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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原則提供你參考及判斷, 一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二是:只要DM上有的,就算契約內容之一部分。 三:是否可歸責,不是領隊說了算數,民法對於故意過失的認定自有一套判斷體系。 四、法律雖然明訂旅遊內容不得任意變更,但是事後補救(退差額或賠違約金) 很可能彌補不了旅遊中的不愉快。所以你要自行衡量得失為判斷取捨。 ※ 引述《chanfu (飛出去吧~~)》之銘言: : 我參加的是雄獅現在特惠的活動 : 因為網友的提醒 我去查了一下民法旅遊篇 : 裡面有提到行程不可任意更動 除非是不可歸責旅行社的因素 : 且要經過團員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 但若行程較原訂便宜 需退還差額給團員 : 但我要問的是: : 第一 當我們初次造訪 怎麼知道被更改的行程會比原先的便宜或貴? 以及差額多少? : 第二 不可歸責的因素其實範圍也很籠統不是嗎?老練的導遊隨便想理由都可能 : 另外 我問了他們的每日每人食宿標準 他們說很難抓 我覺得不是真的 : 有一些具體事項我希望他們明列在契約上   : 像是住房雙人床 確切的購物次數 旅館名稱 全部行程都會走 等等   : 但是接洽的小姐總是說團不是他帶的 他真的沒辦法代替領隊向我保證 : 而且反而苦主比較像是她  (可是我真的口氣很好~我非常控制和提醒自己) : 是我真的太苛求嗎? : 我覺得雖然行程便宜 但既然他們敢刊登 就應該照單履行  : 消費者應該不需要自認便宜沒好貨就處處忍讓吧?! : 為什麼我不能強硬的要求他們要把具體事項寫在契約? : 我該怎麼做呢? 我真的很擔心購物行程壓縮了旅遊行程 以及掛羊頭賣狗肉!! : 因為已經向公司排假了 而且那個團費真的很便宜 : 所以我不是很想放棄~ : 明天就是簽約的最後期限了 請大家多多給我意見吧!!  拜託各位!!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 聽來沒啥保障 : : 你確定要參加? : : 有些東西也許還好,比如說飛機沒靠到窗,這我可以理解。 : : 但旅館沒法確定,實在有點怪。 : : 你參加的團是超便宜的嗎? : : 我沒有參加的經驗,但若旅館之類的事情,應該是事前可以敲定的吧? : : 如果是事前可以敲定的事項,而有這樣的回答,我應該會果斷不參加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5.18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