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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oy-Girl 看板] 作者: colddrinks (那就你囉!) 看板: Boy-Girl 標題: [轉錄][轉錄][轉錄]無關懺悔〈三〉 時間: Wed May 26 01:12:17 1999 ※ [本文轉錄自 TFG98Peace 看板] 作者: xin (kiss me) 看板: TFG98Peace 標題: 無關懺悔〈三〉 時間: Tue May 25 12:09:09 1999 ch3 有關,暴力。 ﹝1﹞ 親身的體驗,暴力有其不得不存在之必要。 不是以德服人“慢”,而是有些人根本就無法以德來服,而如果這種 人恰巧擋在妳人生不得不前進的唯一路途上,妳該怎麼辦?爭論,只會不 休;講理,只會沒有結果;協商,永遠無法獲得共識、妥協;此時,只要 妳深深地吸一口氣,用力地給他一拳....一切的問題就解決了。﹝當然也 有可能是妳自己被解決...﹞ 當然,我用過暴力,為此我也順利地解決了不少棘手的問題,雖然事 後我總會深深地陷入自責、懊悔之中,並對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不已,覺 得自己是如此地野蠻...but,暴力是人的原始天賦之一,我會如此自責, 是因為我的思想被〝文化〞所束縛了,何況,所謂正義的制裁力量,只不 過是另一種形式的暴力;而戰爭,更是一種暴力在形式上的極致。 ﹝2﹞ 法律,或多或少都有著暴力的影子存在,它就像是穿著戲服的暴力。 因為法律和暴力都是以非自願的強力施加於人,想反抗它就必須回敬以相 同的東西。 法律是種想強制暴力消失的暴力,就像有時戰爭的發生是為了想阻止 戰爭或抵抗戰爭,所以說,很無奈,暴力就像兩頭互咬尾巴的蛇,無休無 止。 殺人犯在法律的制裁下,被判了死刑......可是死刑犯不正是因為殺 了人才犯了錯嗎?為什麼法律卻重蹈死刑犯的覆轍?用另一個錯誤來糾正 錯誤?難道死刑犯殺人是錯的,而法律、〝正義〞,殺人就是對的、被允 可的?別說什麼〝因為死刑犯先殺了人呀!〞,同樣的錯誤,難道還分先 後犯之別而且後犯就沒錯?法律在我的觀念中,確實錯了,但,我還是只 得默默接受....因為它是穿上了繡有正義字樣的戲服的暴力,想了就有點 倒胃......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pc49.dorm.tj.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