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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們的論點最大的問題就在於他們僅僅從這個單一事件來出發, 而且是由"DELL標錯價格"的結果論來反推已經購買的鄉民貪心不足。 如果暫時撇開此一單一事件不論,今天網路購物之所以能夠如此興盛主因, 在於一者廠商省去了店面陳列以及商品說明等成本, 藉由網路24小時且無遠弗界之特性,來獲得利潤, 對消費者而言也可以省去出門購買,在螢幕前就可以比價等等優點。 當消費者在網路上信賴商品標價外觀而購買時, 事實上就已經付出了許多交易成本,如付款的手續費支出、比價的時間成本, 在決定購買此一商品的同時,也就排他地不會去購買他品牌之相同商品; 如果透過網路通路B2C的業者可以恣意決定是否受自己所標的售價所拘束時, 那麼整個交易秩序將大亂,一來消費者將對標價之真實性與否存疑, 勢必要額外支出很多調查成本,結果就是所有消費者在網路上下單之後, 都得去電廠商確定這價格到底是不是真的, 或是上網去詢問其他網友是不是真的可以用該價格買到云云; 然而對於廠商而言,消費者只要下標,事實上就已經贏得初步的勝利了, 一者即便未來不承認該交易之效力,依然可以獲得匯款後到退款前的利息收益, 二者在消費者等待回應的同時亦排除了消費者去購買他牌同商品之可能性, (因為消費者已經支付了商品價金和付出很多無形的交易成本了) 從而某程度上可以降低競爭對手的營收。 回到DELL事件本身來說,讓這些聖人暴跳如雷的主因, 是在於價格偏離正常的行情價格過多,從而鄉民才會被批太貪心、丟台灣的臉云云。 然而舉個極端的例子,當一個廠商透過網路販售一價格近於成本的商品, 來吸引消費者購買後,再改口不承認該訂單,恐怕聖人們也會一同譴責廠商行徑了。 事實上我舉的例子與DELL事件,客觀來看兩者並無二致,差別僅是價差的程度而已, 要注意一點是,"不小心標錯價格"跟"故意標錯來吸引買氣", 兩者在價格外觀上是完全相同的, 消費者根本無從自網頁上所提供之資訊來判斷這到底是真的要賣還是只是廠商的噱頭, 如果承認廠商可以在價格偏離過多時取消交易, 那麼未來所有廠商都可以藉此來打開市場知名度,甚至來賺利息並藉以打壓競爭對手。 附帶一提的是,聖人們認為價差過大所以鄉民過於貪心,因此DELL可以取消交易; 那麼反推即知倘若價差合理就不得取消,那試問得取消與不得取消之判準為何? 現代社會之所以有那麼多法律、交易習慣約束消費者與廠商, 主要目的就是保障交易安全,讓大家都敢於購買、敢於生產,促進經濟貨暢其流, 當一個商品擺在那邊,消費者都無法信賴業者所標示的價格外觀時, 這樣的交易環境對消費者與業者而言都絕對是兩敗俱傷。 從小到大大家都被教育對於金錢數字必須非常謹慎,為什麼要謹慎? 就是因為金額多少,往往是交易中最重要的關鍵,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既然是如此重要,聖人的論點卻讓廠商得以規避價格誤植之風險, 承認廠商擁有得以對抗消費者之訂單承認與否的最終決定權是合理的, 如此一來交易風險的分配,豈不盡由消費者所承擔? -- Lust Gluttony Greed Sloth Wrath Envy Prid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4.198
eshew:匯款後到退款前的利息收益叫不當得利,你向戴爾要得回來 06/29 06:23
Mikli:這部分當然該當179,但這並不是討論的重點,況且往往現實中 06/29 06:24
Mikli:的退款根本不會理會利息部分,但對廠商而言這也是一些收益。 06/29 06:25
duncon:DELL扣除折扣後的售價已經超出經驗法則的推斷吧. 06/29 08:45
duncon:的確賣個接近成本的商品跟DELL事件上的價格沒差異. 06/29 08:45
duncon:3C產品的價格滑落也沒那麼誇張.主流跟剛退主流的商品 06/29 08:47
duncon:居然會出現如此誇張的程度.消費者可以用我沒經驗去完全搪塞 06/29 08:47
duncon:我感覺也說不過去.那已經無關乎成本價的問題. 06/29 08:48
duncon:絕少看到3C產品像衣服褲子一般的清倉大拍賣.原因在於 06/29 08:49
duncon:如果真的價格滑落幅度很大.廠商會停產進而推出新規格. 06/29 08:50
eshew:樓上覺得"超過經驗法則"會有怎樣的法律效果? 06/29 08:52
duncon:3C產品有哪個廠商有用過約1/10-1/8的價錢賣新品的?? 06/29 08:53
eshew:所以你認為會有怎樣的效果?契約不成立? 06/29 08:54
duncon:成本啥都不用看.有哪間廠商賣過一般市售價格1/10的價位?? 06/29 08:55
duncon:我聽到消息我連看都不想看.因為交易一定不會成立-.- 06/29 08:55
duncon:與其事後去跟廠商爭執打官司.一看就覺得不可能-.- 06/29 08:56
eshew:所以你一看就知道戴爾是騙人的? 06/29 08:56
duncon:不會.因為廠商是營利單位.我也不覺得那是騙人手法. 06/29 08:57
duncon:因為用這種方式騙人.損失搞不好比硬出貨還大. 06/29 08:58
eshew:既然廠商是營利單位,那你怎知道下殺一折不會有利可圖? 06/29 08:59
eshew:消費者有義務為廠商注意賣東西他會不會有賺頭嗎? 06/29 09:01
duncon:3C的商品不可能有這種事.而且訂單還無限制的到數萬筆. 06/29 09:02
duncon:你不需要去注意也沒有義務.但是那本來就超乎常理. 06/29 09:02
duncon:更何況.消費者在購物前勢必會比較.今天換做不是DELL這種大 06/29 09:03
duncon:廠.誰敢這樣買?? 06/29 09:04
eshew:5年前我也無法想像512MB的MP3只要1500塊不到阿 06/29 09:04
eshew:我有義務去注意妳廠商賣東西有沒有超乎常理嗎? 06/29 09:04
duncon:我15年前也不敢想像現在硬碟有1000*1000MB以上... 06/29 09:04
duncon:那試問.今天改成只是個網拍小攤.你敢這樣做嗎?? 06/29 09:05
duncon:你完全沒有注意嗎? 06/29 09:06
duncon:說自己沒有注意那根本不可能. 06/29 09:06
eshew:為什麼不敢?不敢的理由在哪? 06/29 09:06
eshew:先別說可不可能,那你覺得我有沒有義務要替廠商注意嘛? 06/29 09:07
duncon:今天咬著DELL是大廠.有能力出貨.或許再想像中有可能推一折. 06/29 09:08
eshew:有沒有可能或虧不虧是買賣的動機,跟契約本身無關 06/29 09:08
duncon:換作是小攤一折打響名氣.誰敢這樣放手訂數百台? 06/29 09:08
eshew:我買東西沒必要注意你會不會虧,他也不需要注意我有沒買貴 06/29 09:09
eshew:這就是主觀等價原則(菸) 06/29 09:10
shiu8888:我就跟你說,為什麼一樣是消費者,人家不站在你們的立場 06/29 09:11
shiu8888:DELL事前就說收到訂單不表示接受訂單,你下訂時沒看到? 06/29 09:12
shiu8888:你看到了還下訂,DELL也站出來說他「不接受訂單」 06/29 09:13
eshew:事前就說?那你肯定沒買到 06/29 09:13
shiu8888:你們還硬要它接受,看在別人眼裡,跟敲詐、勒索有何不同 06/29 09:15
eshew:你哪隻眼睛看到他"事前就說"不接受訂單? 06/29 09:15
wurenben:沒有人公司可以先拿了信用卡個資再決定要不要接受訂單的 06/29 09:15
wurenben:沒有任何 06/29 09:15
eshew:他是在遞交訂單後才顯示這段內容的好嗎 06/29 09:15
shiu8888:下單網頁沒註明是不是,有沒有你自己清楚得很,不必辯 06/29 09:16
eshew:那還麻煩你只給我看呢 06/29 09:17
duncon:說也奇怪.我在順發跟PAYEASY購物.刷完卡填了個資. 06/29 09:20
duncon:確認信上也是說本公司保留最後的出貨權,或本公司決定是否 06/29 09:21
duncon:接受訂單.信用卡跟個資那段.很多網購都這樣做-.- 06/29 09:21
eshew:你以為他講甚麼你都要遵守嗎? 06/29 09:22
eshew:我說我保留法律追訴權你信不信(笑) 06/29 09:22
duncon:認為消費者沒有錯.那請趕快去提告.在這邊辯論抵不過一張 06/29 09:22
duncon:判決書. 06/29 09:23
shiu8888:你引用之前筆電的例子,你以為DELL法律真的站不住腳嗎? 06/29 09:23
duncon:不信.你有啥法律追訴權可以保留.時效過了你一樣沒得告. 06/29 09:23
eshew:剛我重新走過一次訂購程序,我篤定遞交購買單前戴爾事前沒說 06/29 09:24
duncon:你有啥原因可以停止追訴權時效嗎? 06/29 09:24
eshew:所以啦,契約說可以不出貨你就真的相信(笑) 06/29 09:24
shiu8888:他只是姑息,用錢打發最快,沒想到卻引來更多人得寸進尺 06/29 09:25
shiu8888:現在連1人幾百幾千台都出來了,你們還積非成是,理直氣壯 06/29 09:26
eshew:不是每個"趁火打劫"的人都可以洋洋灑灑說的義正辭嚴好嗎 06/29 09:26
eshew:每個受害者當然都是為自己說話好嗎? 06/29 09:27
duncon:它有寫.跟我要不要追究是兩回事.你保留跟時間跑是兩回事. 06/29 09:27
shiu8888:所以一般消費者不站你們的立場,你們自己想想吧。 06/29 09:27
eshew:所以啦,他契約寫跟法律上容不容許她寫是兩回事兒呀 06/29 09:28
eshew:請別說"妳們"都義正辭嚴,會發言的是在為自己說話好嗎? 06/29 09:29
duncon:那去打贏官司不就最簡單.契約上有寫兩造都認同就算數. 06/29 09:29
duncon:你不願遵守那就去法院討公道.不就很簡單? 06/29 09:29
eshew:你聽到哪個人為OMG說話了? 06/29 09:29
duncon:受害者的立場令人質疑吧. 06/29 09:30
eshew:對呀!所以才那麼多人在板上回應法律見解好嗎 06/29 09:30
eshew:"一般消費者"才是心態可議吧 06/29 09:31
duncon:見解也沒用阿.拿到判決書再說不是更有利? 06/29 09:31
eshew:契約上有寫那兩造就要認,那契約上寫了甚麼?你告訴我阿 06/29 09:32
eshew:沒錯阿,小額訴訟要花時間的,你也知道我們連螢幕都要省了 06/29 09:33
eshew:所以能拿到最好的談判條件才是現在多數人的看法吧 06/29 09:34
duncon:兩造有人不認可契約就不生效不是嗎?要事後反悔那就去法院咩 06/29 09:34
eshew:孩子你要戰也回頭看看契約好嗎?板上都這麼多篇契約解釋了 06/29 09:35
eshew:那個叫作契約"不成立"不是不生效 06/29 09:35
duncon:多數人的看法??用輿論去引導判決結果嗎?? 06/29 09:36
eshew:你不知道原告要為自己寫訴狀嗎?寫訴狀不表明自己的法律見解 06/29 09:37
eshew:那還寫屁阿 06/29 09:37
eshew:你不知道法院要讓兩造充分辯論嗎?這個叫做輿論引導判決? 06/29 09:38
eshew:話說訴訟上也是有一造辯論判決的(菸) 06/29 09:39
eshew:題外話,所以不請律師的話,採新訴訟標的理論是任由法院宰割 06/29 09:40
duncon:你不是說要找多數人的看法.而現在新聞上的網友說.網友說 06/29 09:41
shiu8888:補充說明,DELL倒了干我屁事。所以要扣人帽子可以免了。 06/29 09:41
duncon:不正是輿論的一種?? 06/29 09:41
eshew:原告跟被告都有影響法院形成心證的權利,叫做辯論權 06/29 09:42
eshew:我作為原告還不能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就任由法院宰割 06/29 09:43
eshew:也真好笑耶你,那原被兩造也不必出庭答辯了 06/29 09:44
duncon:一個人的我信.少數幾位我信.然而現在串連數百數千人. 06/29 09:44
eshew:笑死人,你不知道現在大家都在等待爾的答覆嗎? 06/29 09:44
duncon:說不是要用輿論.很難令人信服 06/29 09:45
eshew:戴爾答覆不符預期那就要打團體訴訟比較划算阿 06/29 09:45
eshew:打團體訴訟的話所有原告沒有共識還用打嗎? 06/29 09:46
eshew:要有共識那妳覺得需不需要PO法律見解出來?要阿 06/29 09:46
duncon:我也在等阿.等戴爾的處理.這是很有趣的狀況. 06/29 09:46
eshew:這種叫輿論?輿論指的是妳們這些跟訴訟不相干的悠悠之口好嗎 06/29 09:47
duncon:的確不相干.可是如同SHIU所提.一樣是為消費者爭權益. 06/29 09:49
duncon:那為何會有不同意的看法呢?如果不是有環節有問題 06/29 09:50
eshew:你不相關還想要影響團體訴訟不就是輿論影響判決? 06/29 09:50
duncon:那應該全數都會贊同這樣的作法. 06/29 09:50
eshew:不過話說我還沒提告(菸) 06/29 09:50
eshew:哪個不同意? 06/29 09:51
duncon:那現在這些討論不正是與論的一種??只准你們發聲?? 06/29 09:51
eshew:我沒進指你講話阿,你也別禁止我質疑你好嗎(菸) 06/29 09:52
duncon:你們的作法又沒錯.只要這次贏.將來只要廠商出包.消費者 06/29 09:52
eshew:唉唉微軟中文真難用 06/29 09:53
duncon:消費者可以拿到不小的利益.這可是好事. 06/29 09:53
rhombohedral:集體訴訟應該不可能 每個人每張單情況都不同 06/29 09:55
duncon:我是很期待消費者勝訴.將來會很有趣.言盡於此. 06/29 09:55
rhombohedral:就算違法我想她寧願被罰還比出貨損失小..... 06/29 09:55
eshew:我早說過談判機會大,法律見解是談判籌碼 06/29 10:00
eshew:我說尚書大人可真機靈,風往哪吹就往哪倒 06/29 10:08
eshew:哪個人說"受害者才是心態可議的"?(菸) 06/29 10:09
duncon:你哪隻眼睛看到受害者心態可議??眼睛柔一柔看清楚好嗎?? 06/29 10:20
eshew:所以我還沒說到你阿,急甚麼? 06/29 10:22
eshew: duncon:受害者的立場令人質疑吧 06/29 10:23
eshew:現在我說了(菸) 06/29 10:23
duncon:斷章取義的真厲害.整句話可以翻譯成受害者心態可議. 06/29 10:24
eshew:我說阿,心虛也犯不著推文吧(笑) 06/29 10:25
duncon:(笑).扭曲別人還可以說的名正言順.厲害厲害. 06/29 10:26
eshew:豈敢(抱拳) 兄台見風轉舵可是一等一的招術呢 06/29 10:28
duncon:這種見洞就挖的精神才值得佩服. 06/29 10:32
eshew:說見縫插針倒有幾分相似(茶) 06/29 10:34
eshew:duncon:我是很期待消費者勝訴.將來會很有趣.言盡於此. 06/29 10:36
eshew: duncon:受害者的立場令人質疑吧 06/29 10:36
eshew:duncon:你們的作法又沒錯.只要這次贏.將來只要廠商出包 06/29 10:38
eshew:消費者可以拿到不小的利益.這可是好事 06/29 10:38
eshew:duncon:受害者的立場令人質疑吧 06/29 10:38
Mikli:消費者本來就不應該負擔替業者注意價格是否有利潤的義務啊.. 06/29 10:39
Mikli:下單網頁並沒有標示喔,那是後來寄信才說的,那不過就是一個 06/29 10:41
Mikli:通知性質的事實行為;個人想法是宜解為是新要約或是DELL就 06/29 10:42
Mikli:已成立之契約為內容變更之意思表示。但我想沒人會理的啦~~ 06/29 10:42
Mikli:的確對於訂購大量的消費者DELL可以主張民148的權利濫用,但 06/29 10:44
Mikli:是這跟契約是否生其效是兩碼事。要主張契約自始不成立,只有 06/29 10:44
Mikli:戴爾走要約引誘;或是不爭執契約不成立,而去主張88I。 06/29 10:45
※ 編輯: Mikli 來自: 118.168.24.198 (06/29 11:06)
duncon:就你複製的部份做回覆.今天如果DELL這個事件.由下定的消費 06/29 11:18
duncon:消費者勝訴.未來幾可無視廠商之過失程度.只要廠商出包. 06/29 11:18
duncon:消費者永遠是對的.自然可以獲得莫大的利益. 06/29 11:19
eshew:可我沒興趣了怎辦? 你也知道話題放久了會發餿(茶) 06/29 11:19
duncon:那你的事.反正這種事情依照閣下的態度. 06/29 11:20
duncon:怎可能不繼續吵. 06/29 11:20
Mikli:那我來回應吧,交易本來就是有風險的行為,因此法律才會規範 06/29 11:22
Mikli:交易過程中的風險與責任在哪個時點由買受人或出賣人來負擔, 06/29 11:24
Mikli:今天價格是由DELL訂的,意思表示的外觀是這樣,消費者信賴該 06/29 11:24
Mikli:訂價來與DELL締結買賣契約,DELL當然要受自己的訂價拘束囉! 06/29 11:25
Mikli: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說的話跟行為負責,這就是自己責任主義,如 06/29 11:27
Mikli:果法律允許說話不算話,那交易秩序豈不大亂? 對廠商來說,在 06/29 11:28
Mikli:交易過程中謹慎地注意每一個細節,這不是商場上打滾的ABC嗎? 06/29 11:29
shiu8888:如果他沒跟你說:收到訂單不等於接受訂單。我會說DELL錯 06/29 11:56
shiu8888:我強調的是:「出貨前」DELL就有先再行確認。 06/29 11:57
shiu8888:你們立場站不站得住腳,心裡應該有數。 06/29 11:58
shiu8888:你自己都講:交易過程中謹慎地注意每一個細節。 06/29 11:58
shiu8888:所以他「出貨前」會再行確認。很清楚不是嗎? 06/29 12:00
eshew:我說妳阿,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勒 06/29 12:01
eshew:通知是在購買單寄出前還是寄出後才出現的?還沒回答呢你 06/29 12:02
shiu8888:您請法官跟您釋義吧,身為消費者,我樂見其成。 06/29 12:04
※ 編輯: Mikli 來自: 118.168.24.198 (06/29 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