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vidlie (DAVID LEE)》之銘言:
: ※ 引述《max (max)》之銘言:
: : 這邊有幾個相關問題:
: : 1. 量少跟量多的訂單是一樣的狀況嗎? 如果不一樣,怎麼樣計算分界點?
: 消保法只適用於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之間關係,
: 消費者指的是最終端的使用者,所以你如果是買來"自用"的,
: 那不管你買幾台都適用消保法,不過當然需要舉證你是自用也就是你是最終端的使用者,
: 也就是說如果你不是最終端的使用者,例如我是買來放在我的營業場所,或是轉賣,
: 那就不適用消保法,因為你不是最終端的使用者,
: 你跟Dell的關系是要用民法。
那麼訂兩千台的說他只是堆在家裡也爽,這樣就可以了?
於是某消保官說大單不一樣是錯的?
: : 2. 500, 999, 1700 的和其他的訂單是一樣的狀況嗎?
: 如果你可以舉証你買那麼多台都是自己一個人使用,例如我買個25台是要組一面電視牆
: 在家看自己電視。
: 但是如果你的電視牆是放在營業場所,那你就不是最終端使用者。
這不是指大單喔,請分開來看。
所以廠商不可以用「明顯不合理的價格」來解釋囉?
: : 3. 信用卡付款 (已提供所有信用卡資料) 和其他付款方式的訂單是一樣的狀況嗎?
: 一樣,只要你是最終端的使用者,那不管你是用什麼方式付款都適用消保法。
這個問題是在「還未付款」的狀況下,下訂之後廠商可否不接受訂單?
給了信用卡資料,跟只是下訂是完全一樣的嗎?
什麼「要約引誘」之類的法律名詞可以完全不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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