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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排版請見諒 追蹤了出社會之後,貓咪變成負擔的系列文 我開始產生一個疑惑,到底什麼是真正「愛貓」的行為? 一個人在路邊看到一隻瘦巴巴的流浪貓,於是他去便利商店買了一瓶鮮奶倒在地上給貓喝 而另一個人則是挑選了飼料的品牌,裝在小碟子,每天定時給流浪貓吃 哪個人的行為是愛貓?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都會說後者比較愛貓,因為他有深入研究,知道貓吃什麼比較健康,而 怎樣的餵食方法比較不會造成環境污染.....等等 可是出發點不一樣嗎?一樣都是因為不想看到貓餓肚子呀,只是給予的方式不一樣 前者愛貓嗎?他不知道大多數的貓有乳糖不耐症,但他有那個心意買東西給貓,沒有眼睜 睜看著貓沒有東西吃 後者愛貓嗎?他雖然沒辦法給貓一個遮風避雨的家,但也好好地照顧他的飲食,不至於挨 餓 但這兩個行為在懂得養貓的人眼裡,就不是同一回事了 前者大多會被說,貓不能喝牛奶...快換成罐頭吧、怎麼不裝在碟子裡面,這樣只是半套 愛心 後者則是滿滿的讚揚,好有愛心、謝謝你的付出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別? 就在於他是否有多下工夫,去尋找貓「需要」的是什麼 我家的貓之前是浪貓,一直很掙扎到底要不要帶她回家,基於以下的原因讓我很猶豫: 1.我是學生,沒有足夠經濟來源可以負擔養她、帶她看獸醫檢查、治療、打預防針的費用 2.在外租屋的小套房規定不能養寵物 3.父母不太支持養寵物這件事,覺得很麻煩,而且養久了有感情,寵物走了會難過 把她帶回來養她會開心嗎?還是在外比較自由?附近觀光客和攤販都會餵食,也不缺食物 來源 可是在有一天看到地上殘留的烤魷魚和大魚刺,讓我堅定了要帶她回家的決心 我愛貓嗎?我不知道,但我只覺得不能害她 烤魷魚貓吃了對腎臟負擔很大,魚刺沒挑就丟給貓吃,有可能會把小刺吃進肚子 餵貓很有愛心啊,可是這樣是對她好嗎? 如果是原PO的情況 她是跟前男友一起養,但並不是分手了就不處理貓的歸屬 家人不支持,也沒有因為這樣就棄養或是送養 食物貓砂玩具都準備的很充分 可是為什麼一提到送養兩個字,很多人的反應就很大,「貓很可憐」、「妳不適合養任何 寵物」、「學生、情侶等等」 我想問,到底什麼才是真正愛貓的行為? 對啊,養貓的確要克服很多問題,包括有些人的貓有疾病,每隔幾天要餵藥、或是養好幾 隻都沒嫌累 但這些都無關「學生」、「情侶」、「送養」 我自己的情況是,先問自己到底有沒有能力給她好的生活、讓她快樂的活著、給予她真正 需要的,而不是「我覺得」她需要的 接著說服房東、說服父母讓我養,包括貓生病、養貓的花費、濕食的概念、所有一切 我從一個貓砂長什麼樣子都不知道的新手,變成現在可以告訴別人什麼品牌的罐頭、飼料 比較好、貓砂的選擇,貓的叫聲、行為表示什麼 而搬回家後,父母反而很喜愛貓咪,也在我上班的時候幫我照顧貓咪、也一起研究怎麼讓 她喝更多水、要去哪間醫院看黴菌 可是如果事情沒有這麼順利,導致我無法繼續養她而必須送養,我有沒有可能會變成「不 愛貓」的人? 前陣子在板上PO了收編浪貓的閃光文,很多人都謝謝我給了貓咪一個遮風避雨、免去挨餓 受凍的家,可是我想說的,是我要謝謝她,因為在餵食她的時間內,她陪伴我走出失戀的 痛苦 她療癒了我,而我所能做的就只有給她一個家 我愛貓嗎?我真的不知道,她過得開心嗎?她的需求有滿足嗎?我不懂貓的語言,但是看 到她躺在地上踏踏就覺得很開心、看她玩逗貓棒、吃罐頭吃得滿地都是、抓毯子抓得毯子 啪啪響、在家裡跑跑跳跳 我就覺得很開心、真的很開心,儘管有可能只是我的一廂情願 貓變成負擔那篇的原PO或許有很多行為是不好的(包括拿零錢丟貓等等),但在基本需求 上,她也有盡力去滿足,現在也在板上發問怎麼解決目前的問題 但是對於貓的習性,我想原PO還需要花點心思 囉嗦了一大串,目的在於問大家什麼是愛貓的行為之前,我更希望大家去探討什麼才是貓 需要的 不是給他們吃的玩的就是愛他們 也不是在無法負擔的情況下還繼續養就是愛他們 而是有沒有那個心,去了解他們的需求?他們的個性、行為模式?還有他們的所有一切? 我希望有更多的人一起了解貓這個物種,也希望更多人加入貓奴的行列 - 養貓不是養小孩,貓的壽命很短暫,我們的十年,有可能就是他的一生 順便偷渡我家貓咪的可愛睡相(*ˊωˋ *) http://i.imgur.com/K6dwgZj.jpg 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87.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467388888.A.33B.html
life1005: 推推 說的好 07/02 00:05
eisha: 很感動 讓我好好思考自己 07/02 00:22
zoeline321: 推 07/02 00:23
encoreb00124: 我覺得問題在於 很多人無限上綱把貓當成人了 07/02 00:33
encoreb00124: 養貓也許有規則 但心態是沒有規律的 07/02 00:33
encoreb00124: 就像很久以前一篇因為媽媽精神病上來求救的文 07/02 00:34
encoreb00124: 有人甚至要他放棄媽媽繼續養貓 07/02 00:34
encoreb00124: 這是什麼可怕的想法 07/02 00:35
encoreb00124: 並不是把貓送養就是罪該萬死 07/02 00:35
encoreb00124: 常常有人把養寵物比喻成養小孩 07/02 00:35
encoreb00124: 要我們不能奢望寵物會乖乖聽話回報 07/02 00:36
encoreb00124: 那為什麼人類應該要孝順呢? 07/02 00:36
encoreb00124: 假設今天我的貓養了三個月一直都不聽話 亂抓亂咬 07/02 00:37
encoreb00124: 我不堪其擾想找人送養 我錯了嗎? 07/02 00:37
那篇我也有看到,印象中是因為貓的年紀蠻大加上是膽小貓,所以蠻多人希望不要送養 但常常提到要送養,就會有很多人不認同,甚至留一些我覺得有點超過的回文 的確我們很難知道送養後對方是個怎樣的人,會怎樣對待貓咪,可是過得幸福的也是大有貓在 打這篇的目的之一也是希望很多人不要看到「送養」這個黑影就開砲
gary88035: 我可以感覺到對貓滿滿的愛 07/02 00:38
encoreb00124: 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苦衷 07/02 00:38
encoreb00124: 我覺得就算有人單純因為不想養了要送養 也不該被那 07/02 00:38
encoreb00124: 樣對待 07/02 00:38
gary88035: 我可以感覺到對貓滿滿的愛 07/02 00:39
NaoGaTsu: 回樓上,因為人類有智慧,且有充足的智商能夠被「教化」 07/02 00:39
NaoGaTsu: 為有道德的「現代人」。 07/02 00:39
encoreb00124: 今天因為你喜歡貓就特別了解、關心它 07/02 00:40
NaoGaTsu: 我們不奢望寵物會乖乖聽話回報?不見得吧,您看經訓練的 07/02 00:40
NaoGaTsu: 狗狗,就能做到這些點。我們不期待貓咪做到,是因為他們 07/02 00:40
encoreb00124: 那喜歡豬鴨雞羊的人就活該被你無視嗎 07/02 00:40
NaoGaTsu: 的生理自然就做不到,無論如何想要,都是無理強求。 07/02 00:40
NaoGaTsu: 喜歡豬鴨雞羊的人不該被無視呀 @@ 為什麼要被無視? 07/02 00:41
不管是動物還是人類,能被教化的也有,不能的也有 像我也是覺得豬鴨雞羊很可愛,可是還是會吃他們 但假如我今天養了一隻豬,那我跟他產生感情後,也就無法將他吃下肚子 貓和狗相對於豬鴨雞羊來說,比較有靈性,甚至可以表達出他們的情緒、和人互動 至於為什麼古早的社會的人吃狗肉,演變成現在禁止吃狗肉 一部分的原因是以前營養比較缺乏,什麼動物的肉都會被拿來當作糧食 另一部分原因是養狗/貓的人數太多了,貓狗地位提升,從糧食→寵物再變成家人 你不會吃自己的寵物或家人吧? 而把豬鴨雞羊當寵物或家人在養的人數畢竟沒那麼多 但如果未來越來越多人加入豬鴨雞羊奴的行列,也許哪天真的吃豬鴨雞羊就是殘忍的行為了 不過目前應該是還沒辦法,肉的主要來源還是豬鴨雞羊
encoreb00124: 人類有智慧該被教化 所以要法律幹嘛? 07/02 00:41
encoreb00124: 那當你在吃他們的時候在想什麼 07/02 00:42
NaoGaTsu: 所以我國的刑法不才以教化為目的,不是以懲戒為目的嗎:) 07/02 00:42
NaoGaTsu: 我在吃他們的時候,覺得很好吃呀 @@ 然後呢? 07/02 00:42
NaoGaTsu: 愛有等差,我國將豬鴨雞羊列為經濟動物,僅能以人道宰殺 07/02 00:42
encoreb00124: ...你一下說懲戒 一下說教化 到底= =? 07/02 00:42
NaoGaTsu: ,若您覺得不妥,那也是您的自由,我認同,您也可以去爭 07/02 00:43
NaoGaTsu: 取將豬鴨雞羊列為特殊保護動物呀 @@ 07/02 00:43
encoreb00124: 所以法律定的就不用考慮了嗎 07/02 00:43
NaoGaTsu: 重讀一下。我說的是人類能被教化,我國刑法也是以教化為 07/02 00:43
NaoGaTsu: 目的喔 :) 07/02 00:43
encoreb00124: 那你殺蟑螂的時候在想什麼 07/02 00:43
NaoGaTsu: 法律定的什麼?@@ 07/02 00:44
NaoGaTsu: 我在殺蟑螂的時候在想「蟑螂好可怕」。 07/02 00:44
encoreb00124: 所以我國的刑法不才以教化為目的,不是以懲戒為目 07/02 00:44
encoreb00124: 的嗎:) 07/02 00:44
encoreb00124: 所以要法律幹嘛? 07/02 00:44
encoreb00124: 殺人抓去學校或教育單位就好啊 07/02 00:45
encoreb00124: 既然你殺蟑螂是覺得他可怕 那我覺得貓可怕呢 07/02 00:46
NaoGaTsu: 呃,刑法不就是法律嗎?學校和教育單位是用來教育一般人 07/02 00:46
NaoGaTsu: ,刑法系統是用來教化犯罪者。您覺得貓可怕,我沒有意見 07/02 00:46
encoreb00124: 貓是一般人? 07/02 00:46
NaoGaTsu: 呀 @@ 您不用勉強自己喜歡貓呀 @@ 我就不喜歡蟑螂。 07/02 00:46
NaoGaTsu: 愛有等差,這沒有什麼對或錯。 07/02 00:47
encoreb00124: 送養就是該死 有這想法才可怕 07/02 00:47
NaoGaTsu: 我實在不太明白您在問什麼,貓是什麼樣的一般人? 07/02 00:47
encoreb00124: 既然沒有對錯 那為什麼要批評 07/02 00:47
NaoGaTsu: 送養不見得該死啊,為什麼你會認為大家認為送養就該死? 07/02 00:47
encoreb00124: 我在敘述 送養沒有對錯 07/02 00:47
NaoGaTsu: 您看到的是批評「送養」這件事,還是批評「飼主」的行為 07/02 00:48
encoreb00124: 看看版上的文章 看看那篇文的回文和推文 07/02 00:48
NaoGaTsu: 與道德責任感?送養本身沒有對錯,有對錯的是飼主的行為 07/02 00:48
NaoGaTsu: 與道德意識。 07/02 00:48
encoreb00124: 哪裡不一樣 有不是飼主送養的嗎 07/02 00:48
NaoGaTsu: 有不一樣喔,問題在於「在什麼情況下送養」以及「以什麼 07/02 00:48
encoreb00124: 還是你遇過有貓要送養貓的 07/02 00:49
encoreb00124: 在什麼情況送養 那什麼情況是對 什麼是錯 07/02 00:49
NaoGaTsu: 方式送養」。不過我不太確定您是否真的在意其中的差異。 07/02 00:49
NaoGaTsu: 就在這一篇文章的上一篇,我的文章中就說囉。 07/02 00:49
encoreb00124: 看過了 07/02 00:50
NaoGaTsu: 嗯,那我就不再覆述了。 07/02 00:51
encoreb00124: 你把困難分級化 實務上是有瑕疵的 07/02 00:51
encoreb00124: 就像我上面說的 07/02 00:51
NaoGaTsu: 願聞其詳 :) 07/02 00:51
encoreb00124: 就算單純因為不想養了要送養 我也不認為有錯 07/02 00:52
我覺得「不想養了」這牽涉到很多層面 包括「太花錢了不想養」、「沒想到貓狗那麼吵/臭,不想養了」、「清理/散步好麻煩不想養」 這些都來自於「一時興起」及「考慮不周」 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是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就像有人說的,養了他,就是一種責任 但我不太認同養貓是一種責任,有了責任就有了負擔,我更偏向於養貓是「和貓一起生活」 喜怒哀樂病痛生離死別都共同面對 而這樣的行為沒有對錯之分,只有立場和觀念不同 我不認同這樣的行為,但只要他有將貓妥善處置,包括送給好人家養,那就好了
encoreb00124: 你覺得貓可憐 有人覺得蟑螂可憐 07/02 00:52
NaoGaTsu: 嗯,為什麼你不認為有錯呢? 07/02 00:52
encoreb00124: 只是因為你被教育貓該被保護 07/02 00:52
NaoGaTsu: 我做個總結吧,其實我大致上明白你要說的是什麼。 07/02 00:53
encoreb00124: 國外有人從小吃狗肉長大 他覺得狗和我們的雞一樣 07/02 00:53
NaoGaTsu: 你想說的基本上和尼采的道德相對主義是一樣的,道德價值 07/02 00:53
encoreb00124: 應該要客觀的去判斷 07/02 00:53
NaoGaTsu: 觀的框架是隨著文化脈絡而有所不同,所以吃貓在越南習以 07/02 00:53
NaoGaTsu: 為常,對吧 :) 道德價值觀並沒有一定的對錯,因為不同時 07/02 00:54
NaoGaTsu: 間點的文化框架賦予不同文化的人們不同的文化道德價值觀 07/02 00:54
NaoGaTsu: ,所以我們是被現下時點的「台灣道德價值觀」對「貓」該 07/02 00:54
NaoGaTsu: 如何做出道德行為表現「框架」住了。你說的對。 07/02 00:54
NaoGaTsu: 但是,我們就是「活在現在台灣」的社會群體中的台灣人呀 07/02 00:55
NaoGaTsu: ,有什麼理由我們能脫離「現在這個時點」,而不遵守現在 07/02 00:55
encoreb00124: 並不是台灣啦 台灣也沒有大部分人都覺得 只有愛貓 07/02 00:55
encoreb00124: 的人 07/02 00:55
NaoGaTsu: 這個時間點的台灣賦予我們的文化道德框架呢?難道我能假 07/02 00:55
encoreb00124: 我們只能客觀的評論 07/02 00:56
NaoGaTsu: 裝我是一個活在2016年的馬達加斯加人,還是一個活在西元 07/02 00:56
NaoGaTsu: 1500年的台灣人?? 07/02 00:56
NaoGaTsu: 法律的來源是文化道德框架的「最低標準」,動保法將貓列 07/02 00:56
NaoGaTsu: 為特殊保護動物,顯示台灣的文化道德框架是有將貓「視為 07/02 00:57
NaoGaTsu: 不可宰殺的特殊動物」的道德意識的,而這還只是「最低標 07/02 00:57
NaoGaTsu: 準」而已喔,若不是台灣大部分的人都覺得貓不可殺,這條 07/02 00:57
NaoGaTsu: 法律本質上就沒有意義,動保法就會成為廢法。 07/02 00:57
encoreb00124: 你有長期待在貓版就知道多紐曲 07/02 00:57
NaoGaTsu: 我「非常」長期待在貓版,但如你所見,我還不算扭曲吧:) 07/02 00:58
encoreb00124: 嗯 07/02 00:58
Hsin726: 不想養就送養算棄養吧(路過)我是來推推NAO大的推文derXD 07/02 00:59
encoreb00124: 法律是隨著時間和人性改變的 07/02 00:59
encoreb00124: 只是看有沒有人修法 07/02 01:00
encoreb00124: 就像通姦實質上違憲 但還是沒有被修法 07/02 01:00
NaoGaTsu: 是啊,所以如果哪天台灣人開始珍視蟑螂了,蟑螂就會被列 07/02 01:00
NaoGaTsu: 入動保法做特殊保護。文化是會演進的,但怎麼演進,你我 07/02 01:00
NaoGaTsu: 都不知道。 07/02 01:00
encoreb00124: 大法官無法被反駁 而推動修憲的過程又是極其複雜 07/02 01:01
encoreb00124: 當下的法律並不能代表人心 07/02 01:01
NaoGaTsu: 是啊,政治也是文化的一環,這也難以避免,事情本來就是 07/02 01:01
encoreb00124: 拿法律出來說我覺得只是藉口 07/02 01:01
NaoGaTsu: 錯綜複雜的。當下的法律並不能全然代表人心,對,因為它 07/02 01:02
encoreb00124: 真正看自己的心 將心比心去評論每件事 07/02 01:02
NaoGaTsu: 是「最低標準」嘛,所以當大家認為「這最低標準也太低了 07/02 01:02
NaoGaTsu: 吧?」就會出現修法的動作,把標準立高。大橘子一案,不 07/02 01:02
nocesst: 單純針對回文的其中一句 07/02 01:02
encoreb00124: 我相信大部分的人 遇到與自己觀念不同的事就只有批 07/02 01:02
encoreb00124: 評 07/02 01:02
nocesst: 既然決定養了,卻又不負責任的隨意送養 07/02 01:02
nocesst: 那當初為什麼要養? 07/02 01:02
nocesst: 因為開心?還是因為爽? 07/02 01:02
這裡就要看送養的理由是什麼,是基於我上一段回應的理由呢?還是其他理由 前陣子有看到老人因為生活無法自理只好將愛貓送養的例子 當自己連自己的生活都無法妥善打理,那將貓留在身邊是對他好?還是對他不好? 也就是我打這篇的另一個目的,到底什麼才是對貓好的行為? 當事人面臨的處境都是旁觀人很難去真正體會到的 包括換工作後突如其來的壓力、或是身體突然有了病痛 這些都屬於自己無法掌控的部分,也可能是當初可能沒有考量到的 要怎麼去面對這些問題,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只看自己有沒有那個心去解決
NaoGaTsu: 就讓大家體認到「最低標準」太低了而加重虐殺動物的刑責 07/02 01:02
NaoGaTsu: 了嗎? :) 07/02 01:02
encoreb00124: 而遇到和自己切身相關的事就會轉彎 07/02 01:03
NaoGaTsu: 其實e大,您說的就有點矛盾了。每一個人都是自己身邊文 07/02 01:03
NaoGaTsu: 化脈絡(道德框架)的產物,再如何將心比心,那都不是本心 07/02 01:03
NaoGaTsu: ,因為你我都仍然被各種文化意識形態框架束縛著,從來就 07/02 01:04
encoreb00124: 是啊 我不認同那篇原po 但我也不會批評他 07/02 01:04
NaoGaTsu: 沒有真正的客觀。沙特對尼采做出的回答,或許能給你一些 07/02 01:04
encoreb00124: 因為他沒虐待也沒棄養 07/02 01:04
NaoGaTsu: 啟發。正好小弟也熟讀道德哲學與倫理學。很高興與你討論 07/02 01:04
NaoGaTsu: 這些 :) 07/02 01:04
nocesst: Nao大是想說從來就沒有真正的將心比心吧 07/02 01:04
nocesst: 畢竟不是那個人,不可能做到完全模仿跟對方一樣的心思 07/02 01:04
encoreb00124: 簡單來說 如果這麼在意法律 他也沒犯法 07/02 01:05
NaoGaTsu: 問題不是在於法律不是嗎 :) 法律本身是最低標準,問題不 07/02 01:05
NaoGaTsu: 是在於你認為「不客觀」的文化道德框架(更高的標準)上嗎 07/02 01:05
NaoGaTsu: ,但這裡更大的問題是:你我皆是文化的產物,從來就沒有 07/02 01:06
NaoGaTsu: 真正的客觀。即便你背負著尼采的相對主義,那仍是文化脈 07/02 01:06
nocesst: 他是沒犯法 07/02 01:06
nocesst: 但是那篇文的後果是可能會讓部分的人看到類似的文章時, 07/02 01:06
nocesst: 先去猜測對方是不是說假的 07/02 01:06
nocesst: 久而久之,願意給建議跟幫助的人會越來越少 07/02 01:06
NaoGaTsu: 絡下的產物,是一種意識形態,沙特的回應,說明了即便是 07/02 01:06
encoreb00124: 我有養貓 我女友也是心理系畢業 當我們在討論這篇 07/02 01:06
encoreb00124: 文的時候觀點也不同 不過基本上他的道德觀念不佳 07/02 01:06
encoreb00124: 行為卻很正確 就不該被那篇回文強烈的抨擊 07/02 01:06
NaoGaTsu: 尼采,不能見容於現世而「存在」的存在毫無意義呀 :) 07/02 01:06
nocesst: 行為正確是指哪部分 07/02 01:07
NaoGaTsu: 道德行為正不正確,就要看你站在行為論,還是結果論上看 07/02 01:08
encoreb00124: 你所認為對的正面的 包括你讀的書 並不是真正的正確 07/02 01:08
NaoGaTsu: 了,愈談愈離題了,這已經是千古大哉問了。 07/02 01:08
encoreb00124: 沒有真正的正確 07/02 01:08
NaoGaTsu: 對,正因為沒有真正的正確,e大您可以說明您認為的客觀 07/02 01:08
encoreb00124: 我指的行為正確是上來發問求助 先不談論他後面的回 07/02 01:09
encoreb00124: 文 07/02 01:09
NaoGaTsu: 是真正的正確呢?沙特要說的就是這個。 07/02 01:09
nocesst: 正確是很相對的東西 07/02 01:09
nocesst: 也會隨著時間去改變 07/02 01:09
nocesst: 所以我才會好奇 07/02 01:09
nocesst: 以目前的標準(?)來看 07/02 01:09
nocesst: 那篇的行為正確是指哪部分 07/02 01:09
NaoGaTsu: 其實哪一部分都不是真正的正確。而且哪一部分也都不是真 07/02 01:10
NaoGaTsu: 正的不正確。但如此一來,是非對錯難分,社會群體就無法 07/02 01:10
NaoGaTsu: 運作了,文化道德框架本質上就是社會文化的穩定副產品。 07/02 01:11
encoreb00124: 那為什麼要因為都不知道正不正確的觀念來批評別人呢 07/02 01:11
NaoGaTsu: 算是社會契約下的小幫手吧 :3 07/02 01:11
encoreb00124: 所以才要法律啊 07/02 01:11
NaoGaTsu: 不知道正不正確的是尼采。文化道德框架下的台灣人是知道 07/02 01:11
encoreb00124: 那他沒犯法為什麼要被惡言相待 07/02 01:12
NaoGaTsu: 何著正確,何著不正確的喔 :) 而正因為「有更高的道德標 07/02 01:12
NaoGaTsu: 準」,所以修法才有所依據啊(拉高標準)。 07/02 01:12
NaoGaTsu: 哎呀,好繞舌,說白話文好了: 07/02 01:12
NaoGaTsu: 因為不符合大眾主流道德價值觀。 這樣比較好明白? 07/02 01:12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事情總是一體兩面,有時候我們以為的好,在另一方面或是對另一些人來說是不好 比方說有個小孩偷了錢,我們可能會說從小偷錢,長大一定會學壞,或是家長沒教育好 可是當今天這個小孩的動機是,他偷錢是為了讓病重的阿嬤可以去看醫生 這時候就會產生了不同的想法,而所謂的正不正確,源自於我們自己的認知 我們認為這個行為是值得效仿的,於是我們說這個行為正確,反之就是不正確 但法律有時候為什麼殘酷? 因為在某些情況下,他必須「無情」,小孩畢竟偷了錢,他還是作出了「不正確」的事情 同樣的,有人基於種種原因,必須把貓送養 有的人可以接受這個行為,有的人不能接受,於是產生了批評與議論 在缺乏法律依據的條件下,就只好依照大家自己心中的天秤去衡量是非對錯 我認為事情沒有是非對錯之分,只有立場和價值觀的不同 我的考量只在於,「貓是否有受到妥善的照顧」? 至於他基於什麼樣的原因要把貓送養,坦白講這些都是當事人的選擇,我無從考量與批評
encoreb00124: 何謂大眾主流 07/02 01:13
nocesst: 人類會隨著時間以及文明去修正所謂的正確 07/02 01:13
nocesst: 所以大家都是以現時的正確去評斷 07/02 01:13
encoreb00124: 要先公投嗎 07/02 01:13
個人認為有時候公投不一定能代表所有人的意見 包括多數暴力,或是少數暴力都有可能
nocesst: 那篇文最不恰當的就是在於發問後,說自己是編的,只是想 07/02 01:13
nocesst: 做實驗 07/02 01:13
nocesst: 卻沒有想到這樣發文的後果 07/02 01:13
nocesst: 發問的動作或許是正確 07/02 01:13
nocesst: 但動機跟目的卻不一定是 07/02 01:13
他製造這樣的情境,其實也是因為板上很多人看到「送養」就先開砲了 但畢竟是大眾認為「不正確」的行為,所以會受到撻伐 而動機和目的也只有當事人明白,我們無從查起
NaoGaTsu: 尼采說「2016年的大眾道德」在西元1500元不一定是對的, 07/02 01:13
NaoGaTsu: 對,但沙特說「喔,然後呢,你活在西元1500年嗎?」 07/02 01:14
NaoGaTsu: 這樣有比較好懂嗎? :) 07/02 01:14
NaoGaTsu: 大眾主流道德價值觀是一種文化默契喔,不需要公投,就如 07/02 01:14
NaoGaTsu: 同大家端午節會吃粽子一樣,是一種文化默契。 07/02 01:14
encoreb00124: 我是在說他發那篇回文之前的行為啦 07/02 01:14
encoreb00124: 現在的大眾主流 是以法律為基準 07/02 01:15
NaoGaTsu: 嘛,若現在的主流是以法律為基準,動保法就無處可修了 07/02 01:15
encoreb00124: 而法律會隨著時間改變 07/02 01:15
nocesst: 大眾主流是一個很難去界定說怎麼出現的 07/02 01:15
nocesst: 它就是在一個很無感的情況下慢慢界定出來的 07/02 01:15
nocesst: 舉個例子 07/02 01:15
nocesst: 最早的人類對於殺人並不認為是錯的 07/02 01:15
nocesst: 是在時間的前進以及文明的發展下 07/02 01:15
nocesst: 才慢慢演變成殺人是錯的 07/02 01:15
NaoGaTsu: 因為法律已經是主流基準了,修法要怎麼修? 07/02 01:15
encoreb00124: 現在的法律並不一定是人心 07/02 01:16
NaoGaTsu: 法律是隨著時間的「什麼」而改變? 07/02 01:16
NaoGaTsu: 法律不會自己成長,它要靠社會去推動,社會仰賴的是什麼 07/02 01:16
encoreb00124: 所以修法很難啊 07/02 01:16
NaoGaTsu: ?太陽花仰賴的是什麼?「人心」,現在的法律不能代表人 07/02 01:16
NaoGaTsu: 心,所以現在的法律就「不是主流民意的基準」呀,你這不 07/02 01:16
NaoGaTsu: 是前後矛盾了嗎?正因為人民的基準不是法律,而是「大眾 07/02 01:17
nocesst: 法律還是依靠著目前人類大眾主流的正確觀下去產生出來的 07/02 01:17
nocesst: 一個底線 07/02 01:17
NaoGaTsu: 主流意識下的社會道德與公平正義」,太陽花才會出現,動 07/02 01:17
encoreb00124: 對啊 所以就不能以自己的道德觀和現行法律來認定一 07/02 01:17
encoreb00124: 切 07/02 01:17
NaoGaTsu: 保法才會修法。 07/02 01:17
NaoGaTsu: 對,是不能認定「一切」,但認定台灣「現下時點」發生的 07/02 01:18
NaoGaTsu: 一切還是足堪用的。你要用2016年台灣人的道德價值觀和現 07/02 01:18
encoreb00124: 簡單來說 通姦有人認為違憲 有人認為沒錯 07/02 01:18
NaoGaTsu: 行法律去認定「馬達加斯加」的一切,那就會有問題。 07/02 01:18
encoreb00124: 那當人們以法律批評他的時候 07/02 01:18
encoreb00124: 認為他違憲的人就是錯嗎 07/02 01:19
nocesst: 回歸到原點 07/02 01:20
nocesst: 我們現在身處在這個世代 07/02 01:20
nocesst: 所適用的就是這個世代的道德觀以及法律 07/02 01:20
nocesst: 我們不可能用前1000年的道德觀來要求別人 07/02 01:20
nocesst: 或是用未來1000年的 07/02 01:20
nocesst: 既然身處在這世代 07/02 01:20
nocesst: 就必須要接受這世代大眾主流的正確 07/02 01:20
nocesst: 即便它不一定正確 07/02 01:20
就像以前中國認為男人可以三妻四妾,而現在有重婚罪 法律會依據時代及人們的價值觀而改變 所以才需要提案、修法,將闕漏、不足的部分補齊,將不符時代的法律汰換 而動保相關的法律則是近幾年努力去完善的,只是法律的步調還沒辦法很快速 但法律多多少少可以反映人心,這句我是認同的 只有當人們普遍認為「這個行為」是不好的,他才會被制定為違法 因此法律才會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NaoGaTsu: 你又繞回去了,問題不在於法律,而在於道德。 07/02 01:20
encoreb00124: 以自身觀點肆意批評他人 我覺得這才是不對的 07/02 01:20
NaoGaTsu: nocesst大正解。 07/02 01:20
NaoGaTsu: e大,白話來說就是:沒有人用的是自身觀點,多數的批評 07/02 01:20
encoreb00124: 為什麼一定要接受呢 07/02 01:21
NaoGaTsu: 來源是「主流的道德觀」。 07/02 01:21
encoreb00124: 那要怎麼修法 07/02 01:21
NaoGaTsu: 你可以不接受啊 @@ 問題在於大眾不會服從於少數意見,這 07/02 01:21
NaoGaTsu: 是個民主社會呢 @@ 主流的大眾意見勢必是民主意識的來源 07/02 01:21
NaoGaTsu: ,你可以不接受,作為大眾當中一個漂流的孤島,那也是你 07/02 01:21
nocesst: 你可以不接受 07/02 01:21
nocesst: 你可以抗爭 07/02 01:21
nocesst: 但如果抗爭失敗 07/02 01:22
nocesst: 那你就是得接受 07/02 01:22
nocesst: 這是很現實的事情 07/02 01:22
nocesst: 除非你一輩子都不會接觸任何人 07/02 01:22
nocesst: 不然就是得接受 07/02 01:22
encoreb00124: 所謂民主 並不是單純的少數服從多數 07/02 01:22
NaoGaTsu: 的選擇,大家無從置喙,但大家一樣會去用主流的道德觀評 07/02 01:22
NaoGaTsu: 斷當下眼前發生在台灣的一切。 07/02 01:22
NaoGaTsu: 看看現在的台灣。台灣的民主,就是單純的少數服從多數。 07/02 01:22
NaoGaTsu: 你可以有理想,認為「事情應當如何發展」,但當它與現實 07/02 01:23
encoreb00124: 那為什麼廢死影響力這麼大 07/02 01:23
NaoGaTsu: 狀況不符時,那就一點意義也沒有。 07/02 01:23
encoreb00124: 死刑犯是多數嗎 07/02 01:23
NaoGaTsu: 廢死影響力大嗎?鄭捷死了嗎? :) 07/02 01:23
encoreb00124: = =? 07/02 01:23
nocesst: 太陽花的發生,其實就算是一種抗爭 07/02 01:23
nocesst: 抗爭成功,他就成為一種主流的正確 07/02 01:23
nocesst: 抗爭失敗,他就只能乖乖接受現時的正確 07/02 01:23
nocesst: 不是一昧的少數服從多數 07/02 01:23
nocesst: 前提是你得有辦法把大眾主流的思想被你所影響進而改變 07/02 01:23
encoreb00124: 死刑犯都被處死了嗎 07/02 01:24
NaoGaTsu: 鄭捷在「主流意識」與「大眾壓力」下死了,廢死影響力有 07/02 01:24
NaoGaTsu: 多大?死刑犯在目前的台灣,都會排程處刑喔 :) 07/02 01:24
encoreb00124: .... 07/02 01:24
encoreb00124: 慢慢等 07/02 01:25
NaoGaTsu: 是慢慢等啊。你可以算算過去四年有多少死刑犯被行刑。 07/02 01:25
nocesst: 廢死的影響力大小,要看你站在哪個主流思想上去看 07/02 01:26
nocesst: 要知道,整個世界,不是全都一樣的主流思想 07/02 01:26
nocesst: 如果站在台灣跟站在歐洲,你覺得廢死的影響力一樣嗎? 07/02 01:26
nocesst: 是不一樣的吧? 07/02 01:26
nocesst: 為什麼? 07/02 01:26
nocesst: 因為大眾的主流正確觀是不一樣的 07/02 01:26
廢死相對反廢死的人來說的確是少數 但我更偏向於希望有個方案或配套出來,再來考量要不要廢除死刑 而不是隨隨便便先把死刑廢掉,然後沒有一個標準或是法案去彌補少了死刑產生的後果 因此我都說我是反廢死,而不是支持死刑 如果哪天法律完善了,死刑廢除也是有可能的 目前大眾主流的思想仍然是希望有死刑存在,而支持廢死的人還有很大一段路要走
encoreb00124: 和歐洲不一樣 但的確影響力是大的 07/02 01:27
encoreb00124: 程度的不同和影響力沒有衝突 07/02 01:28
encoreb00124: 只是比較後的差別 07/02 01:28
encoreb00124: 扯太遠了 07/02 01:28
nocesst: 我們以主流思想來看,台灣的廢死影響力是很小的 07/02 01:29
nocesst: 為什麼你會覺得大? 07/02 01:29
nocesst: 那是因為政府在所謂的政治上受到了壓力 07/02 01:29
nocesst: 這就是兩種不同的思想衝突下來的結果 07/02 01:29
nocesst: 不然,你單看所謂的主流思想 07/02 01:29
nocesst: 台灣的廢死影響力非常的小 07/02 01:29
encoreb00124: 把你們推文的思維實際上帶到現實去實行 07/02 01:29
encoreb00124: 就會知道差別 07/02 01:29
encoreb00124: 尤其是交男女朋友時 07/02 01:30
NaoGaTsu: 嗯…廢死的影響力在台灣真的很小,即便有兩公約,台灣一 07/02 01:30
NaoGaTsu: 樣繼續執行死刑喔。 07/02 01:30
encoreb00124: 會執行是因為還有死刑 07/02 01:30
NaoGaTsu: 愈說愈遠,已經和本文主題無關了,不再歪樓了。 07/02 01:31
encoreb00124: 但10年後執行 死刑等同廢法 07/02 01:31
encoreb00124: 實質意義和廢死無異 07/02 01:31
NaoGaTsu: 廢死和兩公約的影響若夠大,法務部長就不敢簽署死刑執行 07/02 01:31
NaoGaTsu: 了wwww 問題就是現在我們仍在執行死刑,不是10年後才執 07/02 01:31
encoreb00124: 有太多案例是和主流不同的 07/02 01:31
NaoGaTsu: 行,鄭捷已經死了。 07/02 01:32
NaoGaTsu: 說遠了,晚安。 07/02 01:32
encoreb00124: 它造就了多數案例沒被判死刑 07/02 01:32
nocesst: 我們說的不是在現實推不推行 07/02 01:32
nocesst: 而是現實在我們不知道的時候,會自己這樣運作 07/02 01:32
nocesst: 既然講到男女朋友,就再多說一下 07/02 01:32
nocesst: 我跟我女朋友在某些價值觀上會有出入 07/02 01:32
nocesst: 這是我們兩在主流思想下所產生不同的產物 07/02 01:32
nocesst: 怎麼解決? 07/02 01:32
nocesst: 溝通 07/02 01:32
nocesst: 溝通完之後,看是他接受還是我接受 07/02 01:32
nocesst: 而這裡的溝通=抗爭 07/02 01:32
我認為溝通是你講你的想法,我講我的想法 然後在彼此想法不同的情況下,討論出一個我們兩人都可以接受的方法 如果彼此都堅持自己的主見,那就會產生衝突,或是抗爭 直到其中一方讓步,但與其發展成這樣,不如雙方都好好溝通,也不會破壞感情 但廢死這東西很沒溫度,只有廢掉,和不廢掉兩種選擇 而法律往往又追隨著大眾,所以才會造成現在的情況
encoreb00124: 鄭潔死了=廢死影響力小... 07/02 01:32
bsb12322: 推文章和NaoGaTsu及nocesst的深度回文! 晚安 07/02 01:35
gobanana: 覺得歪樓。該文被噹我認為是文中充斥著沒有得到貓的報 07/02 01:44
gobanana: 恩,只得到雪上加霜的怨念,加上文中沒有閱讀到積極處理 07/02 01:44
gobanana: 人貓狀況的作為吧。而送養與否是假議題,原原PO也希望得 07/02 01:44
gobanana: 到有建設性的建議以改善現況,只是壓力很大,行文讓人 07/02 01:45
gobanana: 讀起來像是一個勁的怪在貓頭上,類似一個勁的扣別人貓 07/02 01:45
gobanana: 本的帽子那樣吧… 07/02 01:45
該文製造的情境中,自己的壓力來源很大一部分都是貓的行為和工作 然後再投以一個想法是「我把你們照顧得這麼好,為什麼你們還要這樣」 但我覺得貓這個生物是,我們只能滿足他們的需求,而不能強求他們降低需求 所以才會是奴才在伺候皇上和娘娘XDDDDDDD
ccjj8: 愛貓跟行為是兩回事好嗎 07/02 01:46
是呀,有時候我們覺得愛貓的行為,不一定對貓來說是好的
irreducible: wiki/猫 https://goo.gl/MDiQRM 07/02 02:04
irreducible: https://youtu.be/zuiKbnA3w0Q 07/02 02:06
irreducible: https://youtu.be/q-H2Lil8zu8 07/02 02:06
貓真的是很可愛的生物(蓋章
q2520q: 不是啊,你們討論的這麼熱烈,結果那篇文的人說故事一半真 07/02 03:07
q2520q: 一半假zz 07/02 03:07
我是覺得他提供了一個很好的情境讓大家去想,只是敘述和手法就不是那麼正確
fallforyou11: 我也覺得愛貓跟行為是兩回事。純回學生/情侶部分, 07/02 04:38
fallforyou11: 那篇文章內文因為負荷不了各種壓力而考慮送養,而他 07/02 04:38
fallforyou11: 所謂壓力主要來自於學生->出社會,轉換環境主人無法 07/02 04:38
fallforyou11: 調適或難以克服某些問題,以各種貓咪本來就可能出現 07/02 04:38
fallforyou11: 的行為作為自己不滿的理由,這樣怎麼會無關。其他案 07/02 04:38
fallforyou11: 例也許無關,但這個例子絕對不算吧?「學生、情侶」 07/02 04:39
fallforyou11: 養貓較可能遇到(必須面臨轉換環境)問題,所以這些無 07/02 04:39
fallforyou11: 法調適自己情況的人不適合養,不代表所有學生、情侶 07/02 04:39
fallforyou11: 都不適合養貓。不過也只是個造假的案例,也沒什麼好 07/02 04:39
fallforyou11: 認真就是... 07/02 04:39
雖然是學生→社會產生的壓力階梯 但同樣的轉換工作或跑道也有可能造成一樣的問題 很多文章底下的回文常常會看到「學生不意外」、「情侶就是OOOO」 希望大家不會因為這樣的案例就認定學生一律不適合養貓 只是學生轉換成社會人士的確經常造成很多意想不到的情況就是了
z63876682: 野貓不能每天餵吧, 07/02 06:20
z63876682: 每天餵會不會就不找食物 07/02 06:20
MadCaro: 給樓上這你不用擔心,貓是天生的狩獵者,就算吃飽了一樣會 07/02 11:23
MadCaro: 想要抓鳥阿蟲阿來玩 07/02 11:23
不過也有可能都吃得飽飽的就從此躺在地上耍廢,然後成為越來越胖的肥貓XDDD
yhes921118: 推 07/02 12:10
thesecondw: 其實就跟小孩若資源不符,寄養是更好的選項一樣,照顧 07/02 13:41
thesecondw: 者不合格只能另尋出路,而這並不是剝奪,而是保護 07/02 13:41
Hsin726: 寄養跟送養完全不同...幾乎沒聽過送養人類小孩的案例吧。 07/02 22:05
shyangyun: 人類小孩也是有送養的喔 以前還有童養媳 07/02 23:02
童養媳比較不像為了送出去的小孩好,而是自身利益考量,把小孩賣給對方當媳婦 而寄養則產生更多的情況,包括為了讓小孩升學,或是自身無法照顧小孩等等
nocesst: 現在來看真的歪樓好多 07/02 23:48
nocesst: 昨天一定是發瘋才回成這樣XD 07/02 23:48
不會呀,有討論是好事,表示很多人都在關心現在的議題
wandy77723: 有送養,只是程序相當嚴格,比貓咪送養嚴格10倍。但是 07/03 00:41
wandy77723: 送養的孩子後續也是需要心理治療,所以如果家長資源 07/03 00:41
wandy77723: 不足,安排順序通常是:原生家庭(處遇計畫讓家庭功能 07/03 00:41
wandy77723: 恢復正常)>親人家庭>陌生家庭,所以不是像大家想的: 07/03 00:41
wandy77723: 家庭功能失衡就直接接走孩子送養,除非是家庭功能嚴 07/03 00:41
wandy77723: 重失衡且難以回復,才會選擇次等選項-送養 07/03 00:41
wandy77723: 童養媳,那恐怕不算送養,比較偏向人口買賣吧… 07/03 00:43
人的心思比貓咪複雜很多,而貓咪送養也比較不會牽涉到法律問題 因此兩個做比較的話還是會有所差別的
Kai88: 推NaoGaTsu大,你說的東西我頓時覺得茅塞頓開!謝謝你!在 07/03 03:07
Kai88: 和朋友討論吃狗肉時常遇到類比牛豬鷄的狀況。我現在瞭解了 07/03 03:07
Kai88: 我心裏的抗拒但說不出來,謝謝你:) 07/03 03:07
我是因為有養過狗和貓,因此對貓狗的喜愛程度遠超於雞鴨牛豬 但如果哪天我開始養雞鴨牛豬,我也會捨不得吃他們也說不定
tsloveph: 推,值得深思的文 07/03 11:25
※ 編輯: dmxy (61.224.209.47), 07/03/2016 16: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