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曲是巴洛克時期的器樂曲,在巴洛克時期是幾種不同的舞曲形式的組合,通常是按照一
定的順序,而且是同一個調。
早在16 世紀,不同節奏的舞曲互相配對已經相當風行,用以組成對比鮮明的組舞甚至
在魯特琴音樂專集中也有類似的搭配,把兩首、三首或更多的舞曲編成組曲,後來不僅在
義大利,在德國及法國都相當的普遍。這些國家的人民都愛好舞蹈,因而產生了許多各具
特色且節奏強烈的舞曲。在法國,一些作曲家也採用類似的方法,把一些舞曲編組,這些
舞曲統稱舞蹈組曲,這些舞蹈組曲除了要使節奏和速度有鮮明的對比外,起初並沒有一定
的標準ゥC但它始終保持統一的調性,這個特點成為後來組曲的特色。而這類缺乏統一性的
作品中,還包括後來庫普蘭在 18 世紀出譜寫的作品。
德國作曲家約翰‧雅各布‧弗羅貝格爾的鍵盤樂作品在組曲中經常反覆使用的結構,就是
「阿勒曼舞曲─庫朗舞曲─薩拉邦舞曲」,時而在第二樂章或在倒數第二樂章中加入「基
格舞曲」,這是一種模仿性舞曲,起源於英國音樂,其他各舞曲都屬於單聲部歌曲的性質
,每隻舞曲都由兩的不同的音樂主題組成,遵循A─A、B─B的結構,在弗羅貝格爾之
後,「基格舞曲」終於被安置在固定的一個樂章,既安排在最後一個,也就是說被排在「
薩拉邦舞 曲」之後。
P‧S:A─A、B─B既是所謂的二段式,A、B各為一個段落的名稱代號,在二段式
的作品中,每段都可以重覆。起先一開始演奏的是A段,然後再來是A段的重覆,隨後是
演奏B段,然後再來是B段的重覆。而在二段式的曲式中,B段通常是A段變奏產生的。
在這種古典形式持續發展的年代裡,又增加了前奏曲或序曲以及一些自由選擇的舞曲,並
成為慣例。這些自由選擇的舞曲通常是一首或兩首小步舞曲,一首或兩首嘉禾舞曲,或一
首布雷舞曲等。
在義大利,這類的組曲受到混淆,歸納入「室內奏鳴曲」的新範疇。室內奏鳴曲和組曲一
樣,也有四個或五個或更多的樂章,而且輪流是雙拍子和三拍子,或者是速度快慢不同的
樂章所組成。
因此,17世紀的奏鳴曲分成「教堂奏鳴曲」及「室內奏鳴曲」兩種形式來發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twbbs.org)
◆ From: h195.s39.ts32.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