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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huang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今天主辦人是ot... : 找誰來其實我們都不應該有異議... No.... 為什麼我們不能事先得知呢? 我相信在場的大家(除了小猴,因為小猴認識他們) 大家都有一種被蒙在鼓裡的感覺。 : 他在班版上po就是為了要給我們大家一個機會... : 不然台大的人他找不到嗎? : 建中的人他認識有多少? : 同時他大學同學跟他很熟又很可靠的人... : 難道就不應該擁有這個機會嗎? 這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真的照你這麼偏激的說法, 是不是說是 ot 賞給我們這樣的機會!? 我相信 ot 才不是這個意思! ot 最初的本意,應該就是想讓『高中的同學一起最初的創業!』 就像表哥說將來或許大家可以開一間 Pub 一樣! 所以他才不找其他人! 不是嗎? : 我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站在平等看待的立場出發... : 今天我們都是他的好朋友... : 所以才有這個機會... : 大家都可以選擇放棄... : 也可以選擇留下... : 而不應該有所謂非班上同學的想法... 這個就是大家一開始的共識問題。 當初 ot 第一次提到開補習班的時候, 是不是說『可視為班上同學的第一次創業』呢? 後來雖然因為人手不足,身為負責人的 ot 做了一些向其他人伸出援手, 但是,我想我們應該要先被告知吧? (這是一種尊重,純粹是 Feeling的問題) : 基本上立足點是相等的... : 都是彥儒的朋友... : 我想這是我們應該有的想法... : 而不能把這當成是我們應享的權利... 我沒有說這是我們應享的權利, 而實際上我們又享到什麼權利了? 請不要胡思亂想。 : 其實這點就是ot找小袁(今天的那個男生)主要的原因... : 就是他很有上台的魅力... : 這是ot跟我說過的... : 而且他今天跟我聊天的時候... : 很肯定我們要把補習班弄好... : 是相當有新的一個人... 如果真是這樣,那真的是太好了! 真是個強力的火力支援! :) : 我問過別人租房子的價錢... : 新莊(非黃金地段﹞一層三十坪左右... : 一層租金兩萬二... 這是哪裡問來的丫? 又什麼時候問的! 不過這個都不是重點! : 我們補習班的地段在火車站附近... : 又在學校旁邊... : 基本上這種黃金地段算下來租金應該三層要到四五萬才合理... : 我都還覺得對不起他爸說... 重點是(先不論到底租金要多少才合理,不過四、五萬我是不太相信!) 草創初期,能省則省! 既然房子是 ot家的, ot 又是最大股東, 省下來越多的錢就是將來賺越多的錢,分紅之後收穫最大還是可以回到 ot家呀! 這是我當初的想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15.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