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ewi (第二次的新鮮人)
看板BuyTogether
標題Re: [情報] ilovehow事件-和解?請法律解答
時間Sat Apr 2 00:34:04 2005
我有一個問題...
這次合購的團員這麼多
所以是說只要其中有一人不想合解
她就勢必會留下記錄 還是整個團一起算...
大多數人想合解就一定要一起算合解?
因為過了這麼久 我也不想要包包了
我只想讓破壞遊戲規則的人留下可以讓她後悔一輩子的記錄
※ 引述《linlinlinlin (哈哈....終於...)》之銘言:
: 剛剛吃飽心情好..突然莫名接到電話...說他是來談和解的..
: 一開始覺得他還態度OK啦~說抱歉阿這麼晚還打電話過來阿..
: 不過後來講的話就開始大聲又理直氣壯了~叫我現在給他帳號阿..他要退錢啦
: 不想讓我們覺得他們是存心騙我們的錢阿!!((#‵Д′)難道不是嗎?)
: 我說現在可能沒辦法馬上做決定喔!(因為心裡想還得看看合不合法律程序!)
: 他說那你們就是也不急著拿錢就對了...他說他們很急(=''=那之前怎麼一點都不急阿)
: 他說他們今天去過地檢署了~檢察官說可以談和解或者是把貨物交給大家~
: 因為他們那邊不希望再有買賣的行為交易了...所以他要來談和解
: 我的立場是 a.希望可以幫Olive包&Fin靴團友要錢回來
: b.不過希望如果可以讓他留個案底給他個懲罰當然也是最好!!!
: 不知道就法律上現在應該要怎麼做才好????
: 1.有辦法A.B都達到嗎??是指不要和解~然後用附帶民事的方法嗎
: 2.現在和解的話:私下解決就可以了嗎??有法律效力嗎???
: @@ 這樣是不是他就不會有案底拉
: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忙建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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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現在實在是一把火在燒耶....想想他們剛才是在大聲個屁!
: 理直氣壯個什麼勁..................我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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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隊長九點有打電話來~問我們有沒有見到ilovehow上站?
: 他說網咖老闆晚上看到ilovehow又出現在網咖了~所以義務打電話去報備一下!
: 他雖然訝異老闆可能看錯了...不過還是跟我們說一聲...
: 照現在這個樣子看來~ilovehow應該大搖大擺的在外面晃!!可能還用guest在版上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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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隊長又來拜託大家做筆錄了!!!!! 他說這就是對他最好的答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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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4.17.41
推 kyin:我也是...我寧願錢不要了也要讓他留下案底 220.143.127.42 04/02
推 fafan:基本上,和解沒有刑事上的效力,還是可以提出告訴218.174.150.210 04/02
→ fafan:私下的和解不能民事強制執行,又,要留下案底的話218.174.150.210 04/02
→ fafan:必須是警方有移送到檢察署才會留下案底的樣子218.174.150.210 04/02
→ fafan:而且,詐欺罪根本就不是告訴乃論阿.沒法不告就沒事218.174.150.210 04/02
→ miwo:我也是不想要錢因為他的行為關乎到整個合購版安寧了218.166.194.253 04/02
推 jessicax:而且浪費大家的時間跟精力! 211.74.64.104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