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uzz_Service 看板]
作者: rodgers (快窮死的鴨嘴獸) 看板: Buzz_Service
標題: [判決] yingyi1030申訴clmusic版主ChaosCreator刪文未提出說明案
時間: Mon Nov 14 20:54:50 2005
判決:yingyi1030對clmusic板主ChaosCreator之申訴案,
茲判決如下:
(1)判定原告yingyi1030之申訴無效,此案駁回。
說明:首先請使用者yingyi1030詳閱Buzz_Theater版中 關於版主權力義務之規定
其中有這幾條:
一、責任
(1) 板主有責任對所管轄之看板,進行維護,若有不當之文章需儘快處理。
(2) 板主有責任引導版面風氣及討論。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若有不適當者,有權依情節輕重而為下列之處置(註):
a. 將不當文章加以砍除
使用t標記,再ctrl + D,可以刪除文章且不扣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
使用d砍除,刪除文章並扣除作者發表獲得之P幣,並可選擇是否給予劣文
之處分。
(3) 文章保留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某篇文章是否值得保留。
根據以上諸點,版主ChaosCreator砍除您的文章並無不當之處,亦無事前告知
甚至說明原因之義務或責任,若使用者認為版主管理之作風有不公或偏頗不妥
之處,可逕行至Buzz_NewBd版提出罷免案訴諸公決。
以上為組長之裁決,如果雙方有不服可以上訴至組長會議/PTTLaw。
正本:yingyi1030 ChaosCreator
副本:clmusic版
2005.11.14
視聽劇場 音樂/舞台區小組長 rodg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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