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興趣、能力、到使命,這是藝術賦予我的天命。
不可否認,一開始的為文確是為了成就感而寫的,這是『為文人生』
的年少期罷。然而,這樣的『成就感』是在藝術創作者身上幾乎永遠難以
抹滅的真情,只可能漸漸減少,直至哪一天他認知,並且在行為上躬行真
正大藝術家方具備的氣度:所有藝術家的的藝術創作僅僅是人類文化的共
同遺產而已。
有感而發、有靈感而創作,這雖已成為了創作者的口頭禪,而多數時
候我們卻忽略了其背後的涵義。此看似在『為了成就感而創作』(其實,
為了成就感所作的並稱不上為創作,因為已然有了私心雜念)更上一層,
然這其間的關係是相互交疊的。
此後,透過不斷的練習(為了成就感的心仍未消滅殆盡、有感而發當
然仍然存在)-就這麼地,雖然一切的脈絡只能成為言敘-與累積(包含
知識與行為上的),終於漸寖體會到藝術本質外沿光輝的真情,那光芒代
表著自然輝耀與流露。另一方面,練習與累積在過程中除了扮演催化劑的
角色,它們也是過程之一:在練習中不斷累積,在累積中不斷練習,當作
品的質量與心境的昇華達到再一次的融合時,新境界自然展生。
這樣的歷程必然尚未告終,也或許我、或者未來的藝術創作者也將曾
經掉入此番泥潦與輪迴中,唯冀此悉『修養內心藝術靈性種子』的磨練正
念。正念因磨練而得,也正因此,會益令人心時掛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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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形式是可以玩弄的,但多數人卻被其心玩弄於股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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