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Xilam (Xilam)
看板Anti-ramp
標題Re: 有關劉毅英文........
時間Thu Mar 4 03:09:12 2004
※ 引述《tilldawn (臭豬)》之銘言:
: 我覺得補習班才不敢作這種規定
: 爸媽比小孩難騙多了
: 更何況這跟學生成不成熟有什麼關係?
: 很多時候根本就是補習班的錯
: 為什麼要怪罪學生沒有仔細比較?
: 有的補習班根本就不給你隨班試聽的
: 只給人看第一節的錄影帶
: 很多老師第一節都馬在打屁哈拉
: 醬子能夠聽出什麼鬼?
: 而且補習班的人都只會說好聽話
: 等到你繳了錢之後
: 對待你又是另一副嘴臉
: 不想補了? 不好意思喔不能退費了喔
: 學生聽到這個不會覺得被騙?
: 不會覺得很幹??
: 請Xilam別把所有想要退費的學生看成是白吃好嗎?
: ※ 編輯: tilldawn 來自: 140.122.217.55 (03/03 17:44)
: → BARGARYARLOO:嗯.......沒錯 有道理 推 202.159.187.28 03/03
: → may24:他大概是補習班老師之類的吧 推 140.128.115.34 03/03
看來你看不懂我的意思
補習班不是都是只會騙錢的
如果他們只會騙錢 那他們怎麼可能存在到今天?
再來 未成年之學生也應有報名的權力
但若要以學生因未成年 致使該報名無效
難道不會導致補習班將來採行只以家長(授權)報名嗎?
這無異是抹殺未成年學生自我決定的能力
誠如我之前的文章 補習班若無理 你可以爭吵
但不是每個補習班都是無理的
他們有他們的補習班管理規則(在北市 教育局即有明確法令)
依其規定 行其事
若遇無理補習班 的確有時需表示自己的堅持才產生效用
讓他們明確的知道他們的沒有立場 沒有道理
甚至在必要時刻 採取必要手段
在此 我是希望從一個不同的角度來想
我在補習班做過事 現在也有兼差補習班櫃臺
我不清楚其他補習班是否做事如我所處的工作場所般的明快
而我今天所要強調的不是 補習班的錯誤 不負責
而是 我們不能因補習班的錯誤不負責 致使我們採用非完全正確的方式的來處理
倘若 都以學生未成年來退費
是否證明了未成年學生的無行為能力?
是否抹殺了未成年學生的自我選擇權?
我不知道其他學生怎麼想
但是 我也是個學生 我覺得學生在這社會上已有受相當的歧視了
(至少已非是一個獨立的人)
如 學生信用卡的限制
而之所以會有這些限制(當然有些人會認為這是保護)
無非是為了希望(未成年)學生能不被傷害
但是 是否會因為有了這些限制(或保護)
導致 某部分的人依勢著:年輕 我是學生
所以 可以亂刷卡 任意退費(並非指wakka)
進而使得社會更不相信學生有獨立且對自我負責的能力
也因此剝奪了學生當一個獨立完整的人的權力
一個未成年的人 無法向自己負責 這是社會上的普遍觀念 並規定於法
而這個普遍觀念 目前已經被引導向
連一個已成年的學生 他可能有穩定收入
卻被社會認為他無法對其經濟生活來負責
進而立法限制其使用塑膠貨幣的權力
我害怕的是
那些大人 會不會永遠不認為這些小孩會長大
所以 當小孩未成年時 以其未成年為因 限制其行為能力
現在 以學生為理由 限制其管理經濟生活
未來呢? 會不會那些大人永遠有辦法有理由來限制年輕人
難道年輕人 就因為年輕 所以就是代表不成熟 無法對自己負責嗎?
我知道我扯遠了
但這才是我想說的重點
希望給一個不同的角度
來面對一些可能本來認為理所當然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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