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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生的成長 我們都會受到傷害 受到背棄 受到欺騙 而我最常聽到的 是要對別人寬恕 當然 我一直都很心軟的 只是 如果有一些東西 沒有戳一下 自己是不會走得下去 有篇張小嫻的文章 如下 ~~~~>承諾太遙遠~ > >如果我答應借錢給一個人,我不會期望他歸還。那是己出之物, >他主動歸還最好,否則我有什麼能力追討?這方面,我不會天真。 >同樣,承諾也不可追討。 >當一個人對你說:我不愛你! >你為什麼還要流著淚問他: >你說過永遠愛我的!你說過的! >兩個人之間的承諾,若一方無法信守,那是無可奈何。 >是他辦不到,不是他忘了,用不著你力竭聲嘶去提醒他一次。 > >當一個人要離開你,也無謂再提醒他: >你說過不會離開我的! >他說過又怎樣? >他對你說的時候,你不肯相信。他要走的時候,你卻要追討? >就把承諾當作愛情的一部份罷! >我們曾真心許諾為一個人做到一些事,但明天的世界,不再我 >控制之內。 >做得到,我會快樂。做不到,我會憂傷,我會的。我也會學習, >不去追討。 >有過承諾的愛,總比未有過承諾的愛淒美。一但要去追討,承諾 >已變得太遙遠。 首先 哪一個人的愛情是沒有承諾過的 什麼叫有過承諾的愛比未承諾的美 笑死人了 再來 什麼叫不要追討 沒錯 有些東西沒有追討的必要 那就是對那段感情的幻想 但是 自己的傷痛和尊顏也不去追討 你是在姑息一件件爛情下的不幸 我真不懂 為什麼大家口口聲聲地要人忘 卻沒有人鼓勵要為自己的傷痛挺身而出 這樣跟被強暴後 還要裝沒事有何兩樣 不去追討 不去追討 那你還有什麼是讓自己活得出自我的? 沒錯 如果對方曾說的承諾 我們是不能追討 那我是不是要這樣比喻 法律上說的承諾 能不能追討? 我們受到傷害 可不可以索賠? 偷搶拐騙是罪 殺人放火亦是罪 同樣是罪 為什麼我們在感情上的傷害就一定要提這種爛理由來麻醉自己的尊嚴? 否則 我們所受到的 不是寬恕 而是靈魂上的 污辱 所以 我不停地撕裂過去 包括我傷痛的初戀 我下意識地醜化它 用超乎本性的強悍 去扯裂它 我到底想證明什麼 想知道她還在注意我嗎(因為我故意不把她的id從名單刪掉) 還是 想要她持續地憎恨我(因為我要斬斷對她的一切過去和可能的期待) 亦或是 我在為自己的傷痛挺身而出 不惜煙飛灰滅? 一切該結束了 如果不是那封沒被燒掉的書信 我也不會解開記憶的封印 該收手了 就當作小插曲吧 但是 要記得 有些事 我知道不該做 但我會去做 就表示 這是我 唯一能為自己 聲嘶吶喊 -- 真愛之情應許於永恆的靈魂 不拘於花束肉體打造的感官之慾 每 翻開悸動的回憶將燃起 咀嚼剎那的相思必顯現 感覺只是一時 守護卻是永遠 如果戀愛的回應是一種被視為輕賤的癡纏 那不如用半生的孤單換回自我的尊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140.119.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