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XDDDD:管他是某版名人 既然持續開分身洗錢
看的人會認為您因為我是名人 所以修改您的文章
但是事實是
1.我不是名人,與您前文有誤,但已被別人誤判定之
2.之前的言論已成為別的版友攻擊之標的
如無法刪除文章
又為維持水桶及版規之部份
我希望的處理是
1.原文僅留前四行,但刪除busylion、winddaniel
(就我本人 僅有qq88與free1曾在小雞版發過文,且之前的信您已同意解除水桶)
2.希望最後兩行刪掉,這只是越抹越黑,讓更多人覺得"名人"在施加於您,不得不改
3.我希望加注被檢舉者有來信解釋,但說法無法接受
(我覺得這點很重要,因為我是以使用者的方式來跟你解釋,絕非以名人之身份來做什麼)
4.在後續文章有提到說po完刪文,那是因為不想增加文章數,而且每天僅有一篇
(這一篇是額外的說明)
我想我的要求並不過份,也能同時兼顧版規和版大的威信
但是"名人"一說確實已造成無法恢復之誤解,從推文中也已可明顯看出
而這也是我們一直覺得無法接受的地方
您目前的處理方式,只是使該文字的結果越來越糟
所以希望版大能斟酌我所提出之要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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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忙 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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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94.184
※ 引述《sseeaa (火鍋吃不成了 >"<)》之銘言:
: ※ 引述《busylion (小獅獅)》之銘言:
: : 水桶並不是重點
: : 重點的在文章
: : 今天您判定我們違法 我們得到的處罰是水桶
: : 我們接受
: : 但您那篇文章所造成的傷害
: : 並不是修改文章就能解決
: : 我想您應該清楚這個道理
: : 那篇文章留不留
: : 並不影響我們所受到的罰則
: : 但卻額外的在文字上傷害了我們
: : 即使您修改了文章
: : 那在修改文章前所造成的呢?
: : 我真的覺得刪了文章
: : 才是給我們一個確切的交待
: : 而這也不影響你法規上的罰則
: : 望您三思
: : 謝謝
: 禁人水桶一定要有文章公告之 不然被罰的是我
若文章要留
我希望能有個比較好的文章
目前刪除後所留之文字
反而給人更不好之感受
另外加注您的個人評注於[公告]之文章中
我想您也認為不恰當
所以願意修改掉
改完的最後兩句
經當事人來信: 此篇不得參雜我個人的評注......=.=
so應當事人要求~~刪除我個人評注之部份
其下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