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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 Evolution of ecology
發信站: 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Thu Feb 15 13:10:24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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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lution of ecology
博物學始祖可以說是,亞里思多德,所謂的"動物學之父"。
亞里思多德是希臘大哲。他那個時代,還沒有基督教,是一個多神祇崇拜的神話時代。
自然對人類不僅是食物、天敵、住所、與資源,同時也常具有神性與靈性。
亞里思多德,可說是第一個系統性、客觀性地將人類對自然的認識寫下來的人。
亞里思多德抱持著所謂的"自然主義"(Naturalism),
認為應該要站在自然的角度來描述自然,
而不是像柏拉圖(Plato)的"超自然主義"(Supernaturalism),
以人或神的角度來描述自然。
他寫了九本的"The History of Animal (Historia Animalium)",
敘述大約五百類動物的生命現象。
這些書,現今讀來,仍然樂趣橫生。有興趣可看:
http://classics.mit.edu/Aristotle/history_anim.html
之後,Theophrastus(泰奧弗拉斯托斯),所謂的"植物學之父",
繼承了亞里思多德的衣缽。
他是亞里思多德的徒弟,亞里思多德死後,他接手主持其留下的Lyceum補習班。
他大約承襲亞里思多德的哲學,將植物方面的現象寫下來,結集成許多本書。
之後,羅馬哲學家老普里尼(Pliny the Elder),完成了37冊的"Natural History
(Historia naturalis 拉丁文)"。這是一部百科全書式的巨作,其中有25冊
專門介紹生物學、農學、與醫學,可說是古代博物學的句點。
之後,羅馬帝國歿落,進入中古世紀的黑暗時代,
各種學問基本上都是大幅退化,然後停滯千年。一直到文藝復興之後,才開始有長進。
(以下純屬歷史陳述,我無意引起科學與宗教間之辯論。)
中古世紀是黑暗時代,也是基督教的時代。
當時很多的學問,都是得要靠教會或修道院才能得以存續。
當初,許多博物學家(也就是古代的科學家)不僅是哲學家,也是神學家。
因為基督教信仰的關係,聖經常被為所有學問的無限上綱。
聖經上的記載,是人類對自然的認識與詮釋的中心思想。
聖經中對博物學關係最大的,是舊約創世紀篇,其中記載上帝造人與萬物。
文藝復興之後,雖然博物學又開始發展,
但是早期的博物學家仍是稟持基督教的中心思想。
例如,聖徒林奈(Linnaeus 1707-1778)就認為,
分類學家是上帝的秘書,工作是幫上帝把其創造的萬物分門別類。
Buffon(1707-1788)是當時一個非常出色的博物學家,寫了
"Natural History (Historie Naturelle法文)",這又是一套44冊的百科全書。
同時,他也可以說是第一個開始質疑創造論的博物學家,
但是他並沒有創立一套理論來解釋其所謂的"生命變化"。
拉馬克(Lamarck 1744-1829)是一個專精無脊椎動物的博物學家,
也可說是第一個提出理論來解釋生命的演化現象的人。
但是他的所提出的機制,"用進廢退說",至今並不被科學家所採納。
現今科學家所採納的演化論,是達爾文(1809 -1882)與華萊士
(Wallace 1823-1913)提出以天擇為機制的演化論。
這演化論可說是這一連串科學與神學剝離過程的一個重要里程標。
自此之後,科學與神學大約是各走各的路,少有干擾。
達爾文的天擇演化論,至今仍是生態學的中心理論。
但是這天擇演化論,對生態學還有一個狠重要的意義,
就是突顯"因果論"與"機制論"的重要。
以前的博物學家,大多都只是觀察並記載自然現象。
雖然有時候,也會對自然現象做些詮釋或發展一些些"非神學性"的理論。
但是,對自然現象背後的原因與機制,並不是他們關心的重點。
十七八世紀的科學革命與啟蒙運動,提倡理性主義、唯物論、因果論、與機制論。
這些也是現代科學的特點。
達爾文的天擇演化論,可以說是綜合了以上這些科學哲學。
加上黑格爾在其演化論提出後八年,為他的學說創造了Ecology(生態學)這個字。
所以,達爾文的天擇演化論,可以說是博物學"演化"成為生態學的重要關鍵。
自此,生態學誕生,不再是集郵式的博物學,而是現代科學化的生態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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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學接下來的發展,我沒有辦法也沒有能力詳述,我只挑幾個重要的里程碑。
我認為第一個重要的里程碑,是引進"實驗"(experiment)。
在現代科學中,"實驗"是一個相當客觀且迅速的手法,所以被科學家廣為採納。
對有些學科來說,"實驗"甚至可說是不二法門。
在之前,博物學大都是以觀察為唯一的認識手段。
早期的生態學,也承襲了博物學的作法,
生態學家就是以細心的態度,博覽名山大川,然後得出歸納式的結論。
純觀察的手段並不是不好,達爾文的天擇演化論也是由純觀察而來。
但是如果要以"化約論"(reductionism)的哲學來從事科學,
實驗是一個非常有效且乾淨的手段。
生態學早期的實驗,以高斯的草履蟲實驗最為突出。
他以簡單的實驗手法,推導出在生態學中地位很重要的"競爭互斥原理"。
之後,"實驗"在生態學中,就慢慢風行起來了。
不過,受限於所研究對象的特質,生態學中的實驗,
並不是一定要在室內以傳統的"操作-控制"的手法來進行。
生態學的操作實驗可以在野外進行,這叫Field Experiment。
生態學的實驗也可以在野外以純觀察的手法進行(很多時候是唯一選擇),
這叫Nature Experiment。
各種實驗手法有利有弊,很難說個一定。
生態學發展的另外一個重要演變,就是引進數學。
數學是一種簡單又美麗的語言。
如果自然現象能用數學來形容、解釋、或推導,那是最幸福不過的事了。
生態學中的數學,最早可追溯到Malthus的族群成長區線,
也就是在資源無限制的情況下,族群會以等比級數成長。
如果在資源有限制的情況下,族群會以Logistic curve成長,
這也就是Pearl跟Reed的對數成長方程式。
以這為基礎,Lotka跟Volterra發展出以其為名的Lotka-Volterra方程式,
也就是二個族群如果存有競爭、捕食、或寄生關係下的族群變動方程式。
數學,在現今的生態學具有一定的重要性。
有些研究領域,如探討物質能量循環的系統生態學,數學就非常重要。
有些研究議題,例如全球變遷,數學模式(Math models)是最重要的預測工具。
除此之外,"統計"也被廣泛應用在現代生態學上。
現在,如果投稿生態學學術期刊,如果有數據但沒有像樣的統計分析,
八成是得要被退件。
同時,因為生態現象常常很複雜,生態學常要用到很多不一樣的高等統計,
而那些都是其他生物學科所用不到的。
生態學發展的另外一個重要演變,就是與物理化學結合。
早期生態學家就只搞生物,物理是物理家在搞的,化學是化學家在搞的。
但是,後來生態學不僅慢慢引進物理或化學的實驗手段,
也開始站在物理或化學的角度來看生命性的生態現象。
我認為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就是Lindeman的湖沼學研究。
Lindeman是一個超級悲劇人物。
他研究湖泊內的食物鍊與能量循環,
寫出來的文章投稿到美國生態學會的"Ecology"期刊,
文章創意有點驚世駭俗,所以被二個評審評為"退稿",
建議他多收實驗資料,十年後再投稿。
後來,一個很重要的生態學家Hutchinson,讀了他的文章後,力薦他的文章,
所以他的文章才得以刊出。
可是刊出時,Lindeman已死了半年。
他死時是二十七歲,他現在被認為是系統生態學之父。
當初那二個評審,人們已經不去計較他們對生態學有何貢獻,
大家只記得,他們退過Lindeman的稿。
另外一個對生態學發展的重要近代人物是MacArthur。
他大學主修數學與動物學,曾是Hutchinson的學生。
我會提到他的原因,第一是因為他也早死,1972年四十二歲死掉。
第二是因為我認為,他是五十年來生態學的"最有影響力人物"。
很多現今生態學的Jargons(術語)與概念,如r-selection, K-selection,是他創造的。很多現今生態學的理論,如島嶼生物學理論,是他提出的。
更重要的是,他大力提倡了因果論、科學實驗的重要性、與數學推導的美感。
在他短短十幾年的學術生涯,他讓很多科學家追隨他的作法與想法,
而成為一股風潮與典範(paradigm)。
至今很多他的學說與想法,仍是現今生態學的主流。
MacArthur之後的生態學,因為離現代太接近,而且還在演變中,
我沒有辦法做評斷。
不過,我要提現今生態學中的一大基礎難題。
絕大部份從事科學的人,都有三點基礎哲學。
第一,任何現象,都有其背後的原因與機制。
第二,現象的原因與機制,比現象本身更為重要。
第三,完全了解現象的原因與機制後,現象應該要能被準確預測。
我想這三點,絕大部份人應該都會贊成。
可是,MacArthur理想中的生態學,應該是可以像牛頓的物理學一樣。
在他的概念中,任何的生態現象,應該都可以用幾個定律與原理,便可以完全解釋。我們生態學家的工作,就是要去找出那些生態學定律與原理。
這說法當然是很動聽,所以才能吸引像Robert May這樣的傑出人才,
從物理改行從事生態學研究。
可是這理想狀況,在生態學圈中,正在被強烈質疑。
不少生態學家已經絕望,或是正在慢慢絕望,
認為生態現象太複雜,變因太多,機制太複雜,
所以生態學永遠無法到達那種理想境界。
因為,如果我們現在去問,生態學中有什麼定律?
我是說定律(law)喔,不是講假說(hypothesis)、理論(theory)、或原理(principle)喔。
族群生態學家可以舉出,修正後的達爾文天擇演化論是定律。
系統生態學家也可以舉出,熱力學三大定律也是定律。
可是,這些都不是生態學所獨有的,這些都是生態學家從其他學門所ㄎㄧㄤ來的。
生態學內有什麼專有的定律呢?
有人舉出species-area relationship。
可是,老實說,這面積-種數關係只是一種現象,機制與原因仍是眾說紛云莫說一是。
有人舉出競爭互斥原理。
雖然說,競爭互斥原理,理論上來說,應該是正確的。
可是,競爭互斥原理是在實驗室所得來的原理。
現實世界並不一定都處於平衡的狀況,資源不一定都是限制性的,
時空環境大多是複雜而避免競爭,
也又有太多的干擾常讓生物族群成長"不"到需要競爭的地步。
所以現實世界裡,競爭互斥並不是天天在每個地方發生的。
生態學家如果抱著競爭互斥原理,來看現實世界或解釋自然現象,
大多是淪於"不知所云、茫然無從"的狀況。
類似的現象,也可以應用在生態學其他原理或理論。
所以,生態學中,"定律"都是從其他學科所借來的。
生態學中所獨有的"原理"與"理論",都不能稱之為"定律"。
如果,你要將生態學中所獨有的"原理"與"理論",應用在自然現象上,
總是要加上一些"如果"、"假設"、"可是"、"不過"、"但是",
找不到那種"因為a所以b"的例子。
沒有一個生態學獨有的理論,可以單獨解釋一個生態現象。
一個生態現象,要用複數的生態學理論來解釋。
而且更糟糕的是,這些複數的生態學理論,常常還解釋不完一個生態現象。
所以,有人說,生態學現在是處於一種"精神分裂"的狀態。
生態學家嘗試要做科學,嘗試要用幾個簡單的定理來解釋現象,
可是生態學家常常研究越做越多,
卻發現他們所做的研究其實是"個案分析"(case study)。
所以,有人認為(如Slobodin),
生態學家應該放棄去追求像古典物理那種完美的科學境界。
可是,又有人認為(如Peters),
我們人類現在有那麼多的環境與生態問題,我們正需要你們生態學家來研究,
然後提出有效的預測與建議,你們怎麼可以自顧自的,
從事那些無意義(無法提供預測)的研究呢?
生態學有沒有可能發展到"用幾個定律與原理便可以完全解釋與預測一個現象" ?
我人微言輕,這個問題我不曉得答案。
不過,我所看到的是,所謂現今的生態學主流學者對這個問題並沒有一致的定見。
我只是向各位報告這個"現象"。
同時,向各位報告,就科學的"審慎-客觀-邏輯"的嚴謹角度來看,
生態學家現今對我們人類環境與生態問題的了解,並沒有太多定見,
同時很多生態學家所硬著頭皮所做出來的預測,不確定性相當高。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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