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著「一年一百首,十年就有一千首」的願景,文建會兒歌一百徵選活動邁入第五個
年頭,以鼓勵並推廣本土作家及兒童創作兒歌為方式,希冀傳承多元的族群文化與情感,
讓我們台灣的孩子,輕快唱著土地的歌,溫暖唸起母語的調,紮根茁壯!
主辦單位:行政院文建會
承辦單位: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
協辦單位:台東大學兒童讀物研究中心、台北市立圖書總館、國語日報、民生報、
中華民國兒童文學學會、誠品書店
一、活動宗旨:
文建會有鑑於台灣本土兒歌對於兒童成長的重要性,自民國八十九年來,積極推廣
本土兒歌創作。懷著「一年一百首,十年就有一千首」的願景,文建會兒歌一百
徵選活動邁入第五個年頭,以鼓勵並推廣本土作家及兒童創作兒歌為方式,希冀
傳承多元的族群文化與情感,讓我們台灣的孩子,輕快唱著土地的歌,溫暖唸起
母語的調,紮根茁壯。
二、徵選對象:
(一)兒童組:台灣地區各國民小學學生,分成國語兒歌組 /閩南語兒歌組 /客語兒歌
組 /原住民語兒歌組四組。
(二)社會組:台灣地區國民中學以上在校生及有興趣之社會人士,分成國語兒歌組 /
閩南語兒歌組 /客語兒歌組 /原住民語兒歌組四組。
三、徵選類別及限定:
(一)類別:兒歌(歌詞)。
(二)徵選作品以單首計,每首兒歌限三十行以內。
(三)社會組每人每種語言以不超過5首為限;兒童組原則上以學校為單位,
兒童每人每種語言以不超過5首為限。國語兒歌組限定智型學校以不超過70首,
仁型學校每組以不超過40首,勇型學校每組以不超過20首為限。
但閩南語、客語、原住民語每校以不超過30首為限。
如個人投稿,務必有指導老師或父母簽名。
(四)原住民語兒歌必須註明所使用之族群/地方語言及採用何種拼音方式
(如:國語、羅馬拼音……等。)
(五)原住民語兒歌參賽者請參照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公佈之各族認證的標準拼音法,
請註明所採用族群/地方語言名稱及拼音方式,並附上錄音帶。
(詳見http://www.apc.gov.tw/indigene/teach/taiya/teach01_1.aspx)
四、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兒童組:共六十首,每組各十五首。優選五首,每首各得獎金三仟元,獎狀乙紙。
佳作十首,每首各得獎金二仟元,獎狀乙紙。
(二)社會組:共六十首,每組各十五首。優選五首,每首各得獎金兩萬元,獎狀
乙紙。佳作十首,每首各得獎金一萬元,獎狀乙紙。
(三)兒童組獲獎學生之指導老師發給獎狀乙紙,並由各校依據教育專業人員獎懲
標準規定辦理敘獎。
五、收件:民國九十三年九月十日截止收件(郵件需在截止日前寄達)。
稿件掛號郵寄(信封上加註「兒歌創作徵選」字樣)。
「950台東市中華路一段684號 國立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收」
六、揭曉:民國九十三年十一月下旬,頒獎日期十二月間。得獎名單將在報紙媒體、
文建會網站(http://www.cca.gov.tw)及台東大學兒童文學研究所網站公佈
(http://www.nttu.edu.tw/ice),並專函通知。
七、參選須知:
(一)每首以單頁處理。作品需以A4直式,橫書16號標楷字體繕打;每首兒歌限三十行
以內。作品需列印五份,不加封面、不需裝訂,請以迴紋針固定;並附報名表
(如附表)別於首頁上。作品不得署名、加註任何記號或圖畫,以便彌封。
(二)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為原創作者與文建會共有,原創作者必須簽署同意書,
承諾不對文建會行使著作人格權。文建會有優先出版權或公布於文建會網站,
不另計稿酬。如不同意者,請勿參與徵選。如經主辦單位介紹發表或出版,
其稿費、版稅為作者所有。參選稿件一律不退稿,請自留影印本。
且依所得稅法規定,獲獎作品之獎金超過新台幣四仟元者,預先扣取百分之十五
所得稅。
(三)參選作品以未曾發表、出版或獲獎者為限,且不得有抄襲、翻譯、改寫之情形;
如經證實,除消除名次,追回獎金、獎狀外,作者並應自負法律責任。
(四)錄取名額得視參選作品水準而增減之。
(五)報名表:可自行影印使用或上網http://www.nttu.edu.tw/ice下載,
若有疑問可來電(089)350352轉3106,3101查詢。
摘自童書榨汁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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