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先說,每個縣市有自己的XX市(縣)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我猜想大概都
: 差不多,以下以台北市為例。
: 關於退費請見臺北巿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第六章《收費及退費》,第二十八
: 條至三十六條之規定。(已置於精華區)
: ───────────────────────────────────
: 其中第三十三條是退費之規定:
: 補習班學生繳納費用後離班者,補習班應依下列規定辦理退費:
: 一 學生自繳納全部費用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預收費用於約
: 定實際應繳納費用總額百分之三十之額度內,得不予退還,超
: 二 學生實際上課期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全期費用
: 之半數。
: 三 學生實際上課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所收取之費用得全數
: 不予退還。
: 前項繳納費用以全期實際約定繳納金額為準,不得扣除補習班訂定之
: 補習班所收取之代辦費應全額退還。但已購置成品者,發給成品。
: ───────────────────────────────────
: 你說:「去年十月開課上到今年五月,五月至七月總複習。」「老師在上禮
: 拜身體不適請假住院,已經決定換老師了。」「這中間已經停了兩個禮拜的課。」
: 先看一句:「我報名單科一年23000 + 總複習3000。」請問補習班是一起收
: 二萬六千元(訂立一個契約),還是先上完二萬三千元的這期,再視學生是否參
: 加總複習班而再交三千元(先後訂立兩個契約)?我之所以問是因為這牽涉到「
: 實際上課期間」之長短,會有不同的結果。
乙補習班只說有報名甲老師的班 甲老師的總複習班可以以3000元的價格優惠
所以我當初就直接繳26000元了 詳細情形乙補習班並沒有交代清楚
: 不如你先回PO我這個問題吧!有點晚我也想睡覺了。期待你的回文,我會
: 盡我所能的繼續把這題解下去。
: 啊,我順便問個問題也請你回。當時你因為這位名師(姑且稱之為甲)而不
: 惜花大錢報名該補習班(就叫做乙吧)。在你報名時,乙補習班有保證提供的是
: 甲名師之授課嗎?
我報名的時候 我報名甲老師的班 每年報名甲老師班的學生 甲老師都會如期上完
甲老師在乙補習班已經教20幾年 從來沒有在甲老師的班 中途有換過老師
我報名的班 那個班的授課老師是甲老師 降算不算保證我不知道耶
還有,甲老師是乙補習班很大很大的招牌 而且那個科目在乙補習班只有甲老師上
至少我沒聽過在乙補習班有其他老師跟他上同一門科目 (或許有但我不知道)
再來 , 新老師是甲老師去外面找來的 不是乙補習班請來的的老師
: 還有,我先稱你及眾多的補習班學生為丙好了。甲乙丙的法律關係是:甲乙
: 間有一個雇佣契約,內容是提供第三人(丙)教學;乙丙間是一個補習的契約,
: 甲丙之間並無契約關係。
: 現在的重點就在於乙丙間的契約內容了!(不過我猜大概就是定型化契約,
: 然後一定有某些不公平的條款,如可能有「補習班有更換授課教師的權利」等等
: 的文字,但通常都寫得很小,不然根本就沒有告知丙這個條款等等等。都是我猜
: 的啦,詳情請你再多描述囉。)
謝謝你! 還有什麼可以需要我提供的嗎?
其實大部分的規定補習班都沒有講 所以我能提供的有限
還有 新老師還要再2個禮拜才開課 也就是說已經耽誤一個月了
對了 時數有問題
原本甲老師是1個禮拜2天 6點半上課一直上到10點(中間休息一下下而已)
6點考試(甲老師的考試) 甲老師5點半就會到 10點到11點老師會留下來讓我們問問題
現在新老師 1個禮拜只有1天 早上9點上到下午3點
中間休息時間會多少因還沒開課所以不清楚
謝謝你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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