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asha (爆炸吧)
看板BuyTogether
標題Re: [情報] ilovehow事件-和解?請法律解答
時間Sat Apr 2 02:07:06 2005
※ 引述《kuomeijane (ﳿ︠)》之銘言:
: 有想過前科的意思嗎
: 這個案子雖說是牽扯到詐欺
: 但是牽涉的金額非常的小 就算是5萬元好了
: 這個人如果判刑確定就是有前科喔
: 可能工作難找 嫁人有困難 可能要面對很多問題
這是他自己應承受的後果
就我自己的立場來說 我一點都不同情他 還想跟他說一句"活該"
偷一塊錢也是偷 騙一塊錢也是騙
這跟金額大小一點關係也沒有
: 我只能說 比起刑法上要處罰很多惡性重大的犯罪
: 這個人所犯的 不至於不可饒恕 更不至於要以往後的生活來抵賠
: 檢察官或許要少一事叫大家和解 或許他有可能作成不起訴處分
: 總之 大家原意是要把錢拿回來 和解就可以做到這樣
: 另外 合購版不是講求良善的地方嗎
: 把一個沒有前科的人變成有前科 以後可能循環犯罪
: 比起大家一個報仇的痛快 和解是不是一個比較明智的選擇
: 不管他有沒有痛哭(聽說是沒有) 這次 他應該是嚇到了
: 應該也有學到教訓了 大家是不是就可以到此為止了呢
講求良善並不是一定要婦人之仁
如果大家不講情面的話 一開始就不會給他這麼多時間跟機會
何況也不是一開始大家就一定要告他 一定要讓他有前科
他自己做錯事情 又不願意在大家還願意息事寧人之時出來解決
現在尋求法律途徑卻要認為版眾咄咄逼人
那法律到底是用來幹嘛的呢??
: 我實在很不喜歡以刑逼民 刑法不是這樣用的
: 有報案的人 再想一想吧 如果可以接受 我建議還是和解好了
: ===============================================================
: 那我再補充一點吧 如果法律見解有錯 就請過路的指教一下
: 如果你們要自訴 一定要請律師 目前聽說行情價是55000.-
: 大家可以合請 這就是一個成本了 打贏了律師費還是要自己付
: 如果要公訴 就是要檢察官起訴 那就是他要衡量的了
: 有舉證的問題 有違法性大小的問題 我不清楚實務怎麼處理這樣的案子
: 有沒有可能起訴是一個問題
: 如果走民事 依前面那位的說法 曠日費時
: 當然 如果考慮到那個詐欺主購也在看文章 我是應該要寫很有可能起訴
: 寫到這 我也不知道要講什麼 簡單說
: 損失很小 傷害很大 成本很高 最後可能得不償失
: 就算那個主購還在一旁竊笑 但是這樣的人 終究要對自己的人生負責
: 只是現在他還太年輕 可以的話 讓他多一次機會吧
訴訟費用的問題的確是需要當事者們去協調的
是不是真的要告 又或者因為時間與金錢上的因素決定和解
那都是當事者們自己的權利
但我覺得你這樣的說法
好像是意指這個事件中受害人若是決定要提起告訴就是得理不饒人
不給他機會 只想要報仇?
於情於理 或者就法律上來說
他這種行徑都是不對的
受害的人難道就只能選擇和解 不然就是變相的加害他?
受害的板友決定應該要如何做
我想我們旁人沒有插嘴的份
也沒有直指受害版友是不是該適可而止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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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45.196
推 jolinboy:沒錯!!當事人才有權利..畢竟我們不是受害者 218.170.48.229 04/02
→ jolinboy:受害者以他的考慮後決定的事..應該尊重!! 218.170.48.229 04/02
推 linlinlinlin:人家也只是發表意見啦..大家不要太衝喔^^ 220.133.32.134 04/02
推 lydie:大推此文,說得太好!一開始就給他不少時間和機會 220.228.65.49 04/02
→ lydie:自己不愛惜自己,就算被原諒也只是浪費給他的機會 220.228.65.49 04/02
推 sihime:看完文 我覺得K是snake的一份子...192.192.120.235 04/02
推 bhc:講的好!雖然我是路人,沒資格左右大家的意見,但是 219.68.41.161 04/02
→ bhc:那位心腸好的仁兄可有想到前科、記錄這些是為了什麼 219.68.41.161 04/02
→ bhc:而存在的?你可以選擇相信有前科的人,但是不能抹煞 219.68.41.161 04/02
→ bhc:其他人對有前科的人相信不相信的選擇權 219.68.41.161 04/02
推 Arielee: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壞人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吧:p 61.62.136.5 04/02
推 niny:推!!218.166.215.238 04/02
推 swtgirl:敢作就要敢當,這是她自找的。220.139.151.128 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