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natasia (海邊漂來的翻車魚)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以上兩篇...
時間Fri Jul 7 23:41:39 2006
如果說po出姓名沒有錯
那我想請問假如是ptt此站"站規"規定不能po出姓名呢???
那還能不能po??
我想大家可以去theater版看lovegygy版友的文章
這就像,注音文不犯法
但是如果版規規定禁止注音文,那大家能不能撻伐?
不是保護消費者就可以鞭責員工啊~~更何況現在記者抄來抄去
有種BXXXXXXXXXXXXXX就去投書媒體
到時候又扯到ptt身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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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了
我要跟
無糖綠做好朋友~~~mu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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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1.112
推 ivysky:內文提及姓名的文章,將依批踢踢實業坊BBS站方規定刪除. 07/07 23:52
推 ivysky:謝謝板友指正. 07/07 23:52
推 foone:基本上PTT的規定因有權者解釋而異,在這還是當觀眾較好 07/07 23:57
推 ivysky:該篇刪文,其實亦應原作表示:願被刪文也不願除去該文姓名. 07/08 00:26
推 ivysky:經板主群討論,本板認為除去姓名仍不妨礙消費者權益之爭取, 07/08 00:31
推 ivysky:故將原文移往精華區暫保留,板文先刪除,原作修文後仍可重PO. 07/08 00:33
推 lawcloud:不牴觸站規的部分以板規為優先適用 07/08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