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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有版友提到假扣押的部分,用推文回答太麻煩了,再粗略說明一下好了。 除了上一篇文章提到關於民事訴訟及刑事訴訟外,還有一個執行法院處理執行事件。 就是說,大家就算拿到民事庭法院的「確定判決」,還是沒辦法直接執行被告的財產, 被告如果願意拿錢出來還最好,就怕他耍賴根本不想還, 使出脫產那招(很抱歉我不知道大家到底損害的金額有多大,爬文好像是幾萬元左右) 一但被告脫產,那張法院的確定判決就等於是廢紙一樣,只能當壁紙Orz 所以,為了防止這種事情發生,法律賦予一個暫時性的保護措施, 就是大家可以提出假扣押的聲請,「假」代表暫時的意思→暫時扣押住被告的財產。 這樣在那幾萬元的額度內,被告就無法自由處分了,防止他轉帳轉光光。 可是法律也怕有人隨便亂用,會造成被告可能在被冤枉的狀況下,卻因假扣押造成損害, 所以法院通常會在裁定書上要求提出聲請的人,必須提存擔保金(通常是1/3)後, 才可以假扣押被告的財產。依經驗,嗣後想拿回那筆提存金,還要耗費一番功夫咧Orz 以上,再供大家參考,希望大家看完以後,不要對我國法律失去信心啊@_____@ -- 快樂要分享 才能加倍快樂~~~ 寂寞要分擔 就不會感覺寂寞!!!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247.134
sepber:如果"她的朋友"看到這些文章,會不會先做出 218.164.117.57 03/26
sepber:一些防範啊? 218.164.117.57 03/26
kyin:我剛剛也是這麼想耶!不過我還是相信壞人會有壞報的218.175.188.167 03/26
FunnyChen:可以申請扣押她的薪水!221.169.193.252 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