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盲兒童圖書館」管理辦法
第一條 服務宗旨
為提升視障兒童吸收資訊效率、提供閱讀學習之環境,並鼓勵視障兒童與其家人、親友一
同閱讀,共同學習圖書館多元化之多媒體教材。
第二條 開放對象
一、年滿五至十五歲之視障學童,得憑殘障手冊,經服務人員檢查確認後,即可使用本館
之設施。未滿五歲之兒童須有家長、親屬隨身陪同,始可進入。
二、凡前述該學童之家長、親屬,得憑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經服務人員檢查確認後,
即可陪同入館。
第三條 開放時間
一、每週六,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
二、前述時間凡遇國定假日與連續假期不開放;如其他原因停止開放,另行公告。
第四條 圖書使用
一、本館的圖書資料專供在館內閱覽參考,概不開放外借。
二、本館的圖書資料採開架式,供自行選閱。閱畢,應放回原處或規定地點。
三、請愛惜圖書資料,不得有圈點、畫線、損毀、剪割等污損書籍的行為,違者應負賠償
責任。
第五條 電腦使用
一、本館的電腦只供查詢檢索資料及電子郵件,不得利用電腦網路資源從事聊天、交友、
色情、線上遊戲、賭博、BBS等禁止網站之連結,下載網路資源如有違法侵權行為,
應負法律責任。
二、不得使用磁碟片或光碟片存取檔案資料,以避免電腦中毒。
三、請愛惜電腦設備,若有污損或不當使用致損壞,違者應照價賠償。
第六條 入館規定
一、進入館內請脫鞋,並將鞋子整齊地放入鞋櫃中。
二、私人物品請放置物櫃,貴重物品請妥為保管,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三、館內禁止攜帶食物、飲料等違禁物品,可自備裝在密封容器內之開水。
四、應注意服裝整齊,勿在館內奔跑,勿大聲說話,並維護環境清潔。
五、使用設備違反規定,並經服務人員勸導不聽者,得取消其使用權利或得令其離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