→ thenorth: 的是什麼,羈押是為了保全後續審判程序的順利進行,而08/18 00:55
→ thenorth: 不是一個處罰的手段。陳嫌雖然有逃亡之虞(因為是僑生) 08/18 00:55
→ thenorth: ,但是只需要限制出境就可以解決逃亡問題,那就無法羈 08/18 00:55
→ thenorth: 押。看不出來台大在這邊有幫到什麼忙。 08/18 00:55
→ NaoGaTsu: 速站上前線表明維護動物權以及強烈譴責陳生行為的立場。 08/18 00:55
推 NaoGaTsu: 這時就該點一首陳雷的《歡喜就好》來聽。別多想了。 08/18 01:00
噓 thenorth: 又腦補台大受威脅利誘,腦補腦腦補腦補腦補不累嗎 08/18 01:00
請問如果限制出境就沒有逃亡之虞不用羈押,那交保目的是什麼?如果最後都沒人保他他
就可以直接出來?那這樣交保形同虛設嗎?我只是想問在這情況下為什麼說去接他是什麼
基於教育考量,好像沒有直接關係
→ NaoGaTsu: 我也覺得有一分證據就做一分推論就好,過多的陰謀論與臆 08/18 01:01
→ NaoGaTsu: 測對了解事實並沒有幫助。 08/18 01:01
n大,推論這件事好像就是沒證據才在做的,有證據你是根據事實陳述就好,又何須推論?
我不知道你們是如何這麼肯定,只是不相信,直覺,還是知道什麼內部消息= =
如果今天也沒有明確證據說不是,就完全否定掉可能性,那你怎麼定義怎樣算過多的臆測
?沒有人去懷疑去挖掘的話,證據並不會自己掉下來,如果事實是什麼已經有人知道的話
,能說就說,不能說便罷
請問T大你是跟學校有關的人士嗎?難道學校的所有事情你都會清楚知道?我只是很好奇你
為何那麼肯定完全沒有這種可能性,以及你在氣憤什麼= =
為什麼覺得有陰謀,我講過滿多次其實就是因為媒體的報導方式,我覺得沒有目的不會做
這種報導,不過大概只有我覺得媒體有問題吧= =
→ vodkalime: 不過說實話我覺得當初退學否 並沒有造成很強烈一致的 08/18 01:09
→ vodkalime: 社會共識,有不少愛貓人士反彈 但說只是條貓的言論也有 08/18 01:10
→ vodkalime: 作錯但罰則到啥程度沒那麼共識(我個人看新聞的感覺 08/18 01:12
→ vodkalime: 台大的處理有爭議 但若一次就退學也許也是爭議就是… 08/18 01:13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1:32:03
→ thenorth: 回應N大,你提的在學販毒犯、在學製毒犯,又或者殺人犯 08/18 01:26
→ thenorth: 學校態度是否會有所不同,在還沒開除學籍之前,學生若向 08/18 01:26
→ thenorth: 學校求助,學校也是會幫忙,並不會有什麼不同(就像鄭08/18 01:26
→ thenorth: 捷案發之後,東海也沒有立刻切割他一樣);但是在退學處 08/18 01:26
→ thenorth: 分上面,判斷有可能不同。因為雖然有了動保法,貓在法 08/18 01:26
→ thenorth: 律本質上還只是「物」而已,還沒有提升到「生命權」的08/18 01:26
→ thenorth: 概念,基於公家機關一貫的保守立場,在還未立法、社會 08/18 01:26
→ thenorth: 普遍承認貓的「生命權」是一種權利不是物的時候,兩者 08/18 01:26
→ thenorth: 的處置或許會有不同。假如對台大有期待的話,當然可以08/18 01:26
→ thenorth: 失望,但是我也不覺得台大這樣做是錯的。不過我覺得能在08/18 01:26
→ thenorth: 立法上將貓狗寵物從物提升到生命權是一個可行的方向,08/18 01:26
→ thenorth: 但還是有不少討論的空間,就像是:既然貓狗寵物是生命權 08/18 01:26
→ thenorth: ,那麼是否要禁止這些寵物的買賣?因為生命無價是不允許08/18 01:26
→ thenorth: 買賣的,假如許可買賣,那麼是否承認貓狗寵物店生命權08/18 01:26
→ thenorth: 跟人類還是存在本質上的不同不能相提並論?08/18 01:26
推 joanna5260: (僅回應原po,這只是我自己的想法,我不知道陳母為 08/18 01:28
→ joanna5260: 何不來台幫他。但我認為濫殺生命的價值觀誤差也許與家08/18 01:28
→ joanna5260: 庭有關,也許妳覺得他被告了家人沒處理很怪,我也覺得 08/18 01:29
→ joanna5260: ,但也可能根本沒人理他。但台大對還是學生的他施予 08/18 01:29
→ joanna5260: 協助,我個人認為是沒有問題的。當然未來如果有退學, 08/18 01:29
→ joanna5260: 台大理當必須抽身。) 08/18 01:29
噓 dogjoker: 好吧反正就是看不慣台大在體制內給他的任何協助就是了08/18 01:31
→ dogjoker: 我想不如把焦點放在怎麼避免下次的遺憾發生還比較有意義 08/18 01:32
→ dogjoker: 校方秉持的立場和想要陳生付出慘痛代價的立場就是不一樣 08/18 01:34
算了
說實在話,我今天的臆測,
也是起因於媒體報導的方式非常誇大跟惡意,
但是他們會無端去抹黑動保嗎?何必?
如果不是利益問題或是有什麼壓力,我想不可能,
我也實在不太相信真的愛貓的人會衝去打他,你就是因為尊重生命的理念來的,去打他不
是很矛盾嗎= =
很多人覺得講這些沒意義
如果今天真的是有人有心營造出這個局面,我覺得如果有人聽到什麼看到什麼提供出來,
戳破這個謊言,對動保怎麼會沒有幫助,沒看現在被罵成什麼樣子…至少能澄清的話形象
會好很多
我沒有無聊到硬要去栽贓誰,只是覺得也有可能大家都被騙= = 既然大家覺得都是完全
無聊臆測,我也不是肉搜專家,就讓他石沉大海吧
反正我賭之後一定都還是會有人鬧場,而吃虧的就還會是那些人(反正也不是我,說難聽
點我講這些我又沒錢拿還要一直被罵實際上干我x事= =)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1:53:47
→ dogjoker: 這樣還能討論什麼 08/18 01:35
噓 thenorth: 會交保、限制出境就是因為有逃亡之虞,但是沒有羈押必要08/18 01:38
你可以看清楚嗎
我的問題是= =
如果直沒人來交保,那他要被拘留在哪= =
我知道限制出境是沒有羈押必要,可是都說要交保了,交保意思不就是要有人帶錢來他才
能走嗎= =,那如果就是沒人來保他,會對他人身安全造成什麼疑慮嗎= =
你好像不只懶得解釋也懶得理解啊= =
我沒有說你”應該“要提供證據來證明我的臆測
我只是說”希望“有人比較了解實際狀況的可以看能不能提供解釋= =
而且我並沒說你無法證明就代表台大一定有怎樣
我只是懷疑有人從中作梗 也許台大是被利用還是怎樣我不知道= =
我不知道這有需要生氣的點是什麼
另外l大,原來媒體是真的會為了收視率去做虛假報導…這也太誇張了吧= =長見識了
→ thenorth: ,這個部分你可以自己去google嗎^_^ 實在懶的解釋08/18 01:38
噓 thenorth: 所以這整篇都是你覺得你覺得,根本沒什麼證據隨便瞎猜,08/18 01:41
→ thenorth: 為什麼別人還要舉證反駁妳的瞎猜啊?想覺得別人有陰謀就08/18 01:41
→ thenorth: 提出證據好嗎?08/18 01:41
噓 chihchuan: 看到推文婊台大就想噓。陳嫌是在學生,台大本來就有義08/18 01:43
→ chihchuan: 務保護。 08/18 01:43
噓 thenorth: 妳的瞎猜根本不需要是學校內部人士,只要大概熟悉公家08/18 01:43
→ thenorth: 機關運作方式,就看的出來非常荒謬可笑,毫無根據08/18 01:43
→ chihchuan: 至於退不退學到底跟大家有什麼關係啊?08/18 01:44
→ chihchuan: 因為台大校方沒有滿足貓本狗本的感情正義,就罵台大也 08/18 01:45
→ chihchuan: 太沒邏輯。 08/18 01:45
噓 lemonblue: 紅明顯,我覺得你想太多了,媒體不會想這麼多,媒體編故事08/18 01:47
→ lemonblue: 只是因為他們覺得這樣報比較能激起輿論來換閱聽率08/18 01:47
→ lemonblue: 志於激動的那些人是不是團體還是個體戶,媒體根本不care 08/18 01:48
推 Mez: 鄭捷殺人時候是東海學生.也有義務保護他? 有嗎?08/18 01:50
推 lemonblue: 推回來,而在沒有具體證據下推測太多,我是覺得會讓自己08/18 01:51
→ lemonblue: 陷入立場偏頗的窘境而不自知08/18 01:51
→ lemonblue: 事實上就是有人覺得"法律無法懲戒,那民眾當然可以打他" 08/18 01:51
※ 編輯: annlau (180.177.224.104), 08/18/2016 02:09:51
→ thenorth: 鄭捷現行犯當場逮捕就被羈押了好嗎= = 他並沒有向東海求 08/18 02:09
→ thenorth: 助,學校沒有介入的機會,但是東海也沒有立刻發表聲明 08/18 02:09
→ thenorth: 說要退學鄭捷,反而發表了一篇展現教育風骨的文章。假如 08/18 02:09
→ thenorth: 他沒有當場逮捕,而向學校求助,正常的學校也是會幫的 08/18 02:09
推 crazybaby: 台大就是公家機關,陰謀論云云我覺得超級好笑(也不可 08/18 02:18
推 crazybaby: 能),知道公家機關運作方式的人就知道,這種場合就是 08/18 02:18
推 crazybaby: 派公務車公事公辦。你說隨便來一台車低調一點,請問誰 08/18 02:18
推 crazybaby: 這麼倒霉要出這台車?明知一定會穿越人群被推擠,當然 08/18 02:18
推 crazybaby: 以公務車代表官方。 08/18 02:18
→ crazybaby: 總之動保團體是一個泛稱,大大小小台灣最起碼幾百個, 08/18 02:20
→ crazybaby: 人多就有歧見,不是每個都打人,理智的也有很多。請網 08/18 02:20
→ crazybaby: 友不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但也請辯解者不要牽拖陰謀論 08/18 02:21
→ crazybaby: (太好笑了) 08/18 02:21
→ annlau: 好吧 是這樣最好。只要不是有人存心就好= =我是寧願選擇 08/18 02:23
→ annlau: 不相信有那種會去毆打他的所謂善心人士…媒體只為了收視率 08/18 02:23
→ annlau: 可以法庭內沒人打他寫成法庭內追打也太扯吧,是仗著沒人會 08/18 02:23
→ annlau: 去告嗎 08/18 02:23
推 crazybaby: 媒體各種亂寫,我自己家人上過新聞我知道...被亂寫真 08/18 02:36
推 crazybaby: 的超級心痛 08/18 02:36
→ annlau: 很抱歉我辯解 但是我會覺得是陰謀 並不是因為台大 主要是 08/18 02:41
→ annlau: 有錢人為了脫罪我覺得真的啥都幹的出來= =…即便台大不知 08/18 02:41
→ annlau: 道也沒有刻意參與也不是不可能在這事件中不小心被學生利 08/18 02:41
→ annlau: 用= = 而且主要有些人質疑也是因為這次庭訊他改口說不是預 08/18 02:41
→ annlau: 謀 但他沒有請律師 早到的民眾說是看到台大的人陪他去的 08/18 02:41
→ annlau: 所以也被懷疑說也許是台大教他這麼說的…比較能影響法官 08/18 02:41
→ annlau: 心證= =我只能說他從犯案到後續整個過程,我不是發摟的最 08/18 02:41
→ annlau: 清楚的,有些質疑的點也是比我了解多的人提供的,質疑的人 08/18 02:41
→ annlau: 不只我一個,只是他們不見得會上來說而已= =如果你們是生 08/18 02:41
→ annlau: 氣有人抹黑台大那大可不必…因為不了解的人心存懷疑很正常 08/18 02:41
噓 quixotic: 我也覺得正常的學校都會幫忙 &這篇扯到陰謀論有點誇張 08/18 05:38
→ crazybaby: 不如annlau你說說所謂「了解比較多的人」是屬於哪個動 08/18 06:23
→ crazybaby: 保團體?讓我們瞭解一下啊 08/18 06:23
噓 thenorth: 沒有人幫忙交保就會被羈押啊,被告有錢就可以被交保啊= 08/18 07:30
→ thenorth: = 法院裡面有提款機,有些法院會允許被告自己在法警陪 08/18 07:30
→ thenorth: 同下去領,不然當事人也會叫律師領好嗎= = = = = = = 08/18 07:30
推 NaoGaTsu: 回應原po:證據本身並不會說話,也無法陳述事實,一把沾 08/18 08:18
→ NaoGaTsu: 血的刀子並不會告訴你受害者是自殺或是他殺,警察需要蒐 08/18 08:18
→ NaoGaTsu: 集其他證據、線索後,才能夠開始根據證據做出推論。有了 08/18 08:18
→ NaoGaTsu: 證據並不代表就擁有事實,建立在證據之上的推論才能讓我 08/18 08:19
→ NaoGaTsu: 們接近事實(但實際上,事實到底長怎樣,我們永遠不可能 08/18 08:19
→ NaoGaTsu: 100%全盤摸透)。 08/18 08:20
→ NaoGaTsu: 回應t大:呃,對啊,所以愛貓人對台大的態度失望,這也 08/18 08:21
→ NaoGaTsu: 沒什麼奇怪的吧?這也是為什麼愛貓人抨擊台大不重視動物 08/18 08:22
→ NaoGaTsu: 權,將動物權的地位置於殺貓犯的可悲人權之下的主因啊。 08/18 08:22
→ NaoGaTsu: 至於生命權能不能買賣,這談下去就會離題很多了,我只能 08/18 08:22
→ NaoGaTsu: 說事實上即便在人類中,我們也透過各式各樣的方式在買賣 08/18 08:23
→ NaoGaTsu: 人類的生命權與自由權,所以這也沒什麼能討論的就是。 08/18 08:23
→ thenorth: 請問我們用什麼方式在買賣人類生命權? 08/18 08:41
→ NaoGaTsu: t大沒有聽傭兵?之前也有其他國家聘請台籍傭兵去完成特 08/18 08:43
→ NaoGaTsu: 定任務喔。 08/18 08:43
→ NaoGaTsu: 聽過 今天一直漏打字。 08/18 08:43
推 member7023: 什麼鬼 點進來推文在講傭兵 08/18 09:27
→ member7023: 原PO說不能把打人的當作跟你們是同一個團體 08/18 09:28
→ member7023: 可是貓瘋第一時間還有人發文讚揚他們耶 好像很正義 08/18 09:29
→ member7023: 可惜我忘記截圖了 08/18 09:29
→ NaoGaTsu: 所以說會離題啊 xd 08/18 09:32
→ thenorth: 傭兵哪算買賣人類生命?傭兵接任務難道不是出於自己的 08/18 10:15
→ thenorth: 自由意志?請問假如有人去寵物店買貓(不用戰買貓,目前 08/18 10:15
→ thenorth: 還沒全面禁止),貓咪有可能說我不想被買我不想被賣喵喵 08/18 10:15
→ thenorth: 喵喵我拒絕嗎?又或者貓飼主常常基於保護貓的立場幫家 08/18 10:15
→ thenorth: 中寵物結紮,請問有詢問過貓咪意願?假如都不可能做到 08/18 10:15
→ thenorth: 的話,寵物的生命權就不可能跟人類的生命權平等 08/18 10:15
→ pasjcs: 我又回來了。"聽聞","我覺得","了解比較多的人"這些媒體 08/18 12:53
→ pasjcs: 常用不負責任爆料的起手式字眼都出現在你的文章了,然後你 08/18 12:53
→ pasjcs: 跟我談建設性???excuse me??????? 08/18 12:53
→ guemao: ↑這是傳說中的小卡? 08/19 06:31
→ bbsccr: 原來已經到了傳說的等極阿.... 08/19 06:43
推 guemao: 我還以為北院前記者會是台大校友辦的說.....暈了 08/19 06:55
推 guemao: 紅白歌合戰那晚 陳皓揚在聖誕節後殺貓的事情開始發酵 08/19 07:02
→ guemao: 絕大多數的貓友 因為愛貓 碰到這種事會比較偏激 你知道 08/19 07:04
→ guemao: 的 台大後來也知道的 這大概就是我認知裡的貓友會做的事情 08/19 07:04
→ guemao: 可是不知道的台大校友感到受辱 去FB搞了一個平台"公民社會 08/19 07:05
→ guemao: 監督大橘子案" 08/19 07:06
→ guemao: 以我follow到現在 只知道這個平台 而且這平台的訴求是溫柔 08/19 07:07
→ guemao: 理性的 08/19 07:07
→ guemao: 補充一下我認知裡的貓友會做的事情=有時候言語比較偏激 08/19 07:09
→ guemao: 僅止於如此 還沒見過為了貓打人打這麼狠的 08/19 07:11
推 guemao: 所以啊 我相信元波說的 只是我覺得媒體烙來的比較有可能 08/19 07:14
→ guemao: 那幾個壯漢攻擊陳皓揚的技巧還蠻純熟的 Z頻道還有摔角吧 08/19 07:17
推 guemao: 建議去瀏覽一下公民社會監督大橘子這個平台 堅定溫柔理性 08/19 07:24
推 guemao: 受不了李茂生的是 他只看得到媒體餵給他的畫面 卻沒瞅到 08/19 07:39
→ guemao: 旁邊少說100多個以上的人是沒動手的 08/19 07:41
推 guemao: 然後嘛 因打人這件事引來了幾個ID 說你們是半路插花也不為 08/19 07:50
→ guemao: 過 台大校友半年以上心血啊 付之闕如了吧 08/19 07:51
→ guemao: 完全沒法再去期待 能因為陳皓揚虐貓新增啥法源依據了 08/19 07:53
推 guemao: 本來想說看能不能因為這件事 來個寵物食品管理法 08/19 08:06
推 guemao: ^順便 08/19 08:12
→ sthelse: 記者會不是卡小姐辦的啦,是你說的那個平台辦,知道卡小 08/19 17:01
→ sthelse: 姐當天要去,他們也很害怕啦 08/19 17:01
推 guemao: 抖~~~~~~ 08/19 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