並不亞於「冷」、「冰」等字。
做病理實驗時有同學問了 jacky 某問題,jacky 回答說「我並不知道」。
他對面的同學問了「為什麼要加個並字呢?」
「並這個字是加強語氣。」jacky 答。
難道沒有別的解釋方法了嗎?
以前學這幾個單字的時候: perhaps/ maybe/ probably/ possibly/ ... etc.
要分辨它們總是被告知一系列的「肯定度的高低順序」。
但就算是把順序死記起來,還是不知道實際上應該使用哪一個。
Kids are Kids, all over the world. -> 全世界都一樣,小孩子「就是」小孩子。
Dogs. -> Garfield 對 Odie 某愚蠢行為的評語:「狗『就』是狗。」
英文裡居然沒有居然這個字...
難道,以英文為母語的人,並不知道「居然」這種心理感覺嗎?
或者反過來說,用中文的人在時間的觀念上都比較落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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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mo potest personam diu ferre fict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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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裡面沒有「這『就』是」、「『並』不是」、「竟然」、「『所』需要」...
這些東西的直接對應用詞。事實上,要用中文來解釋這幾個字也相當困難。
「並」這個字現在很流行。其氾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