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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 例如蘋果日報、奇摩新聞 自立晚報 2.完整新聞標題: ※ 標題沒有寫出來 ---> 依照板規刪除文章 棄養罰5萬起 柯P監視器揪飼主開罰 3.完整新聞內文: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 違者劣退,貼廣告會被劣喔! (記者黃秀麗臺北報導)臺北市政府從4月21日開始,市長柯文哲又推出新政策,只要是惡 意棄養小狗罰鍰5萬元起跳,而且終身不能再養狗;另外要追出丟狗嫌犯,將結合市警局 街口監視器當作佐證。 北市動保處嚴一峰處長表示,小狗是人類最忠誠的朋友,但棄養的殘忍行徑時常發生,動 物友善城市是全體市民共同努力的目標,從出生到死亡,我們用心疼惜毛小孩,民眾如有 發現寵物業者於出售犬隻時,犬隻未植入晶片或來源不合法,請立即通報1999市民熱線或 北市動保處24小時報案專線(02-87913064~5)檢舉。 嚴一峰呼籲家中有飼養犬隻的飼主,也要善盡飼主責任,提供良好的照顧並為愛犬辦理寵 物登記、施打狂犬病疫苗及絕育,共同譴責棄養與虐待動物行為,提升動物福利,營造動 物友善城市,邁向世界第一流的進步城市。(自立晚報2015/5/3) 圖說:臺北市推出動物友善城市行動計畫10大目標 邁向終結棄養及虐待動物的城市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http://4fun.tw/5IUG 5.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劣文,請注意 終身不能再養狗? 這要如何確實執行? 我還蠻好奇的...... --
MLPT: 樓下最爽的那次是看著花媽.avi打出來的04/12 03:46
MLPT: 這樣應該沒人敢推文吧04/12 03:47
MLPT: 幹04/12 03:47
jack30621: 這算自婊吧哈哈哈04/12 03:49
Rex3661: 前三樓根本自肥04/12 03:49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4.197.5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30665962.A.655.html
sul3vu86: 太神啦 05/03 23:13
corlos: 幫寵物辦身份證吧 05/03 23:13
DASHOCK: 怎麼阻止人家終身不能養狗 隨時顧點嗎 05/03 23:13
eddisontw: 創意推 05/03 23:13
shippai: 我討厭狗 所以不會養 05/03 23:13
corlos: 愛叫毛小孩,怎麼不要的時候比誰都丟得快 -.- 05/03 23:14
Entropy1988: 有人因為一時想要打炮的欲望就結婚了;也有人因為一 05/03 23:16
lwt501cx: 這種是中央層級的事,台北市不能養牽個戶籍就躲過了 05/03 23:16
sayumi0713: 那棄養嬰兒的要不要禁止做愛阿 05/03 23:16
Entropy1988: 時看動物好可愛、想養的欲望就開始養寵物了。 05/03 23:17
tiawiare: 很好啊,給亂棄養的人教訓 05/03 23:17
MDCCLXXVI: 被檢舉就開罰 或 寵物店、動物醫院列黑名單 05/03 23:17
nakayamayyt: 這還滿困難的 05/03 23:18
anoreader: 贊成! 一定會有人靠邀說違反比例原則 但真的剛好而已 05/03 23:18
ssaw5166: 大監視器時代 05/03 23:18
lwt501cx: 要養就打算養一輩子了,養一半就丟對動物很殘忍 05/03 23:18
wtf426: 樓上那個講棄養嬰兒的? 可以做愛阿記得帶套喔^.< 05/03 23:18
anoreader: 終身禁養真的一點也不過份 05/03 23:19
xxxz: 棄養嬰兒 應該是終生不能領養小孩 而不是禁止做愛吧 噗噗噗 05/03 23:19
wtf426: 不想養就不要生 有很難懂? 05/03 23:19
terry1043: 亂大便也順便 05/03 23:20
ckrocrck: 感覺有難度。取締交通有車牌可抓 人的話怎抓 外縣市棄養 05/03 23:20
maxboy06: 終身不能養 阿就不能辦晶片而已 有啥好怕的 05/03 23:20
yanis: 什麼?!還真的有人連保險套這東西都不知道 orz 05/03 23:21
Entropy1988: 這應該要配合限制寵物來源,禁止無照繁殖販賣寵物。 05/03 23:21
Entropy1988: 而累犯者加重處罰。 05/03 23:22
IvanLord: 五萬?真便宜…五十萬差不多 05/03 23:22
terry1043: 一堆人沒幫寵物植晶片 把罰則提高到10萬吧 05/03 23:23
terry1043: 應該還要全面禁止寵物活體櫥窗式販賣 05/03 23:23
terry1043: 魚鳥狗貓都一樣 05/03 23:23
wtf426: 棄養寵物的確是違反動保法可罰五萬...問題是送收容所的勒 05/03 23:23
realmeat: 我看法條怎是 一萬到五萬? 05/03 23:24
tritonchang: 似乎都是在假日發新政稿 05/03 23:25
funkD: 柯P還真的很愛監視器XD 罰5萬真的太輕了 05/03 23:25
barker: 三不五時就有口號 05/03 23:25
chudly: 柯是真的照白皮書在做事 05/03 23:29
Entropy1988: 監視器是有爭議的東西。不過現代社會太多事情無法不 05/03 23:30
Entropy1988: 依賴攝影鏡頭了。 05/03 23:30
silverair: 步驟是罰到店家不敢不植晶片,然後有棄養的人店家不得 05/03 23:31
silverair: 開晶片,畢竟已經登記了 05/03 23:31
dfgtyu0000: 貓呢? 05/03 23:32
vn509942: 有這個想法很好 但對像跟方法沒打到重點了 05/03 23:33
bigmao: 只能推了 05/03 23:33
mars1985: 水哦~ 05/03 23:38
mmnnm: 終身不能養狗 是要動保三不五時到府按電鈴看有沒有狗叫嗎? 05/03 23:44
ftyu: 抓得到再說~~ 隨便喊喊誰都會 05/03 23:45
icewindwu: 黨工真勤勞 05/03 23:50
piglauhk: 修獸醫法 替無晶片狗隻診療者 處三十萬罰鍰及吊照三年 05/03 23:51
piglauhk: 有無晶片狗隻上門求診時 具通報責任 未通報者 處一萬罰 05/03 23:51
piglauhk: 鍰…十年內流浪狗比率保證大副下降… 05/03 23:52
ymx3xc: 完全支持~ 但要怎麼限制不能再養? 05/03 23:54
piglauhk: 另外 立法狗隻出身一個月內販售前需值入晶片 查獲寵物 05/03 23:56
piglauhk: 店店內有未殖入晶片者 每隻罰三萬 前述罰金專款專用於流 05/03 23:56
piglauhk: 浪狗安置之用 05/03 23:56
loki1789: 05/03 23:58
frgh: 那要嚴防虐殺致死~ 05/04 00:00
fnb10803: 應該要從源頭販賣犬隻跟繁殖場下手 05/04 00:03
happyjames1: 必須推 看到有項圈的流浪狗就超生氣 05/04 00:04
yuyun0724: 罰死這些棄養的人渣 05/04 00:04
Leika: 好事 05/04 00:06
Comebuy: \⊙▽⊙/\⊙▽⊙/ 05/04 00:10
facefear: 推 05/04 00:10
dogdudu: 不用從繁殖場下手,買寵物大多跟寵物店買,緊盯寵物店就好 05/04 00:13
dogdudu: 接下來該推的是強制晶片. 05/04 00:14
lulocke: 全民公敵又要上映了 05/04 00:17
G41271: 唉, 如果是勝文當選不僅不用被罰, 寵物還能去南部玩 05/04 00:19
SHIU0315: 很好 是好事 05/04 00:29
lovejamwu: 推 05/04 00:33
johnny9667:轉錄至看板 HatePolitics 05/04 00:43
BBQ2591: 以後垃圾袋就會出現狗屍體 或被分屍的狗屍體 05/04 00:53
takenostand: 大推 05/04 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