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敬告讀者: */
/* 以下所載文章,見於..... */
/* 民國88年 7月 8日星期四 */
/* 中央日報第19版【大千世界】<躍動的旋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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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 以下言論,不代表在下的立場。 */
/* 是非真假,請多了解各方議論,再自行定奪。 */
◎劉玉皙
《標題》 音符也重男輕女? 維也納愛樂與兩性平權觀
154年來,維也納愛樂堅持不收女性;直到97年,方才
性別壁壘,開始聘用女樂師。而在1999年,該團在面對美國
婦運團體的質疑時,「大方」地表示,他們已撤除性別歧視
心態,將女團員人數擴增為兩倍:由 1名增至 2名。而且,
這 2名都是豎琴手。
《前言》
若說古典音樂的「麥加」在維也納,那麼古典音樂愛好
者的聖堂,就是維也納愛樂了。對於愛樂者而言,沒有維也
納愛樂的新年音樂會,新年就不是新年;該團特有柔軟且齊
一的頂級音色,有無數演奏者與學生膜拜頂禮;該樂團與無
數傑出指揮家的合作傳奇,有無數錄音版本,無數樂迷流傳
複誦。在古典音樂界,維也納愛樂的角色早已不僅限於「世
界頂級樂團」,而被轉化成一種精神、一個模範,一種支撐
歐洲文化驕傲的堡壘。
《非女性的古典音樂本質》
然而, 154年來,維也納愛樂(以下簡稱為〝維愛〞)
堅持不收女性;直到97年,方才性別壁壘,開始聘用女樂師。
而在1999年,該團在面對美國婦運團體的質疑時,「大方」
地表示,他們已撤除性別歧視心態,將女團員人數擴增為
兩倍:由 1名增至 2名。而且,這 2名都是豎琴手。
回顧96、97年維愛與外界對於性別壁壘的爭執,維愛一
直採強硬立場;若非奧地利官方威脅將斷絕其經費補助,維
愛是否會讓步還很難說。97年時,維愛團長曾表示,女性要
生兒育女, 2年的育兒假對於樂團而言是沉重的負擔,所以
為了維護維愛的演奏水準,聘用女性是不可能的。在要求企
業給予女性同等的工作權時,企業往往也主張,女性的育兒
假會增加勞動成本,因此平等的工作權是不可能的。營利性
的企業與非營利性的藝術組織,竟有這麼眾口一致的時候!
看來在本質上,維愛的女性聘顧問題跟藝術界外的兩性平等
工作權之爭,似乎是相同的。
然而,如此簡單的理解,有忽略此事件之特定文化脈絡
之嫌。首先,伴隨著不收女性的傳統,維愛從不公開招考團
員,其成員皆來自於奧地利國立歌劇院樂團;而維愛所使用
的樂譜上,有數代傳下來的弓法、指法、眉批,連團員所使
用的弦樂樂器皆為同廠同年份;再加上,維愛師承自歷代名
指揮如卡拉揚、伯恩斯坦、幕提、祖賓梅塔的驕傲,與其視
維愛為一個「職場」,還不如視他為特定行業中一個頂級之
「俱樂部」、「兄弟會」。若無此封閉性,維愛就無法進行
其「意義再生產」的工作,這是與企業不同之處。當然,想
必愛樂者會抗議,以上所列維愛之種種政策,只是為了塑造
其同質性強的純淨音效,無關政治;但若我們只把美學視為
一種絕對價值,而忽略其生產和再生產過程中,所可能存在
的種種幽微的權力運作,那麼就實在和文化研究的基本立場
背道而馳了。
《源自男女不平權》
而且,在古典音樂裡,這種建立「純正男性意義」的迫
切感如影隨形;而這種急切感不是根源自男性音樂家,竟是
深植在古典音樂本身。就音樂的基本操作概念而言,「男性」
對應大調、強拍、「正常」終止式,「女性」則對應小調、
弱拍、變化終止式;而20世紀以來,便常有音樂史家表示,
「男性的」音樂,如貝多芬、布拉姆斯、巴哈,是有力、均
富且宏觀的;而「女性的」音樂,如莫札特、蕭邦、舒伯特,
便是易感、微觀、可供玩賞的,兩者意境高下有別。在此我
們看到社會性別(gender)再一次地強力運作,先是用種種
論述將古典音樂提昇至絕對「客觀」的價值地位,再以頌揚
邏輯、結構的「男性」美學標準,掩蓋其罹患性別盲的事實,
進而質疑女性樂師或作曲家在此領域的表現。因此,即使撇
開樂師的生理性別不談,一向被視為純粹美學的古典音樂,
其本身就可能是非女性的。
然而,就如同權力離不開身體,壓迫離不開其物質基礎,
古典音樂裡的性別政治產生的原因,也是基於古典歐洲以來
經濟上、社會上男女的不平權結構。社會對女性承擔家庭照
顧者角色的期待遠大於做一個音樂家,因此縱使上流社會的
女兒常學習演奏樂器,但那是為了家庭娛樂之用,外界的教
育資源、就業(演奏和比賽)機會都不支持女性成為一個專
業樂師或作曲者。16世紀的 1本社交名流手冊上就說:「你
能想像女性打鼓、吹笛、吹小喇叭的樣子嗎?那不是人想看
到的畫面,因為那會妨害女性在經濟上被擁有,也損及她本
身溫和的氣質。」這或許說明了,為何維愛的女樂師僅限於
豎琴手,而非其他較常見之管弦樂如提琴、銅管;也顯示出
維愛的性別壁壘風波,實可追溯至古典音樂傳統的性別政治。
《台灣的另一種性別政治》
當然,這個事件對於台灣人來講是不可思議的,因為古
典音樂在台灣的文化脈絡裡的位置,其涵義大不同於歐洲。
透過傳媒行銷,台灣人所熟悉的古典音樂家形象,是微露香
肩的女小提琴家穆特,或減肥後楚楚可憐的歌劇女王卡拉絲;
而且台灣的音樂科系學生超過 70%是女性,台灣人很難想像
怎麼會有不錄取女性的古典音樂樂團(否則這麼多畢業生怎
麼辦?學音樂不是本來就是女生的事嗎?)。然而,這不是
說明性別盲在台灣的古典音樂界裡不存在,而是性別政治以
另一種形式存在於台灣的古典音樂和音樂教育界裡。
約18年前,隨著山葉音樂班之類的營利性連鎖兒童音樂
班的引進,台灣家庭興起讓孩子(尤其是女兒)學音樂的風
潮。於是台灣家庭最常見的景觀便是:家長忙接送,兒子學
心算,女兒學鋼琴。由於「古典音樂」正好貼和台灣人對女
性特質的文化想像,社會大眾聆聽古典音樂是訴諸感性(或
消費其階級象徵)而非欣賞其結構美學;而且我們未曾經歷
那個古典音樂界積極建立「純正男性意義」的過程,因此學
音樂被視為增加女兒在婚姻市場上附加價值的手段(常有人
說「學音樂的女生比較有氣質」)。即使男孩女孩都有可能
學習音樂,在選擇樂器上依然有明顯的性別區隔:家長或老
師會建議女孩選鋼琴、小提琴,而非管樂或大提琴,因為後
者的「演奏姿勢較不好看」。演奏樂器還只是叩門音樂界,
進而學習指揮或作曲的女性更是少之又少,女指揮不是被質
疑天份不夠「全面」就是「經驗不足」,只能委身在教育體
系,而不是在正式之演奏團體中大放異彩。
《古典界的新性別機制》
而且就經濟上而言,由於台灣沒有如歐洲一般完整且官
方支持的美學教育體系,讓兒女學音樂需要一定程度的財力;
而家庭之所以願意投資女兒學音樂,有一個主要原因是:期
待女兒也能成為一個鋼琴老師(或其他樂器之演奏指導者),
如此一來,投資就能在未來得到穩定且不錯的回收(雖然通
常是父母投資,女兒自己享受回收成果)。這也是由於社會
上對女性的傳統角色期待所致,因為在家裡教授鋼琴,被視
為家庭主婦最好的副業。雖然在某種程度上,這一點也弔詭
地反轉了經濟不平等的性別機制(一個女人或主婦,將可享
有更方便、更優渥的財富累積途徑),但長期來看,這也阻
止了女性成為一個專業演奏家。因為,長期負笈海外和四處
巡迴演奏,將是成為一個頂尖演奏者的基本條件。
談完性別機制在音樂教育中所扮演的角色,也許我們可
以問,那麼可不可能在台灣的古典音樂界裡去除其性別盲,
重新建立女性音樂的領域?當然,如前所述,在台灣的文化
脈絡中的古典音樂,其意義大不同於歐洲,這裡的性別機制
很大一部份是根基於物質基礎和再生產關係;然而古典音樂
特有的、講究邏輯的美學依然存在,其「超然」的絕對美學
地位不容取代。因此女性似乎很難再藉由傳統之古典音樂表
現方式再去「多說一些什麼」,這或許也是古典音樂界不像
流行或搖滾音樂界,有那麼多被貼上「具女性意識」標籤的
女樂手的原因。然而,隨著音樂〝商品化〞的必然,女性特
質的確在古典音樂的行銷上有著相當的利多,也許這反而將
成為內爆性別機制的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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