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拉姆斯】(Johannes Brahms)1833-1897
德國十九世紀後半葉最卓越的、古典樂派最後的一位作曲家。
1833年5月7日布拉姆斯生於漢堡一個職業樂師的家庭裡。
他童年生活十分貧困,十三歲便在酒店裡為舞會彈伴奏,
在劇院幫助父親演奏。與此同時,為了多得報酬,
他還寫了不少沙龍音樂作品,包括多種舞曲、進行曲和管絃樂曲改編曲等。
他曾從師戈賽爾、馬克遜學習鋼琴,一生中交遊頗廣,
尤其得到舒曼夫婦及約‧阿希姆的賞識與支持。
他是創作與演奏並重的作曲家。但他沒有進過音樂學校,
靠他自己的勤奮好學、
他的卓越才能和對自己所獻身的事業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覺悟。
他的成熟的作品證明了他掌握著登峰造極的藝術技巧和才華。
他的作品兼有古典手法和浪漫精神,極少採用標題。
交響曲作品中模仿貝多芬的氣勢宏大、筆法工細、情緒變化多端、
時有牧歌氣息的流露,而仍帶有自己的特點。
他重視奧地利民歌,曾作有九十餘首改編曲。
所作形式繁多的重奏曲,提高了室內樂的地位。
此外,他還作有二百餘首歌曲、四部交響曲、
一批鋼琴小品與主題變奏曲、
協奏曲,其中以《D大凋小提琴協奏曲》、
《a小調小提琴、大提琴雙協奏曲》最為著名。
六十年代,他定居維也納,把當時歐洲這個音樂中心作為他的第二故鄉。
l897年4月3日他在維也納逝世。
布拉姆斯的交響曲的構思之宏偉和規模之龐大,
與他的前輩有很密切的聯繫:他的音樂戲劇性可說來自貝多芬,
對民間歌曲、舞曲等體裁的興趣顯然傚法於舒伯特,
他個人熱情的敘述音調,則使他更接近於舒曼。
他繼承貝多芬交響樂的傳統,
吸取了深刻的人道主義和熱烈的愛國主義精神,
著力表現時代的精神風貌和鬥爭生活,
他的作品成為繼貝多芬之後西歐交響音樂的傑出典範。
如果同奧地利交響樂作曲家布魯克納相比較,
布魯克納的九部交響曲好像都是從一個統一的結構派生出來的,
而布拉姆斯的四部交響曲卻各有其不同的思想內容,
各自形成一部獨特的音樂戲劇:
《第一交響曲》象史詩那般宏偉,
可以看到貝多芬"從黑暗到光明"的構思的強烈影響;
《第二交響曲》是風俗舞蹈性的抒情詩;
《第三交響曲》是一曲悲壯的頌歌,但它的戲劇性的終曲卻令人神迷心醉;
而《第四交響曲》的戲劇性發展則幾乎達到古典悲劇的境界.
就其歷史功績而言,在德國音樂史中,
人們時常把布拉姆斯同巴赫與貝多芬相提並論,把他們比作三個主要支柱,
即根據巴赫(Bach)、貝多芬(Beethoven)
和布拉姆斯(Brahms)姓名的第一個字母總稱為"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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