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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問題很簡單,因為習俗跟文化不同, 想吃狗肉的可以想一百個贊成的理由, 反對狗肉的也可以想一百個理由, 但真正的理由跟甚麼靈性、可愛沒關係。 就一句話就好: 我國"習俗"把貓狗當寵物而不是食物,就這樣。 wiki上說,台灣原住民是不吃狗肉的,只有當初漢人來的時候把中國吃狗的習慣帶過來, 但後來受西方跟日本影響就不吃了。 你去跟印度人或是伊斯蘭教人吵牛肉跟豬肉可不可以吃,基本上是很白癡的事情, 同樣的吵貓狗能不能吃也很白癡,貓狗當然能吃,因為都是動物, 但是先進國家習俗不吃,因為貓狗作為人類寵物已經上千上萬年歷史了, 這觀念已經根深蒂固到變成一種道德觀, 像是不能搶別人女朋友、不能劈腿、不能通姦這樣的道德觀, 三妻四妾沒甚麼不好啊,但現代文化就是不接受逆, 你要吃狗肉可以啊,去道德跟習俗上可以接受的國家吃啊,台灣人就是不接受逆, 說貓狗都是動物,動物一律平等,為什麼只有貓狗不能吃的人可以問自己, 為什麼除了人以外的動物一定都要可以吃? 如果哪天黑猩猩數量夠多了,我們可以吃黑猩猩嗎? 所有的動物一定要拿來吃吃嗎, 阿就經過一萬年的相處後人類任性的覺得貓狗不能吃,不行逆? 兔子很多人養來當寵物,但還是可以吃兔肉的原因是 兔子自古以來就被當肉跟毛皮的來源阿,所以現在歐美超市還有在賣兔肉, 一切都跟習俗有關,我的觀察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87.6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446593622.A.8F2.html
win13: 有一天 有個科學家發現"吃國民黨黨員可以壯陽" 結果台灣經 11/04 07:36
win13: 濟起飛了 11/04 07:36
peggyhao: 他們不懂 因為他們只想吃貓狗肉 11/04 07:36
sai1268: 跟426認真幹嘛,他們恨不得回去祖國懷抱 11/04 07:39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7:41:41
Harryborison: 因為貓狗比起其他動物,對"人"感恩且更有靈性 11/04 07:41
arrenwu: 習俗是認同的理由?所以你覺得中東那些歧視女性的律法源 11/04 07:41
你去問他們要不要改阿,他們一定跟你說不要阿因為那是他們的習俗, 但是如果跟普世價值牴觸的話當然還是可議阿, 但現在吃狗肉是普世價值逆?
arrenwu: 於他們的習俗也覺得非常ok沒什麼好調整的 是嗎? 11/04 07:42
SNAILRICE: 動物園會變成肉市場 11/04 07:42
SORAChung: 抱歉,豬跟貓狗比起來可沒笨到哪裡去,靈性也沒少 11/04 07:43
arrenwu: 豬的"靈性"在各種研究上已經被證實不下於狗 11/04 07:44
對啦,我也覺得某些鳥類、牛、羊,其實比很多智障智障的寵物犬還要有靈性啦, 有些動物我們不去禁他,也沒有人要吃,但有些就是幾萬年來吃習慣了, 這種社會結構不是說你有意見,要改就改的啦。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7:48:17
arrenwu: 我再問你認同與否 你去講普世價值是...? 11/04 07:49
你是講習俗是否可做為法律依據,我認為是阿 但跟普世價值相牴觸,例如吃人、亂倫、歧視,當然就可議阿。
arrenwu: 所以你的論點其實跟禁狗合理與否無關,只是你爽而已 11/04 07:49
不是我一個人爽,是世世代代的爽 你的合理跟我的合理定義不一樣, 要合理,大家都要去吃素跟吃蟲啦,最環保,最節能,最有效率, 但人就是不喜歡。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7:56:00
arrenwu: 習俗這理由比護家盟反同婚更沒有道理 11/04 07:50
這不一樣啊,人類搞gay的歷史跟養狗的歷史一樣久啊 現在歐美很明顯風向就變了啊,過一百年後再看看,保證同婚變成文化之一啊 可以我們的傳統習俗也漸漸在演化,
CloseFeather: 又變成壁上觀了 都賴給社會結構大環境風俗就對了 11/04 07:51
本來就是阿,風向就是那樣,你要是有心,你可以去成立狗肉大聯盟, 整天遊說吃狗肉阿,
moonshade: 所為習俗就是大多人不能接受,你不爽可以去推修法 11/04 07:56
moonshade: 跟大家說你支持吃狗,不過沒結婚建議還是不要 11/04 07:57
moonshade: 其實作個實驗很簡單,你去台北車站前面舉個牌子 11/04 07:57
moonshade: 說你支持吃狗吃貓,看看大家反應怎麼樣 11/04 07:57
arrenwu: 這個合理指的是 法律上 11/04 07:58
moonshade: 邏輯合理的事情但習俗不允許的很多 11/04 07:58
arrenwu: 這合理並不是在說有效率 11/04 07:58
arrenwu: 習俗不推但法律允許的可很多勒 11/04 07:58
arrenwu: 法律本來就有他的邏輯推理 11/04 07:58
moonshade: 例如褻瀆屍體罪,人死了就是個物體,法律管甚麼管 11/04 07:58
arrenwu: 現在我在講的就是禁止屠宰很可能違反人類的飲食自由了 11/04 07:59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03:08
moonshade: 你要講法律就要講法律為護法意之間的衝突,人有自由權 11/04 08:01
CloseFeather: 坦白說我很喜歡狗 我也不可能吃狗肉 但是我贊成開放 11/04 08:01
moonshade: 那為什麼政府可以剝奪他,人有生命權為甚麼可以剝奪? 11/04 08:01
CloseFeather: 還權於民 讓人民自己做選擇 而不是直接說這樣是錯的 11/04 08:02
arrenwu: 什麼時候我們的法律允許人剝奪其他人的生存權了? 11/04 08:02
剝奪人的生存權也不是新鮮事了,你每天都在被限制生存權,憲法允許的 要無線上網到自由,乾脆無政府算啦,最自由,
moonshade: 是不是要禁止監禁,廢除死刑? 現在動保法推起來 11/04 08:03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08:21
arrenwu: 那是因為有人侵犯到其他人的權利啊 11/04 08:04
moonshade: 就是說保護愛狗人人情感不受侵犯勝過你所謂的飲食自由 11/04 08:04
ru04ul4: 廢文 11/04 08:04
arrenwu: 情感不受侵犯???????我不知道你是聽誰講的XD 11/04 08:04
moonshade: 如果你認為飲食自由更大,那應該要去推案爭取支持 11/04 08:04
moonshade: 看有沒有人支持你,這類的法律就是某些人就不准你吃 11/04 08:05
arrenwu: 你找個你認識讀法律的問他"情感不受侵犯"這敘述多好笑吧 11/04 08:05
moonshade: 所以才推的,因為他們心靈很脆弱,不能接受貓狗被吃 11/04 08:05
moonshade: 你覺得好笑你就去推案推翻,我說過褻瀆屍體就是類似 11/04 08:06
moonshade: 的法律,我破壞無人的墳墓傷害了誰,為甚麼不准我做? 11/04 08:06
ian5king: 情感不受侵犯都出來了,那應該是689要死還是609? 11/04 08:06
moonshade: 只要這個墳墓無主我就可以任意破壞,不是這樣嗎? 11/04 08:07
arrenwu: 這相關法律我沒有研究過 尚不知道你講的是不是那個情況 11/04 08:08
moonshade: 無主的屍骨我可以任意丟棄在路邊 11/04 08:08
moonshade: 類似的法律很多,對自己有利就講情理法 11/04 08:08
arrenwu: 然後原po可以說說我生存權哪時候被限制嗎? 11/04 08:09
moonshade: 沒有利就講法理,如果只有法理那法律給法律教授定就好 11/04 08:09
moonshade: 妨害風化罪也是差不多意思,我溜鳥在路上走傷害了誰? 11/04 08:11
arrenwu: 妨害風化的部分 你造成的傷害不是物理上的 11/04 08:11
arrenwu: 訂定理由 這個你要去問法律專業 11/04 08:12
StockVirtual: 我也有同感 11/04 08:12
arrenwu: 法律有經過長年流變下來的法律哲學系統 11/04 08:12
懶得吵啦 舉一些類似的類子好了,凶宅要賣要告知賣家,為啥? 一點都不科學啊, 但就會傷害到怕鬼的人的情感,習俗問題,你不怕鬼是你的事,有人怕。 還有,骨灰不能亂撒,不然違法。骨灰不就是一堆碳。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16:18
moonshade: 法哲是大四罪無聊的課,但是一定會講習俗,從中世紀 11/04 08:18
moonshade: 教廷巡迴的審判開始講起,永遠都脫離不了人的習俗 11/04 08:19
moonshade: 你上了哪一個老師的法哲說法律要抽離人的習俗的? 11/04 08:19
你法律系的?
arrenwu: 因為買家可能不想買兇宅啊 拜託 這是要問什麼啊? 11/04 08:19
對啊,啊很多人就不想看到狗被吃
arrenwu: 你一個東西不管多好多便宜 買家都可以根據需求購買 11/04 08:20
那如果今天買主說,他希望前屋主要30cm,因為個人特殊需求, 賣家有義務要告訴買家嗎。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24:49
GalLe5566: 這討論很多人喜歡去文化脈絡 --去別人的文化脈絡 11/04 08:24
GalLe5566: 不過ㄧ扯到自己的文化脈絡就說ㄧ堆五四三的來護航 11/04 08:24
arrenwu: 不想看到狗被吃 跟 銀貨兩訖 的關係是? 11/04 08:24
arrenwu: 賣家可以不要告訴買家他有沒有30cm啊 因為這是個人隱私 11/04 08:25
那凶宅幹嘛講,屋主家人自殺,這不是個人隱私嗎,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27:53
CloseFeather: 老師曾說:惡法亦法必須遵守,但是衝撞體制是很美的事 11/04 08:25
arrenwu: 而且前屋主的老二長度跟後面的人居住的關係是? 11/04 08:25
可能買家認為沒有30cm是凶兆,跟凶宅有鬼一樣不科學
moonshade: 懶得吵了,想討論法哲,查查法律從"神法"轉變成"人法" 11/04 08:26
arrenwu: 你知道你現在只是為了辯論在想句子而已嗎? 11/04 08:26
我從頭到尾就一個核心思想,法律跟習俗有很大關係, 如果要去無限上綱人身自由跟科學理性,有太多現行的法律是站不住腳的, 可是我們都認為那些法律是生活的一部分。
moonshade: 的過程,現代法律都是從人法出發的,不可能抽離倫理的 11/04 08:26
peggyhao: 看要辦公投還是辦全民民調快去啦 吃吃吃 11/04 08:27
GalLe5566: 其實我個人覺得當初的"神法"也只是人法的ㄧ種就是 11/04 08:28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28:47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31:18
iam18qt: 噓 成千上萬年 11/04 08:34
arrenwu: 挖 你講得好像科學能夠證明沒有鬼一樣 11/04 08:34
科學無法證明有鬼,但我們法律還是尊重這點 諸如此類的法條還有,都市計畫中,對廟特別寬容 why~~~~~~~~~~~不都是鋼筋水泥,為何不能拆, 習俗啊
YoungLAN: 完全不用思考就是你的想法 11/04 08:36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8:45:30
gourmand: 好弱的文,對所謂儒家習俗的解釋更是完全錯誤 11/04 08:47
OK筆誤
jinnia04170: 我也覺得跟各個民族習俗及從小灌輸的觀念有關!像我 11/04 09:26
jinnia04170: 家的牛一樣幫我們家耕種到老了沒體力了,就被賣去屠 11/04 09:26
jinnia04170: 宰場了,牠也知道要被抓去殺掉,還會流眼淚呢?所以 11/04 09:26
jinnia04170: 我們家沒在吃牛,但也沒反對別人吃牛~ 11/04 09:26
QQ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09:34:21
s9523752: 請舉證台灣非因法律而不吃狗肉的人很少的證據 11/04 09:55
s9209122222: 誰說法律就是有邏輯的?請問殺獨居老人來吃為什麼是 11/04 10:16
s9209122222: 違法的?完全沒有邏輯啊,地球人口那麼多,是該減少 11/04 10:16
s9209122222: 一些了吧? 11/04 10:16
kiler520: 你不能接受不代表其他人不能 11/04 10:25
MacOSX10: 會拿先進國家說嘴表示你沒吃過瑞士的狗肉火腿 11/04 10:32
mickey0223w: 習俗也能拿來說嘴 照原PO說同性戀從不能接受變能接受 11/04 10:55
mickey0223w: 是習俗被影響改變了 那現在吃狗肉也是正在改變中阿 11/04 10:56
mickey0223w: 從原本不能吃的習俗回到能吃狗肉的習俗罷了 11/04 10:56
mickey0223w: 至少幾年前幾乎沒人敢談吃狗肉 現在開始有人起來了 11/04 10:58
reticentcrow: 那去推修法啊 鍵盤修法很廢 11/04 11:03
mickey0223w: 有人再推修法阿 不然首篇文哪來的 不知道也太廢 11/04 11:05
reticentcrow: 找立委接洽了沒?現在只是在民間嘴砲階段有用? 11/04 11:13
schopan: 我不吃袋鼠肉 不是因為它是寵物 而是我覺得噁心 我也 11/04 11:13
schopan: 不吃田雞 理由相同 貓狗對我來說不吃的理由一樣 我只 11/04 11:14
schopan: 想吃我熟悉的食物 不過我沒有理由禁止別人吃 11/04 11:15
wind1729: 韓國也會把狗當寵物 11/04 12:08
gaddafi: 推客觀的觀點 11/04 13:49
cloudstr: 凶宅會影響到房價啊 損害他人權益 你到底有沒有出社會? 11/04 15:09
你看不懂
huikmn: 台灣是政教分離的國家 11/04 15:58
huikmn: 別把那些政教不分的國家拿來講 11/04 15:59
※ 編輯: ERQQ (36.234.87.62), 11/04/2015 21:24:01
gaddafi: 那個說豬的靈性不下於狗的 你沒吃過豬肉嗎 少假掰了 11/04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