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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引述《Jonathon (一切已不抱希望)》之銘言: : : 現在有很多店都是禁帶外食,像是火鍋店那種的.... : : 連飲料都不行(我知道有些店可以).... : : 但是他們店內的飲料都爆貴的,小寶特瓶是外面大寶特瓶的價錢.... : : 我很好奇想知道,這樣子沒有違法嗎.... :   或許有哦~不過我一時還沒有想到。這可能就得請強者板友來回了~ : : 之前華納不是就有因為禁帶外食,獨厚自家產品被罰嗎.... :   我不知道這件事耶~有人可以PO個新聞連結或是什麼的嗎? :   我昨天晚上在中央大學的宵夜街覓食時,到「快三秒」飲料店裡買了飲料, : 結果桌上就貼著一張字條說,如果沒有在店內消費又帶外食進來吃的話(印象中 : 是這樣子啦),就要付一百元的清潔費。老實說貼這個根本就沒用,頂多就被店 : 家唸一唸,店家真的要收一百塊,就不要理他,反正他也不會去告你。 我來回一下 XD 華納的那個事情…我已經忘的差不多了 我只記得是大約四、五年前的事了 而且據我所知,當時罰華納還有其他的理由,罰單才成立的 而一般餐飲店禁帶外食的規定 消保法並無規範,我們只能視為客人與店家的要約 店家有把規定貼在門口,客人推門進入,就算要約成立,視同客人同意這項規定 以台灣現況來說,不可能方圓十里內只有這家餐廳 所以也沒有壟斷市場的問題 講白一點,不同意的話可以去下一家餐廳 不過以實務面來說,夾帶進去很多店家是不管的 不要太誇張就好 萬一店家以禁帶外食為由要求搜查包包,我建議你立刻轉身離開 並且上網進行實況報導 XD -- 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2.197.226
breezybud:華納好像是因為賣太貴,同樣的產品規定人家只能 59.121.201.63 04/12
breezybud:在華納買,但明明隔壁美食街賣一半價錢,... 59.121.201.63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