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參賽條件
第一條:一個人限報名一個ID參賽,若經查發現以多個ID報名,立即取消
比賽資格。
第二條:參賽寵物於鬥寵大賽開始時之氣質必需符合下列規定:
寵物 氣質下限
勇士 30
小雞 25
恐龍 20
蜘蛛 20
惡魔 20
貓咪 40
狗狗 25
忍者 30
第三條:寵物未依歸定日期開始飼養,不得報名;超過報名期限者,不予以
受理;若有意外變故如掛站等得以順延。
第四條:限報名當月鬥寵組別。﹝規定於第二章﹞
第五條:每屆鬥寵大賽人數上限為24人,超過上限人數則以報名時間為憑,
取前24名參賽;參賽人數少於6人則當屆比賽取消。
第六條:每名參賽者需繳交報名費及保證金,詳細規定於第二章。
第二章 賽程安排
第一條:寵物之分組如下:
一 月: 勇士組
二 月: 小雞組
三 月: 恐龍組
四 月: 蜘蛛組
五 月: 惡魔組
六 月: 貓咪組
七 月: 勇士組
八 月: 小雞組
九 月: 恐龍組
十 月: 狗狗組
十一月: 忍者組
十二月: 貓咪組
第二條:比賽月前一月26~27日開始飼養寵物。
第三條:比賽月前一月26~29日為報名期間。
第四條:若於第一回合開始前一日寵物仍為死亡狀態,不排入賽程。
第五條:賽程對手排定由板主亂數決定,另種子選手個數由板主
視報名人數彈性決定,以方便賽程安排為原則。
第六條:比賽於每月1日(二月份3日)開始,每一回合賽程為三天。下一回合
賽程於前回合賽程結束時公布。
第七條:全部賽程結束三天內,由板主公布比賽結果,獎金於撥下後發放。
第八條:比賽期中若遇掛站超過三天(含)以上,當屆比賽取消,
比賽不列入正式紀錄,獎金部份由板主自行處理。
第九條:每名參賽者需在報名期間繳交報名費Ptt$100及保證金Ptt$400給主辦人,
未繳交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第十條:第一回合即棄權者,保證金將沒收,作為其他參賽者之獎金,
報名費則作為主辦人之費用。
第三章 比賽規則
第一條:比賽採單淘汰制,若最後一回合剩三名參賽者則採循環賽制,參賽人數
為奇數時另列種子參賽者,種子參賽者以前屆比賽之冠亞季軍依序優先。
第二條:參賽者請依賽程安排自行約鬥,鬥寵以一戰定勝負,勝負方式由雙方自
行約定(不需鬥至寵物死亡),請參賽者將結果PO於板上,逾期者視同放
棄比賽。
第三條:每一回合比賽於戰鬥中得使用大補丸一次,違者喪失比賽資格。
第四章 獎金頒發
第一條:種子參賽者之獎金由額定獎金減去200以示公平。
第二條:鬥寵人數低於(含)10人最低獎金為1200,每勝一回合獎金以400等差
增加。例:第一輪落敗$1200,第二輪落敗1600
第三條:鬥寵人數低於(含)16人高於10人最低獎金為800,每勝一回合獎金以400
等差增加。例:第一輪落敗$800,第二輪落敗$1200,依此類推。
第四條:鬥寵人數高於16人最低獎金為600,每勝一回合獎金以300等差增加
。例:第一輪落敗$600,第二輪落敗$900,依此類推。
第五條:最後一回合比賽如為循環賽,冠軍為前回合落敗者獎金+800,亞軍
為+600,季軍為+400
第六條:第一回合即棄權者不發給獎金。
第七條:板主得斟酌情況提高獎金額度。
第五章 積點制度
第一條:為便於名人堂之選拔,設置點數累積制度。
第二條:點數之累計採單一ID認證方式,不同ID之間不得轉讓點數。
第三條:點數之累計為終生制,可無限累計。
第四條:每屆鬥寵大賽參賽者給予10點點數,第一回合即棄權者除外。
第五條:每屆冠軍加計10點,亞軍8點,季軍5點。
第六條:季軍如有並列各加計5點。
第七條:若參與比賽高於(含)三回合以上者而無得名,加計3點。
第六章 名人堂
第一條:鬥寵大賽設置名人堂,包括高勝率、最多勝、參賽次數。
第二條:進入名人堂之點數累計下限為200點。
第三條:名人堂自西元2000年開始,於每年12月由板主提名,
經板友超過20人連署同意即可列入名人堂。
第四條:為求公平,每人每年限提名一項名人堂,
其可受提名項目若超過一項,由板主徵詢被提名人之意見以作決定。
第五條:勝場數、參賽數之累計採終生制,可無限累計。
第六條:高勝率之提名標準為生涯累計超過五成者。
第七條:最多勝之提名標準為生涯累計超過30勝者。
第八條:參賽次數之提名標準為生涯累計超過30次者。
第九條:獲選名人堂者由板主發給榮譽狀,並於板上公告。
第七章 年度風雲人物
第一條:年度風雲人物於每年12月31日表揚,由板主統計年度戰績,
包含最多勝、勝率、及積點之前三名。
第二條:年度風雲人物由板主發給榮譽狀,並於板上公告。
第八章 其它事項
第一條:施行細則如有未盡完善之處,可加入條例修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2.24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