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人能因行律法在神面前稱義, 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羅馬書3:20)
曾經, 我以為自己只要不斷守己, 不再犯罪, 就能成為義人, 並
蒙神喜悅. 但這一切都錯了. 沒有人是不犯罪的--殿工告竣後,
所羅門不是禱告求神讓以色列的子民永不犯罪; 相反地, 他用人
民的罪作為結束禱告 (列王上8:46). 我是不可能永不犯罪的.
如果我自視太高, 我犯了驕縱的罪; 如果自視太低, 我廢了神的
律法, 是在輕視我神. 我心必須對神開放 (總不能入了魔鬼的圈
套, 和神遠離), 邀請並接待神來到我的心中, 神將賜我權柄做
祂的兒女 (約翰福音1:12). 這是神的應許(epaggelia), 是神的
福音(euaggelion).
因為是白白地稱義, 所以是恩典 (羅馬書3:23). 神就是這樣地
愛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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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近點~ 沒關係你可以再靠近一點~
第一次發現有人看你看到變成鬥雞眼, 你一定會嚇一大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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