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rtin ( 高中小龜) 看板: story
標題: 單身<7>
時間: Thu Jun 11 20:49:35 1998
單身<7>
我二十八歲那一年吳建銘結婚了。而我還是個單身漢。
我不能再和他住一塊兒,他有自己的生活。於是我搬到桃園
,經過了好些次考試,終於給我進了縣政府去。那總算是個
好職位,因為沒有人再叫我查某明,也沒有人再罵我白痴了。
屈指算來,我已經有五六年未曾被罵過白痴了。於是我
到餐廳去吃個大餐為自己慶祝。然後趁著月光,到河邊閒逛。
我討厭這種天氣,悶熱,令我渾身濕濕黏黏。街上的人
潮漸漸退了,而我還是站在河邊。十點二十分左右,有個警
察問我在做啥,我也沒回答他,他竟然拍拍我說:「回家去
吧!凡事要看開些,別添我們麻煩。」
我想他把我當作要自殺的人了。這條河才有人自殺過,
鬧的滿城風雨。大官們認為這是非同小可,怪罪下來。接著
幾天,這條河邊就常看到警察到處逛。所以我很識相地離開
了。
回到我住的那棟公寓巷子中,裡頭全是警車的閃爍燈。
我湊上前去看看發生了什麼事,剛好被一個警察捉到。我說
我住在這裡,他看看我,去和另一個警察說了些話,他就回
來問我:「你是不是呂昇明?」我說是。
然後他們從車子裡帶下一個女人,渾身濕淋淋的,竟然
是陳雲如。那警察把我拉到一邊去,說:「那人跳河自殺不
成,被救了起來。問她住哪裡,她就嚷著要找你。帶她回去
,好好管著,別再添我們麻煩。」
我牽了陳雲如回家,拿了些毛巾給她弄乾身體。那一夜
我們又是長談。她說她當妓女是被逼的,自從她要當我女朋
友後,她就想轉行了。然後她就哭哭啼啼,要我娶她。我要
她先去睡,這種事我不能決定。
隔天她就走了。我留不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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