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原po的情境..
跟進去傳銷說明會不是很像?
2個小時間一直給予欺假的資訊
並且用計倆拴住消費者使其不得離開
而且消費者並沒有買到原先預定需要的產品
並不是消費者入門就指定要產品且迅速結帳離開
實在應該立法界定哪些產品有法定鑑賞期
或是推動優良誠實商店制度
這樣不肖的業者才不能亂搞價格
更何況幾乎都嚴重逃漏稅
隨便一查大台北市竟然有好幾十家都是這樣做生意的
很糟糕耶..
那家店這樣已經起碼5年
如果說只能用烏龜心態自認倒楣
那也太沒天理了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引述《JeffyLiaw (一切都不重要了)》之銘言:
: : 有的時候,肥羊自己也要檢討一下...@@
: : 信用卡簽名之前,看一下簽單上的內容,簡單一個小動作,
: : 就可以維護自己的權益;所以,就算店員刷兩次卡,沒有你
: : 的簽名的那張簽單,你是可以向銀行主張「對你不生效力」
: : 的;如果連空白的單子都簽得下去,其實很難要法律給你什
: : 麼保障。
: 是啊,肥羊本來就要檢討呀。
: (但我沒有罵原PO的意思)
: 而且,我就是很希望因此大家來看consumer板,
: 而讓眾多的「肥羊」們升級成為「山羊」(恕我比喻地很爛)
: 所以,祝大家快快升級吧,
: 跳脫肥羊的身份......
: ----
: 基本上,「肥羊」是笨笨的給人家騙給人家削的,
: 「山羊」是有智慧、跑得快,很難被削到的。
※ 編輯: alaka 來自: 210.202.113.121 (03/16 1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