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ticrist (When Autumn Storm Come)》之銘言:
: 1.甲方不喜歡樂團被翻譯成合唱團
: 2.乙方並不在意樂團被翻譯成合唱團
: 3.甲方認為合唱團應該正名為樂團
: 4.乙方並不堅持合唱團應該正名為樂團
: 5.乙方並不堅持合唱團應該翻譯成合唱團
: 所以甲乙兩方的共通點就在於:樂團可以被正名為樂團
: 那就對拉!根本半點矛盾也沒有嘛!那幹麻在這裡爭阿?
基本上您說的都對
但是這不是一個「正名」的問題,只是一個習慣罷了
假設我就是乙方好了
把Nivarna變成(或是翻譯成)超脫樂團,大家都看的懂?
如果是 超脫合唱團,大家就看不懂了?
不管翻譯成合唱團或是樂團
他都會放在西洋流行音樂區裡面N開頭的那一個位置
不會放在爵士、古典或是國語、東洋等等其他的地方
並且,在西洋音樂區,無論是古典流行或是爵士...
他們放的方法都是按照英文字母排列
無論有沒有中文翻譯,因此如果不懂得26個英文字母,就算「正名」為樂團
也毫無幫助。
想找貝多芬久大交響,妳只能在B開頭的古典音樂區找,絕對找不到「貝」開頭的
我再舉一個例子,去中華路佳佳唱片買西洋搖滾CD是看不到中文測標的
他們通通把沒包測標的另一面朝前面,因此你完全看不到中文翻譯
去TOWER、FANC、誠品也一樣,他們會替每一個團體藝人設立一個牌子
上面寫上他們的原名,可沒有什麼樂團合唱團的,怎麼大家去那種地方完全不會搞錯?
另外一個問題,相同的,Nirvana怎麼不翻譯成「涅盤」要翻譯成「超脫」?
Smashing Pumkins翻譯明明不是「非凡人物」,他們怎麼不直接翻成「壓碎南瓜」?
這樣的差別遠遠比樂團VS合唱團來的大..
要爭這個,還有的爭,BACH到底該翻譯成巴哈還是巴赫?這對古典樂迷來說
一點都不構成困擾,他們會找J.S Bach,外面的中文測標拿掉之後通通都是
J.S BACH管他什麼翻譯?
當然,我個人完全不在乎樂團合唱團的,但是這個問題本身並非有那麼嚴肅到「正名」
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如此嚴肅,如此令人不爽,我只能說開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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