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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得兔官司 英商勝訴 可愛的「彼得兔」引發跨國版權官司。 【記者 陳芝宇/報導】 可愛的「彼得兔」也惹是非,竟然引發大陸與英國出版界的跨海官司! 作者去世50年後,「彼得兔」怎麼使用才不算侵權?成為這場官司的焦點。 事件的開端在大陸。根據新華網的報導,去年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因出版「彼得兔的 故事」,以中英文對照彙整了彼得兔作者BeatrixPotter的作品,結果被英商沃恩公司 投訴侵權,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4冊書的封面、封底、書脊、頁碼都使用「兔子 小跑圖」商標,侵犯英商的註冊商標專用權,決定沒收社科出版社2萬冊書,罰款約140 萬台幣。 社科出版社不服,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法院確認叢書未侵犯 英商註冊的11個商標專用權,成為中國首例請求確認不侵犯商標權案。出版社認為, 著作權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後50年,彼得兔作者於1943年去世,從1994年起, 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才是。不過英商沃恩公司從1994到1997年就在大陸註冊了11個 商標,堅稱在作者死了50年後仍擁有商標權。 北京法院日前宣判,大陸出版社叢書名使用「彼得兔」未侵權,沒侵犯其中9個註冊商標 專用權,但侵害「兔子小跑圖」、「兔子小跑圖加圓環」2個註冊商標專用權,維持沒收 書籍、罰款的處罰。在報導上,彼得兔官司變成「1個判決、2種解讀」,美聯社報導 稱英商勝訴,值得版權在大陸受害的國際出版界關注;大陸不少媒體卻強調「官司確認了 彼得兔文字商標大家都可以用」。 【2004/12/29 星報】 @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9.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