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nnx (...)
看板chicken
標題[點滴] 羅莉,灰暗的一天
時間Thu Nov 6 23:22:17 2008
【Ptt養雞場】 批踢踢實業坊 看板《chicken》
Name :
Yui (
蘿莉) 生日 :
07年
9月
27日 (
古希 406歲)
體:
1480/1480 法:
5312/5312 攻擊力:
24874 敏捷 :
4446 知識 :
26146
快樂 :
148174 滿意 :
117912 疲勞 :
0 氣質 :
7049 體重 :
14.80
病氣 :
0 乾淨 :
526 食物 :
5 大補丸:
4 藥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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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全世界我最喜歡linnx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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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臭又髒的..快餓死了!..精力旺盛...很快樂..很滿足..常識點數: 600
最近都沒時間照顧羅莉,今天又出門找醫生聊天 XD
不過卻弄得很不愉快...
有一堆東西可以記錄,但是就選最重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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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因為看孤戀花的關係,七點到八點就順便看電視等待囉!
一直以來都是習慣看一下公視6:30的新聞
然後看看七點在討論些什麼,有時會看有時不會
有興趣就多看一些甚至看到完,看著雙方持著不同意見溝通討論
這樣子才是正常的吧!
比起那堆立場鮮明一面倒批評的節目
這個不會讓人倒胃口,即使是立場相同
但不同立場的意見未必就是不好的意見。
下面的文章有些容易引戰...
但是該說的還是不能不說......
這周以來,看到了一堆警察執法過當的新聞。
曾身為法律人的我看到警察的行為只能說是痛心疾首
年輕的一代應該不曉得自己所享有的種種權利以及自由
是怎麼來的,有的也只是當年的新聞片段。
well... 要說我偏哪黨也無所謂,不過現今很多東西
都是當年抗爭而來的。
其實在之前說到勞工的權益時,是暗指著最近警察權力無限上綱
已經侵犯了基本人權!
"無限上綱"這個詞是什麼意思現在的人大概都知道吧。
然而這個詞並不是出自台灣,以前的人也不曉得何謂無限上綱。
其實我一開始也不曉得那是什麼意思,是靠著前後文稍微猜測它的意思。
不曉得在哪位名人接受中國記者訪問時,那個記者提到了無限上綱,
而那位名人並沒有聽過那個詞,因此問記者那是什麼意思。
而我也是看了那篇文章才知道何謂無限上綱,
也才明白這是當年共產黨在鬥爭時所用的...手法還是口號呢?
意思大概就是自某a開始一直往上鬥跟某a有關的人吧。
對這已經我不太清楚了。(笑)
在電視上看到了拿著國旗傘的婦人被警察驅離!
在一個自由法治的國家,有何處不能讓自己的國民拿出自己的國旗呢?
更有甚者是看到插著國旗就搶下來折斷,不曉得該員警是依據何法
可以公然搶走民眾的私人物品並予以破壞?
而在音樂店那場幾乎可說是踐踏人權到了極點。
在自己的店裡面放著歌曲究竟犯了哪條法律?
就算說是噪音好了,也是得請環保局來檢測,之後勸導或是開罰單。
不管個人愛放什麼歌都是個人的自由。
一個人掛著五星旗放著義勇軍進行曲頂多只是被當神經病,
但他愛掛什麼棋子,愛放什麼音樂除非吵到人可以去檢舉
若他是適當音量,那也是他表達自身立場的自由,沒人可以去侵害他的人權。
現在一群警察就為了放一首歌曲而闖進私人空間並強制關閉音樂
甚至想硬拉下鐵門,這不用說什麼法律了,他們已經違反了最基本
也是最重要的東西了,那就是國家規範人民跟政府之間的根本大法
--憲法了!憲法所記載的都是最基本的人權,連這些都能任意侵害
別說是民主國家了,就連法治國家都稱不上!
今天公視在討論今天遊行為何會演變至流血衝突。
我的觀點大致跟那位律師一樣,他們根本是毫無法源濫權瀆職。
許多被架走壓上警車的人大喊:「我犯了什麼法?」
沒有一個警察說得出來。
憲法及大法官解釋明文記載著警察不可任意搜索、拘捕人民。
他們連為什麼抓人都說不出個理由,這已經是很明顯違憲了。
憲法可以說是人民跟政府之間的約定,規範雙方的權利跟義務。
政府帶頭做出違憲的行為,那是不是表示要跟人民解約了呢!?
在美國就算是胡景濤去訪問一樣得受到道路兩旁封鎖線內的抗議民眾
抗議。一國元首到了民主、自由、法治的國家就算不想還是會聽到
不同的聲音。現在政府想粉飾太平而不顧反對聲浪以至於導致現在
這樣的流血衝突......
在新聞裡有很多畫面都令人痛心,其中有一幕是幾個女孩子被一大群
替代役男拿著盾牌、棍棒團團圍向鐵門,並且口中喊著:「前進!前進!」
用盾牌強力壓擠著縮成一團的幾個女生。有必要做到這個樣子嗎......
我看不出那幾個有什麼立即、明顯的危險性存在,為何要這麼對待他們?
1998年,我跟北上來找我的同學也是最好的朋友,兩人在深夜騎著車
在台北街頭到處閒晃,晃到了總統府附近,看到了一堆便衣警察或是憲兵
兩人到附近便利商店買飲料跟一些吃的,就坐在總統府對面的路上
吃吃喝喝聊天,然後看著台灣最高首長的辦公處以及隨時保持著警戒
的便衣們,他們對我們也沒什麼興趣,不過我們對他們倒是蠻有興趣的。
是因為唸過法律的關係所以對人權等較敏感嗎... ?還是本身就較守法
且看不慣非法行為的關係呢?我也不知道,但是我是那種會挺身而出保
護自己權益的人。當然很多時候只要稍微配合一下就沒什麼事了,而且
也知道太頑強抵抗捍衛自己的權利有可能會被請到警局去扣留,就算他
們侵害了我的人權也只能事後再去提告或申訴吧。
唉... 對於沒經歷過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年輕人們,過慣了自由日子
的年輕人們,看看這幾天警察的行為再將之放大一些並且遍佈全省,那
大概就是白色恐怖+戒嚴時期的景象了。
只能說看著小蔣駕崩老李繼位,之後一連串的民主化、自由、開放、解
嚴,以至於總統直接民選、政黨輪替,現在一下就倒退了2~30年,只有
不勝唏噓...
或許隔天就會把這篇放到自己的小天地去,作個歷史的見證,之後就將
這篇砍了吧!畢竟我不喜歡談論到政治。如前所說過的:「想跟一個人
吵架,最快的方法就是找他聊政治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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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金恩:
「當你對重要的事情選擇緘默以對時
你往後的生命已經失去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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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7.76.152
→ lovewrite:簽到^^但不談政治( ′-`)y-~ 11/06 23:58
→ lovewrite:我是說我不談啦^^ 11/06 23:58
推 fefecat:我不看政治,那遇到不看政治的人要怎麼吵? 11/07 00:08
昨天打完後按了ctrl+X之後就一直卡在確定的畫面,
一度還以為斷線了,不過過了一會兒就跑到文章列表了。
也因此用到別的簽名檔 orz
這篇該配這個簽名檔才對。
昨天就說了要砍到,改完簽名檔後就可以砍囉。
※ 編輯: linnx 來自: 61.227.64.68 (11/07 1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