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菜市場的人會把賣不出去的死魚隨意丟到下水道,
造成公共的污染,所以,我們也應該把死魚丟到下水道的.
申請人 : 死魚
代辦人 : 熊老大
原戶籍 : 無不良過失之居民,不過失了利用價值,只能被丟棄在下水道
新戶籍 : 某某臭臭的下水道
新門牌 : 腐敗發臭全身長蛆的死魚
理由 : 熊好帥(記住...這一定要寫,其他可有可無)<-這是版主逼的
這才是適合死魚的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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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地說.那個老闆怎麼會住在一般民眾區咧.
不然也住在紀念館,不然也應該來探望賤民區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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