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區beta ck48th333 關於我們 聯絡資訊
實習週誌(89.04.17~89.04.21) 實習機構: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保險處 實習督導:鄧科長明斌 實習期間:89.02.21~89.06.24 實習內容: 一、 三科職業災害保險認定(04/18)。 二、 二科國民年金制度規劃(04/21)。 實習心得: 感謝這星期的實習平安度過了,課程沒有難產,且經過了上次科員出差課程流產的事件後,現在科長都會特別的留意,看見我進門坐定就開始查看當天該是輪到誰跟我聊聊天了,所以呢~~這星期可說是在絕佳氣氛中順利度過,少了負向情緒的干擾,思緒頓時清晰不少,腦袋也因此空出多些空間可以仔細思考談及的內容J 星期二幫我上課的黃琴雀小姐就是那個座位在我旁邊,打從我第一天進來就待我親切有加的學姐,中興社會系畢業的喔!很有親切感呢!她負責的部份是職業災害保險的給付認定,包括職業病的認定、職業災害的認定、職業災害給付的疑義解釋等。 以職災認定來說,學理上以工作的執行性及工作的起因性為最基本的判斷準則,而實務上則是依據傷病審查準則及職業病種類表來辦理,多半只要符合法規條文的每一項必要條件即成立,若遇較為棘手難以判定的狀況時,則需回歸到基本原則來探討,也就是工作的執行性及工作的起因性,倘若能夠確認兩者均成立,則無不給付之理。 不過在有些地方我們發現與一科業務相同的情況,那就是函式牴觸母法的規定,也就是行政命令違反法律,如:離職退保規定的放寬,嚴格說起來既然是牴觸法律就應該是無效,可是會做出這樣的解釋就是因為執行上遇到困難,為顧及勞工權益才做的放寬,所以面對這樣的情形,大家也都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很有默契的都不提囉!當然由於涉及民眾權益,那些委員大人們也不會想去argue這種程序上的問題,大家也就相安無事,只是趁早修法還是比較適當的吧! 而國民年金的部份,我們就民國八十八年五月國民年金制度規劃指導小組所提出的版本做了一些討論,包括國民年金的保費、給付、逐步納保的方式、國民年金與福利津貼的整合等等,陳裕宗先生對於國民年金施行過渡時期應注意及考慮的部份、公、軍、勞及農保的配合調整更做了深入的介紹,國民年金這部份在過去對我而言是比較模糊的,不似其他如職災保險那麼了解,這次可真做了一次徹底的認識跟整理了。 在國民年金近幾年即將開辦,所面臨的最大問題就是勞保基金即將破產,在過去青壯年人口較多時,保費收入不虞匱乏,而如今當年的這批勞動人口即將步入退休,退休金的估算近一兆八千億,然目前勞保基金的結餘僅僅四百餘億,預估最遲十九年內勞保將會破產(如果這十九年內沒有想出解決之道或做任何改變的話),而國民年金的開辦將會加速情況的惡化(因為保費是合併收取,再劃出國民年金部份的保費,餘下的才歸勞保),所以如何謀因應之道是當務之急,可是目前為止這個問題仍是無解……。 大致而言這星期的實習是令人滿意的,只是多了不少資料要閱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