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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樂律與音階 ●   「樂律」就是構成「音階」的基準法,依據不同的樂律,會構成 不同的音階。   較為人所熟知的樂律有三種,分別為「五度相生律」、「純律」 以及「十二平均律」。現代通用的音階,就是建立在十二平均律上, 平均律是一個折衷的產物,單純實用,其它兩種樂律,現在已幾乎無 人運用,因為依據那兩種樂律定出來的音階,結構非常複雜,舉例來 說︰如半音有大半音小半音之別,如升C與降D為不同的兩個音等等 ,使部份樂器如鋼琴的製造非常困難,使移調、轉調複雜化,樂器的 演奏也增加不少難度,所以漸漸被淘汰。 演奏也增加不少難度,所以漸漸被淘汰。   音階中各音的主從關係,用五度相生律的觀念來闡釋,較淺顯易 懂︰      五度  五度  五度  五度     C-->G-->D-->A-->E     主音  屬音  上主音 下中音 中音 上面這五個音是音階的核心,其中離主音越近的,地位越重要。這五 個音也就是所謂「五聲音階」,首尾再加上F、B兩個音,就成了「 七聲音階」︰   五度                 五度 F<--C-->G-->D-->A-->E-->B 下屬音 主音  屬音  上主音 下中音 中音  導音 上述的主從關係,也適用七聲音階,以及於建立在各音上的「和弦」 與「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a21258.ts.ncc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