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ysky (曼)》之銘言:
: ※ 引述《evilmask (奕之華)》之銘言:
: (恕刪局部,並回應類似事件,供大家參考並可引為借鏡警惕...)
: 過去我初畢業進入社會工作後,由於經濟能力還過得去,
: 曾經和同學合購過游泳券大概十張,價格大約是單次的六折,
: 游了三次,不巧游泳池失火......人去樓空!!! 真懊惱!
: 之後,咖啡券或餐券之類的商品也買過,有的用完剛好倒店,
: 有的則是買了沒多久,立刻倒店,所幸未大量購買,也因此損失不大,
: 但自此學到教訓,不敢參與預購...
: 曾聽聞同學付了七八萬元買了一年的美容服務,
: 美容中心於兩個月後搬走,找到不人負責.....還真是慘!
: 我弟有段時間常去MTV看影片,習慣都會和同學合購使用券,
: 某次剛好用完,服務人員強力推銷折扣優於之前的使用券,
: 弟因剛好要準備考試,暫無法經常去消費,於是挽拒了,
: 弟的同學見折扣太優惠了,一時忍不住就買了3000元吧~
: 結果一週後,該MTV招牌換了,可是服務人員都還在,詢問的結果是換老闆經營了,
: 之前的使用券完全無法使用了......只能自認倒楣.....
這樣的討論串 看了真令人心寒 ><
我想請問 除了自認倒楣還有"作為警惕"之外
這樣的事件 有沒有具體可以爭取權利的方法呢???
我也很怕以後會遇到這樣子的事情 所以想先補充一點知識 謝謝了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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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有小隻恐龍 請勿餵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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