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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原po的情境.. 跟進去傳銷說明會不是很像? 2個小時間一直給予欺假的資訊 並且用計倆拴住消費者使其不得離開 而且消費者並沒有買到原先預定需要的產品 並不是消費者入門就指定要產品且迅速結帳離開 實在應該立法界定哪些產品有法定鑑賞期 或是推動優良誠實商店制度 這樣不肖的業者才不能亂搞價格 更何況幾乎都嚴重逃漏稅 隨便一查大台北市竟然有好幾十家都是這樣做生意的 很糟糕耶.. 那家店這樣已經起碼5年 如果說只能用烏龜心態自認倒楣 那也太沒天理了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引述《JeffyLiaw (一切都不重要了)》之銘言: : : 有的時候,肥羊自己也要檢討一下...@@ : : 信用卡簽名之前,看一下簽單上的內容,簡單一個小動作, : : 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就算店員刷兩次卡,沒有你 : : 的簽名的那張簽單,你是可以向銀行主張「對你不生效力」 : : 的;如果連空白的單子都簽得下去,其實很難要法律給你什 : : 麼保障。 : 是啊,肥羊本來就要檢討呀。 : (但我沒有罵原PO的意思) : 而且,我就是很希望因此大家來看consumer板, : 而讓眾多的「肥羊」們升級成為「山羊」(恕我比喻地很爛) : 所以,祝大家快快升級吧, : 跳脫肥羊的身份...... : ---- : 基本上,「肥羊」是笨笨的給人家騙給人家削的, :     「山羊」是有智慧、跑得快,很難被削到的。 ※ 編輯: alaka 來自: 210.202.113.121 (03/1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