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icket (NNNNN )》之銘言:
: 我不用鑑賞期,因為下面就是跟「鑑賞」有關的問題
: 現在我們都會覺得網夠就是七天內可以退貨,那已經拆封的呢?
: 有瑕疵的話當然沒話說,直接退給廠商換新
: 但是沒瑕疵但已經拆封的的該不該給退?
: 廠商的立場,出去的貨,除非有瑕疵,否則不給退換
: 那這些拆過的貨品就只好留在店家,等著被再一次賣出去
: 那到底七天猶豫期的規定,對消費者是好是壞呢?
消保法規範特種買賣,倒楣的就是非特種買賣的消費者了
君不見有多少新手在光華Nova被坑 XD
之前黑店版不是有人講,封箱都是全新的
但去別間店一查序號,發現是送修過的機器
現況就是只適用民法一般買賣的消費者,有必要找行家作陪
否則被騙了還以為賺到了
: 還有,店家跟廠商進貨也是沒見過實品就直接叫貨
: 那也可以適用猶豫期的規定嗎?
這…我記得消保法有規定"企業經營者"、"消費者"的定義
只不過我不是學法律的看不懂 @@
: 就我目前得到的訊息,沒有一個廠商是可以接受拆過的貨品可以退貨的
: 所以可以想像目前網路購物有多少被拆過的貨物等著被賣掉
: 這樣的現象到底是好是壞呢?
我的看法是:
黑心店家 vs. 消費者 的戰爭
就好像
蟑螂 vs. 人類 的戰爭
永不休止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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さくら:我愛你 我的戀人
請再稍微等一等
我想要成長為
你心目中所想的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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