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huang (那就這樣吧...)》之銘言:
: 今天主辦人是ot...
: 找誰來其實我們都不應該有異議...
No.... 為什麼我們不能事先得知呢?
我相信在場的大家(除了小猴,因為小猴認識他們)
大家都有一種被蒙在鼓裡的感覺。
: 他在班版上po就是為了要給我們大家一個機會...
: 不然台大的人他找不到嗎?
: 建中的人他認識有多少?
: 同時他大學同學跟他很熟又很可靠的人...
: 難道就不應該擁有這個機會嗎?
這是另外一回事了!
如果真的照你這麼偏激的說法,
是不是說是 ot 賞給我們這樣的機會!?
我相信 ot 才不是這個意思!
ot 最初的本意,應該就是想讓『高中的同學一起最初的創業!』
就像表哥說將來或許大家可以開一間 Pub 一樣!
所以他才不找其他人! 不是嗎?
: 我覺得我們是不是應該站在平等看待的立場出發...
: 今天我們都是他的好朋友...
: 所以才有這個機會...
: 大家都可以選擇放棄...
: 也可以選擇留下...
: 而不應該有所謂非班上同學的想法...
這個就是大家一開始的共識問題。
當初 ot 第一次提到開補習班的時候,
是不是說『可視為班上同學的第一次創業』呢?
後來雖然因為人手不足,身為負責人的 ot 做了一些向其他人伸出援手,
但是,我想我們應該要先被告知吧? (這是一種尊重,純粹是 Feeling的問題)
: 基本上立足點是相等的...
: 都是彥儒的朋友...
: 我想這是我們應該有的想法...
: 而不能把這當成是我們應享的權利...
我沒有說這是我們應享的權利,
而實際上我們又享到什麼權利了?
請不要胡思亂想。
: 其實這點就是ot找小袁(今天的那個男生)主要的原因...
: 就是他很有上台的魅力...
: 這是ot跟我說過的...
: 而且他今天跟我聊天的時候...
: 很肯定我們要把補習班弄好...
: 是相當有新的一個人...
如果真是這樣,那真的是太好了!
真是個強力的火力支援! :)
: 我問過別人租房子的價錢...
: 新莊(非黃金地段﹞一層三十坪左右...
: 一層租金兩萬二...
這是哪裡問來的丫? 又什麼時候問的!
不過這個都不是重點!
: 我們補習班的地段在火車站附近...
: 又在學校旁邊...
: 基本上這種黃金地段算下來租金應該三層要到四五萬才合理...
: 我都還覺得對不起他爸說...
重點是(先不論到底租金要多少才合理,不過四、五萬我是不太相信!)
草創初期,能省則省!
既然房子是 ot家的, ot 又是最大股東,
省下來越多的錢就是將來賺越多的錢,分紅之後收穫最大還是可以回到 ot家呀!
這是我當初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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