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remembered (風聲鶴唳"鳥"木皆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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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情報] ilovehow事件-和解?請法律解答
時間Sat Apr 2 21:04:39 2005
※ 引述《FunnyChen (nu skin新手,請多指教)》之銘言:
: 1、只要事件鬧到去報案,不管罪名最後是否成立,警察局就會留下記錄,
: 這個一般稱為案底。
: 2、民事部分建議和解,訴訟曠時費日勞心勞力,錢拿得回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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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點是要進行有強制執行力的和解(有一定要件),不能隨便。
: 對不起我民訴念得不好,要件請強者來解釋吧。
: 記得這段時間的相互聯絡的費用,各位精神上的損失也要一併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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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各位應得的!
一、民事賠償的部分,能和解,的確是比較快的途徑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
1.大家可以請求高一點的金額(畢竟和解不受民法上損害賠償的限制=>待會說)
例如兩倍以上(我個人覺得其實不算過份=>待會說)
如果大家要三四五倍當然也可以啦^^;;;;;
不過其實我覺得兩倍挺合理的(待會說)
畢竟除了錢拿回來之外,還必須要給他一點懲罰
2.我建議還可以要求他寫個道歉啟事 或者是悔過書
自己公佈他的姓名跟學校 然後置底放在合購版底下 放個半個月之類的
這種人必須接受譴責 而不是回個錢大家就摸摸鼻子算了
當然 各位要他登報也可以啦^^;;; 不過這樣可能當事人不會同意 金額太大
總之 我覺得懲罰這方面 是一定要的
3.和解記得要訂限期履行的期限 跟公證 提醒一下
二、如果要打民事訴訟
1.請求權基礎的話 我大概講一下(看不懂的就算了^^;;;)
有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請求權226
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 至少財產權的話 184 一項前段就該當
如果用九十二條解除契約 就會有不當得利
2.上面聽不懂其實沒什麼關係
不過...
前面有人說要請求精神賠償...
其實 財產權的侵害 即使有非財產上的損害(就是精神損害)
我國也沒有慰撫金的規定
可能要朝名譽受損 例如報紙的刊登 把受害者都說成笨蛋 之類來發展
不過成立恐怕也困難
而在債務不履行的部分 在法律的角度 是以履行利益為上限
加上一些打官司的車程 時間花費 頂多一些固有利益
總之 賠償的金額 頂多十多萬
而且 前面有人說的訴訟費用可以請敗訴的被告負擔
這個部分 一二審的律師費 是不算在訴訟費用上的
3.不過 如果當事人不肯賠償足夠的損害 我覺得這場訴訟
也不單是拿回錢這麼一件簡單的事了(待會說)
4.如果要打官司 建議打附帶民事訴訟
程序的部分 金額低於十萬 應該會走小額程序 不至於太麻煩
況且證據確鑿 那女人是輸定了!
5.但是我覺得,和解以兩倍的錢和解,對那騙子應該是很合理的
因為,他如果要打刑事訴訟,必定有律師花費,訴訟程序費用,
還會留下前科,連同賠償,加起來也未必少於二十萬。
如果以兩倍金額和解,對他來說其實蠻划算。而且,也有懲罰的
功效存在!!!!
三、我要呼籲所有的版友
其實這整件事,根本不單單是受騙的人的事了!!!
1.各位想想,新聞報出來,把這群大學生形容成一群笨蛋,會有多少
不肖之途,正看著合購版,準備伸出手來撈錢呢?
如果,這整件事,受害者就拿回原來的錢,摸摸鼻子就說算了,對
於騙子來說,以後可以再騙,被抓到,頂多還錢,不用賠太多。甚
至沒被抓到的話,就賺了一筆。這樣的事,會有多大的後遺症?
2.所以我的最終建議:
請她賠超過兩倍的錢,除了賠償之外,也給予她懲罰,沒賺到,反
而還虧錢。
如果她態度惡劣,或堅持不賠,那麼,就告吧!!!!!
如果真要走這一步,關於訴訟費用,我的建議是,大家合購都有繳
聯絡費吧!主購有時有剩,或者是大家一次繳個十元,只要主購同
意,大家一起發起,每天交易量這麼多,也足以湊到訴訟花費。
小額不一定要請律師,如果要,其實現在有法律服務團體,我不知
道資格是怎樣,不過可以用比較低廉的價格委任律師。另外,選任
律師注意一下,記得找個能夠體會這種影響交易安全的案件的人吧
!
最後,我建議接電話的人能夠錄音,他那種爛態度,都是證據的一
部份!如果她態度這麼差,且記得強調這種人對整個互信制度的合
購版交易安全的影響有多大,而且他已經是一騙再騙,朝向惡性重
大,不要只是個緩起訴就算了...。
強硬一點,這是我們大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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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讓這女人知道
我們可是一群 既有腦又兇狠的"公立大學高材生"呀!
誰都可以惹
千外別惹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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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7.11
推 shinstar:ㄟ 同學 固有利益是指在227加害給付時 身體權等 211.21.113.52 04/02
→ shinstar:受侵害 不是指說什麼花費的車資這種東西@@ 211.21.113.52 04/02
推 unremembered:應該是固有利益的一部份 固有利益不限於身씠 140.112.227.11 04/02
→ unremembered:體權,況且,身體權是非財產權侵害,是227ꐠ 140.112.227.11 04/02
→ unremembered:之1。車資不會是履行利益的一部份。 140.112.227.11 04/02
推 Lengt:推第三項第1點 很重要的...sigh 61.64.150.95 04/02
推 unremembered:固有利益指自己本有的財產受的損害,譬如東 140.112.227.11 04/02
→ unremembered:西的毀損,侵害到原有的其他財產 140.112.227.11 04/02
推 orenage:政府不是有設一個幫沒錢的人打官司的團體嗎?要不 59.104.124.37 04/02
→ orenage:要去查看看,有沒有符合資格哩... 59.104.124.37 04/02
※ 編輯: unremembered 來自: 140.112.227.11 (04/02 21:42)
推 unremembered:如果是身體受傷,是財產損害,非身體權。 140.112.227.11 04/02
→ unremembered:我說的團體就是政府社的那個,如果是台大法 140.112.227.11 04/02
→ unremembered:服,恐怕講的都跟版友說的差不多 140.112.227.11 04/02
推 minging:法律服務基金會....大家可以去請教一下 61.64.13.119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