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先念書是念很快的,往往一本書還沒
兩天便看完了。感動是有的,但往往只有一時
。
最近看一本小品,是「喜歡」。卻開始一
篇一篇地慢慢地看、反覆地想…。
突然想到,之前看另一本書的作者序,裡
面作者提到說:「他花了十八個月來完成一部
作品,不敢想說大家都會很喜歡。但,只希望
讀者們不要只用兩個小時看完它。」
現在覺得這很重要,因為只花兩個小時所
得到的太膚淺了。應該不是因為「喜歡」才開
始慢慢地看書的,這我知道。
現在,一本書我也看了至少兩天,應該還
會繼續地看上一段時間吧!雖然我已經看完了
。不過,還是太快。我想我還需要一段時間來
沉澱,才來寫「喜歡」的讀書心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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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頸鹿是一種格格不入的溫馴
看得太遠、看得太多
還因為溫馴,只好裝作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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