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argain 看板]
作者: lovinit (haha) 看板: Bargain
標題: Re: [請益] 向補習班討退費問題~
時間: Thu May 13 20:33:45 2004
今天又去補習班一次了
是和當初和我接洽報名的人員談的
他們還是堅持 補教法規定的未達1/3課程是用"科目"數量來計算的
(指AB科已開課一半課程 共ABCDE科 所以已超過1/3)
我說我不能接受這種說法
但他看起來還是擺濫(表面很客氣 但說法很不負責任)
也沒有請主任來跟我說明(主任就在樓上)
讓我覺得 看我是學生沒辦法起什麼作用 所以不用太理我
後來 又說請主任報告老闆 要老闆簽呈才能決定退款
我想這很有可能也是藉口之一
為避免時間被他們拖過1/3 預計明天去消費者基金會尋求幫助
真希望有幫助 ><"
雖然事後不補習是我自己的問題 但條規總也要遵守吧 唉
註:補習教育法
第三十五條
補習班學生註冊後,因故離班者,應依左列規定退費:
一、學生自註冊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離班者,退還學雜費、講義費 ꄊ 及實習材料費之七成。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 ꄊ 者,退還學雜費、講義費及實習材料費之半數。在班期間已逾 ꄊ 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全期:我想不用多說是指日期 不是指科目吧
※ 引述《lovinit (haha)》之銘言:
: 事由是這樣的
: 去年12/27去研究所補習班報名(共ABCDE 5科)
: 當時我問過接洽人員 上課時間是今年3月到明年3月
: (當時是秋季班 我只可以旁聽 但我沒去 反正也沒自己的位置)
: 今年3/5 A科開課了(此科期間:3/5~6/25)
: 今年4/2 B科開課了(此科期間:4/2~6/28)
: CDE三科 是暑假開課的
: 因為覺得自己不適合 昨天我去補習班要求退費
: (根據教育部規定:all補習班 開課前可退7成 開課後未滿1/3課程退5成 其後不退)
: 昨天去補習班要求退費 照時間上來說 我應該可以要求退7成
: 但是他們的說法是
: 『AB科都已經超過一半了 當初AB科上課時你也已經領書了
: 領書就是視同開課了 所已經超過課程的1/3 已經不能退費了』
: 我問她『那後面的CDE三科根本還沒開課阿 照你這樣說 你應該退後面三科費用給我』
: (當然我知道這樣算是很莫名其妙的)
: 她說『當時你的價錢已經是優惠了 我們一科是14000 所以你已經賺到了
: 說真的 應該還要你退給我們 不是我們退給你
: 而CDE三科 那是暑假班 你報名的是春季班 暑期班只算是旁聽』
: 當然我還要繼續問下去 但是他們說
: "當時和你接洽的人員不在 所以要等她上班才能討論"
: 我就說要找他們主任 也說主任去開會了不在
: 昨晚當時和我接洽的人員call我
: 他只跟我簡單的說要去問主任幫我爭取
: 我說"我和你們有些認知不同 所以還需要在討論"
: 明天要去再談一次
: 唉~除了強勢和講理~
: 該怎麼讓他們退回錢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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