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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維希·凡·貝多芬(德語:Ludwig van Beethoven, 1770年12月17日受洗於德國波恩,1827年3月26日在奧地利維也納去世), 是一位集古典主義大成,開浪漫主義先河的歐洲古典音樂作曲家, 也是一位演奏家和指揮家。 他一共創作了9首編號交響曲、35首鋼琴奏鳴曲(其中後32首帶有編號)、 10部小提琴奏鳴曲、16首弦樂四重奏、1部歌劇、2部彌撒、1部清唱劇與3部康塔塔, 另外還有大量室內樂、歌曲與舞曲。這些作品對音樂發展有著深遠影響。 貝多芬的作品包括32首鋼琴奏鳴曲,9部交響曲,5部鋼琴協奏曲,小提琴協奏曲, 三重協奏曲和弦樂四重奏。帶Op編號的作品有138部。 至於帶有WoO.標籤的作品則有205部,表示該作品是「Werke ohne Opus-Nummer」 (不帶Op編號的作品),這些作品雖然有很多在他生前都被發表了, 但是他並不認為這些作品值得配上一個Op號。 而比較少見的是帶「Hess」編號的作品,共14卷, 這些作品是由瑞士作曲家威利·黑斯(Willy Hess)為貝多芬作品全集作出的補充。 貝多芬最著名的作品包括《第三交響曲(英雄)》、《第五交響曲(命運)》、 《第六交響曲(田園)》、《第九交響曲》、《悲愴奏鳴曲》和《月光奏鳴曲》等等。 其32首編號鋼琴奏鳴曲,包括《悲愴》和《月光》等被 漢斯·馮·彪羅尊稱為鋼琴的「新約全書」 (「舊約全書」為巴赫的《平均律鋼琴曲集》)。 他早期的音樂,受海頓和莫扎特的古典主義風格影響很大,如第一交響曲。 而在早期鋼琴奏鳴曲,如《悲愴》中,其和聲特點,八度的頻繁以及豐富厚實的織體, 體現了穆齊奧·克萊門蒂和楊·杜賽克對貝多芬的影響。 到了中後期,作品越發表現出他強烈的個人風格, 貝多芬甚至借音樂直白自己的理想和訴求。 貝多芬可以說繼承了德奧作曲家巴赫,海頓和莫扎特的音樂精髓, 將古典主義音樂在形式方面做到了極限。當時巴赫的音樂還有待人們的發掘。 但貝多芬的老師內弗在教學中已經讓貝多芬感受到這位「歐洲音樂之父」的過人之處, 貝多芬曾說過「他不是小溪(Bach),而是大海。」 1855年,W·德蘭茲提出了對貝多芬創作時期的著名三分法。 雖然這一划分不斷遭受批評,說其中有過分絕對化和不夠確切的現象, 但是它卻非常有助於人們體會貝多芬創作風格的發展。 第一階段是1804/05年前,是早期階段。 這期間,貝多芬非常明顯的顯示出他對古典主義傳統的依賴。 1805到1814 年則是旺盛的中期。貝多芬大部分有名的作品都誕生於此時期。 經過低谷之後,1819年的貝多芬顯示出晚期的創作特徵,自省而神秘, 作品規模進一步被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