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到臺灣省立博物館參加了「跨族群的對話」座談會。我到達的時候,謝世忠
老師已經說完話了。很可惜,我沒有聽到。因為我是為了他而去的。我是他的仰慕者^^
。不過,後來討論的話題,及其他教授的引言,也給了我一點點新的想法;或者,加深
了一些我本有的觀點。
在此,不想談座談會的內容了。座談會過後,我想到了一些問題、思索著一些問題。
一個問題是,我們在提倡尊重少數民族的權益時,有時候,是不是反而會犧牲了「
非少數民族」的權益?謝世忠老師就提到,美國有些大學,聘用教授時,規定白人、男
性的百分比,以致於後來,當有缺額時,不缺男性白人,那些缺額就只有非白人或者女
性可以擔任。其實,有些時候,也是不合理的。
另外,談到日前政府正式宣布邵族為臺灣第十族的事情。座談會上,並沒有對這問
題多做討論,但我在返家途中,卻不斷地想這事。邵族,目前只剩下二百多人,既然可
以獨立成為一個族群、一個被正式承認的族群,那麼,外籍勞工、外籍新娘可不可以?
平埔族或許會爭取,但,「非原住民」者呢?
邵族剩下兩百多位,而可以獨立成為一族,並不在於它的人數多寡。他們和鄒族,
有一些差異,這是眾所皆知。只是,賽德克族或許也會認為,他們是獨立的一族;奇萊
阿美或許也會認為,他們是獨立的一族....(最近念中國民族誌,彼岸也是如此。)
分類族群,是一個很奇怪,卻又似乎很必要的概念?
臺灣有一千多位藏民,你知道嗎?臺灣有少數的擺夷族人,你知道嗎?我們在關注
原住民、客家人、外省人、河洛人的分類的同時,有去想過這些人嗎?其實,我從來就
不認為,族群的分類,是應該要的。我不是說不能有,而是,為什麼我們不能夠好好地
去和「非我族類」者相處,而要因為那樣的族群標籤去看待彼此呢?或許,這樣的邏輯
,有點奇怪。我是因為不希望有族群的紛擾而不認為要刻意去區分族群。當然,如果,
我們在區分彼此的同時,可以懂得尊重彼此的差異,我相信那會是非常美好的。而不是
因為,你是客家人、我是外省人、他是原住民....而可以怎麼樣,或不能怎麼樣。
我們這個世代,或許,生活中,族群的問題不再那麼樣的敏感。偶而,生活上會遇
到這樣的問題,但都還能夠解決。只不過,我常感到很可笑的是,這樣的區分,有什麼
意義!?你大概會曉得我們其實有很多不是純閩南人、純客家人、純外省人,許多人或
許都有平埔族人的血統;但你曉得嗎?我們或許也都有大陸某個少數民族,如擺夷、傣
泐..... 的血統?然而,血統、族屬,真的是那麼重要的嗎?我以為,我們所追求的,
都只不過是,心靈上的歸屬族群罷了。當然,或許,在追求這樣「心靈歸屬」族群的同
時,需要一些外在條件來強化,想像一個共有的歷史、文化...
我有一個想法,聽來或許很可笑:如果,今天我覺得,我和A君的想法、價值信仰、
宗教宇宙觀相類似,而我們又發展出一套我們兩人都懂的語言,那麼,我們想要獨立自
主成一個「族群」,可以嗎?
呵呵,顯然是不行~~
後來,我找到了行政院原委會的新聞稿,其中有談到為什麼可以將邵族定為原住民
第十族。他們從居住地區、語言、社會組織、經濟生活、宗教信仰、體質與「邵族存有
強烈之自我族群認同感」之由,正式承認其為原住民之一獨立族群。(我沒有說這樣不
對,只是,族群的分類,我感到相當疑惑!)
2001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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