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reendream (我愛挪威那)
看板BuyTogether
標題Re: [情報] ilovehow事件-報案實況說明
時間Mon Mar 28 19:36:34 2005
在案件移送前移送後都可以談和解,
要移送案件之前,有時會考量犯罪嫌疑人的"犯後態度",來決定是否移送及罪名,
但最後是否會起訴,或以何種的罪名刑度起訴則是由檢察官來決定,
和解與否是影響警方移送,乃至檢方起訴的一項重要因素。
對質筆錄通常是在雙方各說各話,而且沒有明確的證據下才要進行的程序,
板友們已經提供如匯款資料時間等蠻明確的證據,所以不須做要再對質。
剛剛看了一些文章,我對於警方找出ilovehow真實身份一事倒是蠻樂觀的,
從ilovehow在中山BBS仍用原ID名稱合購,甚至回信解釋一事研判,
他應該不是詐欺老手(如詐騙集團所有資料都是用人頭),
縱使i在ptt上註冊的資料不實,但由大家所提供相關如銀行帳號、手機、地址、電話
、還有疑似的奇摩帳號,資料不算少,
向銀行、電信業者調閱開戶、資金、帳寄、電話申等人等資料,應該可
很容易交叉比對出ilovehow的真實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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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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