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aeriel:謝謝~<_ _> 140.122.37.61 03/26
是路人一枚Orz...
不過剛有查了一下報案的問題...
http://www.tcpsung.gov.tw/cybercrime/
這個是台北縣警局的電腦網路犯罪服務網有一些資料...
在"常見問題集(FAQ)"之中有提到...
依據上警刑字第0930029690號函規定「一般網路犯罪,
以網路犯罪被害人現住所(優先)或戶籍地之警察機關為第一管轄機關」,
若您現居地不定,其次「以網路犯罪被害人上網發生權益受損之上網所在地之
警察機關為管轄機關」。請先依您的「現居地」->「戶籍地」->「權益受損地」
前往報案。
依「單一窗口作業」相關規定,任何警察機關都受理報案,故你可以至轄內任一
警察機關報案,惟仍會轉至管轄警察機關偵查,反而會比在住處附近之警察機關
報案稍慢(因公文程序),故不需特別至他轄報案。若您至他警察機關報案,仍會
轉由所轄警察機關偵辦, 同時在二個以上的警察機關報案,將會將併案以公文
或陳報單方式交由你住居所附近之警察分局處理,以免人力重複的浪費。
不知對你們有沒有幫助...
但請你們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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