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ggs (大龍腳邊的小蟲)
看板consumer
標題Re: [問題] 禁帶外食....
時間Tue Apr 12 08:36:19 2005
※ 引述《legist (請進 consumer 板)》之銘言:
: ※ 引述《Jonathon (一切已不抱希望)》之銘言:
: : 現在有很多店都是禁帶外食,像是火鍋店那種的....
: : 連飲料都不行(我知道有些店可以)....
: : 但是他們店內的飲料都爆貴的,小寶特瓶是外面大寶特瓶的價錢....
: : 我很好奇想知道,這樣子沒有違法嗎....
: 或許有哦~不過我一時還沒有想到。這可能就得請強者板友來回了~
: : 之前華納不是就有因為禁帶外食,獨厚自家產品被罰嗎....
: 我不知道這件事耶~有人可以PO個新聞連結或是什麼的嗎?
: 我昨天晚上在中央大學的宵夜街覓食時,到「快三秒」飲料店裡買了飲料,
: 結果桌上就貼著一張字條說,如果沒有在店內消費又帶外食進來吃的話(印象中
: 是這樣子啦),就要付一百元的清潔費。老實說貼這個根本就沒用,頂多就被店
: 家唸一唸,店家真的要收一百塊,就不要理他,反正他也不會去告你。
我來回一下 XD
華納的那個事情…我已經忘的差不多了
我只記得是大約四、五年前的事了
而且據我所知,當時罰華納還有其他的理由,罰單才成立的
而一般餐飲店禁帶外食的規定
消保法並無規範,我們只能視為客人與店家的要約
店家有把規定貼在門口,客人推門進入,就算要約成立,視同客人同意這項規定
以台灣現況來說,不可能方圓十里內只有這家餐廳
所以也沒有壟斷市場的問題
講白一點,不同意的話可以去下一家餐廳
不過以實務面來說,夾帶進去很多店家是不管的
不要太誇張就好
萬一店家以禁帶外食為由要求搜查包包,我建議你立刻轉身離開
並且上網進行實況報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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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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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2.197.226
推 breezybud:華納好像是因為賣太貴,同樣的產品規定人家只能 59.121.201.63 04/12
→ breezybud:在華納買,但明明隔壁美食街賣一半價錢,... 59.121.201.63 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